发展中国家实施经济区政策是否有效①
2018-05-11陆江源曾江南周启曜
社科纵横 2018年5期
陆江源 曾江南 周启曜
(1.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 102488;2.芝加哥大学Harris公共政策学院)
一、引言
经济区(Economic zone)政策,在本文中特指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和拉动就业等目的,圈定特定地域,集中建设基础设施和改善政府治理水平,实施特殊的土地、投资、劳工、海关、水电供应等政策安排,实施商务投资便利化措施,使得该区域拥有比该国其他区域更有利的经商环境的政策选择集合。由于本文将经济特区理解为国家非均衡发展战略中的拥有各项特殊优惠配套政策的重点发展区域,因此定义较为广泛。笔者曾经查阅总结30个发展中国家的园区政策,并且为数个非洲国家政府做当地园区政策分析,发现不同的国家实施的园区类型迥异,包括了工业园区(Industrial park)、经济特区 (Special economic zone)、自贸区(Free zone)、高新技术园区(High tech park)、经济开发区(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等等种类繁多的园区。笔者认为,这些不同类型的园区的共同特点是拥有与全国政策迥异的优惠政策,优先的基础设施和水电供给和更安全的生产环境,不同点仅仅在于行业选择定位、优惠政策的种类不同,其本质上都是非均衡发展战略中的特殊区域。因此本文将这些特殊政策规定的园区都定义为经济区。
在硬件基础设施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资源要素禀赋配置扭曲,现有的生产组织形态无法有效地将国家中的资源要素有效地配置于现代化的生产中,造成经济发展的瓶颈。而建设经济区,被认为是有效摆脱这种困境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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