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研究
2018-05-08王幸福李探
理论观察 2018年2期
王幸福 李探
摘 要: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建设廉洁政府和防范官员腐败的有效途径。我国目前并未建立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现有的财产申报规定存在着法律、制度亟需改善等问题。本文从做好顶层设计、做好申报环节设计、消除官员对财产申报存在的顾虑以及学习借鉴国外财产申报制度的成功经验四个方面入手,以更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为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确立与完善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财产申报;监管;腐败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2 — 0005 — 03
官员财产制度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公认为是反腐的“终端利器”和“阳光工程”。财产申报制度对制约和规范政府公务员行为以及打造政府和公务人良好形象作用巨大。目前,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印度、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相继确立了此项制度。2005年10月中国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公约》第52条第5款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考虑根据本国法律对有关公职人员确立有效财产申报制度,对不遵守申报制度国家与地区实行适当制裁,缔约国还应考虑采取必要措施,允许本国主管机关在必要时与其他国家主管机关交换各种资料”〔1〕。为与国际通行的反腐败制度接轨,中国必须学习和借鉴国外成功反腐败制度,加强反腐制度建设。
一、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概述
(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概念
财产申报制度概念从学术术语能看到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财产申报、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政府部门人员财产申报、家庭财产报告、官员财产申报、财产登记或利益登记等不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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