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法律问题
2018-05-08边悦李娜
理论观察 2018年2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边悦 李娜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非遗的保护迫在眉睫,采取数字化的手段对非遗资源进行记录、保存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整体来看,黑龙江省在非遗数字化保护上存在着立法不够完备、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等种种问题。本文对黑龙江现存的非遗资源及其保护现状做出了调查分析,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现存的制度问题作以研究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立法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2 — 0005 — 03
一、黑龙江省保护现状概述
(一)基本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被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非遗在外部形态和内部规定上具有其独有的特殊性,其继承与发展没有具体的物质载体,依赖于人的观念意识、知识技术而存在,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进行传播继承,其实质上是人类社会实践过程的一种表现形式。因其在不同时期和地域中所体现出的文化形态上的差异,其发展继承的结果既有相对的稳定性又有不断发展的变化性。所以,对非遗的保护不同于以物质为载体的有形历史文化遗迹,不应只关注其外部形态的变化,更要保护其发展、传播的过程。
(二)整体数字化保护及现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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