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监管在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探索运用研究
2018-04-22刘广
西部金融 2017年11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刘广
摘 要: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深度快速发展,其社會的负外部性效应逐步显现扩散,传统监管体制在规制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功能性监管的独特优势以及在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健规范发展、维护保持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力提供了一剂良方。
关键词:功能性监管;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创新活力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1)-0080-04
近年来,随着移动信息技术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层次和普及深度不断深化拓展,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优化提升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丰富拓展了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普惠金融服务的获得感,但随之而来的P2P公司倒闭潮,股权众筹欺诈问题,校园贷跳楼、裸贷等恶性事件也让互联网金融备受质疑,如何在深化创新与坚守底线之间实现优化平衡,是推动互联网金融持续稳健发展的关键,本文根据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的思路,试通过探索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强化功能监管运用的有效方法和模式,以更好地推动互联网金融在减少负能量前提下实现稳健最优发展。
一、功能性金融监管理论及特点
功能性金融监管的概念由美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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