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所存缺陷的建议
2018-05-07孙暐
卷宗 2018年5期
关键词:缺陷
孙暐
摘 要:众所周知,医疗保险理论是建立在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众多学科基础理论之上的一种综合性比较强的理论。正是由于医疗保险的这种交错的复杂性,以及发展时间比较短,目前医疗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发现解决。本文从小视角出发,着眼于省级的医疗保健法律制度现行状况,将山西省作为本次研究的重点,以小见大,来反映我国目前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缺陷。
关键词:医疗保险体系;法律制度;缺陷
保险模式下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体系中人们的关注点始终在于医疗,法律制度在这一方面要尽量做到完善从而来满足国家人民对于这一点的要求。医疗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的用于患病、受伤、生育、年老的治疗费用及服务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现实中,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医疗价位的上涨使得国家制度时常显得苍白无力。不仅在我们国家,就世界而言也是如此。山西省2017年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通过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以实现“六统一”,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比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同时,城乡间、地区间居民医保待遇将更加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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