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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核电生态安全标准

2018-04-20韩文科康晓文

财经国家周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核电评估标准

韩文科 康晓文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在建核电规模最大国,未来十年全球历史早期建设的第一批核电将迎来集中退役潮,我国在事实上已经成为全球核电工业的重要建设者、继承者、发展者。

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构建核电生态安全标准,补齐核电安全发展短板,已成为中国核电工业不容回避的历史性课题。

全球核电发展新起点

全球核电发展至今,呈现了三轮波动周期。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核电出现了第一轮增长期,全球经济高速增长和能源供应短缺推动了核电快速发展,若干年全球核电一年的投产机组曾超过30台,随后受到三哩岛等核事故影响,核电发展放缓。

20世纪90年代末核电出现了第二轮增长期,对三哩岛、切尔诺贝利事故的反思,推动了核安全技术不断进步,安全监管日臻完善,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问题促使核电再次受到青睐,全球核电迎来新一轮发展期。

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引发了全球对核电安全的进一步思考,对核电安全技术及监管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核电进入第三轮波动周期。

历次波动发展期也是新老交替的历史窗口期。第一轮周期中,苏联、美国、英国的核电技术处于全球领先位置,属于核电发展的第一梯队。第二轮周期中,英国、美国由于能源供需变化和反核浪潮,核电发展停滞,日本、法国、韩国由于能源资源匮乏,坚定发展核电,进入核电发展第一梯队。

而在当前第三轮周期中,核电技术梯队正在逐渐发生更替,俄罗斯、韩国的核电技术在全球市场仍然获得了较高的认可,我国也开始进入英国的核电市场。并且从整体上看,我国有望跻身全球核电发展第一梯队。

从这三轮波动周期也可以看到,核电安全发展的历史,是一个问题不断暴露、又不断解决的过程。核电技术从最初关注工程设备,到规范人因操作,再到当前应对极端自然灾害,构成了核电技术不断发展的主线。

过去一段时间,工程设备的可靠性不断增强,操作流程不断规范,程序性的人为操作不断被取代,推动了核电安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今后,如何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处理好灾害引起的“剩余风险”,将成为核电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

除了自然灾害,在本轮发展周期内,核电的特殊性使得核电安全发展还面临其他诸多挑战,需要配套国家现代治理能力,对科学决策水平、公众参与、安全监管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生态安全标准空白挑战

三哩岛事故后,人们发现核电安全的工程技术视角,难以有效缓解人们对不确定风险的恐慌,需要建立具备共识、可互参照的安全标准。

为此,美国核管会创造性地提出了核电安全的两个千分之一目标:一是对核电周边个体,因核事故导致立即死亡的风险,不应超过全社会成员因其他事故导致同类风险总和的千分之一;二是对核电周边的个体,因核电运行所导致的癌症死亡风险,不应超过其他原因导致的癌症死亡风险总和的千分之一。

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基于两个千分之一目标框架下的安全标准体系不断成熟完善,为核电长期的安全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福岛事故后,这一标准的不足开始显现。

从实践情况看,目前全球核电站的安全运行情况,均满足两个千分之一的目标要求。但民众仍难以接受核電,对核电的忧虑却未见减少。

究其原因,三十多年前所设定的两个千分之一的安全标准,在当前已难以满足人们日益提升的安全需要。比如,对日本福岛事故的质疑中,还包括了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但生态安全的相关要求,却并未包括在两个千分之一的安全目标范围内。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生态安全标准空白,已成为核电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

工业革命以来,核电工业水平不断提升,成为了人类工业文明的贡献者。然而,核辐射因其难以感知的神秘性,加之普通公众易与军事核威慑相混淆,导致核电的安全风险在各种工业风险中,引起更多关注。人们关心核电对周围水体及水产品的影响,特别是担心核事故对生态的影响。

基于传统工业安全标准的评估体系,难以有效度量相关生态影响,也很少涉及各类工业领域生态影响的综合比较。安全基准的缺失,使得安全描述的参照难以统一,公众对核电的信心难免摇摆。

此外,由于缺乏定量目标,标准提升的科学依据也显不足,导致一些安全设施层层加码,建设运营成本不断攀高,真实效果却难以评估。这些问题不断传递并累积,最终进入核电决策,增加了核电决策的复杂性。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核电工业的重要建设者、继承者发展者。

核电生态安全标准“三步走”

核电作为高密度能源的脱碳解决方案,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必争的重要选择。没有核电生态安全标准的要求,就难有核电的有序发展。为此,我国应尽早在两个千分之一的安全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生态安全标准的第三个千分之一:“对于核电周边的生态系统,因核电发展所引发的生态安全风险,不应超过其他原因导致的同类风险总和的千分之一”。

具体而言,可考虑三步走路径。

第一步,聚焦人民群众的核心关切,择选典型评估对象,开展试点,建立核电生态安全标准的培育机制。

在做好公众健康风险评价、放射性环境影响、热污染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群众的核心关切,根据实际情况择选典型评价对象开展试点示范,扩展比较其他工业活动的影响,结合现有数据和事实,开展生态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初步建立以数据和事实为基础的可对话、可质询、可优化的生态安全标准培育机制。

第二步,丰富生态安全目标的内涵,加强评估能力和机制建设,构建核电生态安全标准的升级机制。

在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丰富生态安全目标的内涵,有序拓展风险评估的领域与对象,通过规范安全评价导则等方式加强评估能力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多种形式,构建核电生态标准有序升级的更新机制。

第三步,夯实风险数据基础、完善生态风险评估体系,拓展建立核电生态保险和再保险体系,构建生态安全标准、核电技术、生态安全保险三者互动制衡的良性发展机制。

随着数据及事实的不断累积,生态风险评估体系的不断完善,需择机考虑引入核电生态保险和再保险体系,大幅提升国家生态风险评估能力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使之成为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依托各类风险的综合比较,通过成熟的风险评估体系,将核电生态安全标准提升,传递到生态保险的浮动变化,反哺核电升级的技术投入,最终形成技术投入、标准提升、生态责任三者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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