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性善论的逻辑学考察
2018-03-31刘澍声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2期
本文为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编号:RW-64)成果之一
【摘 要】 孟子建立其“人性善”学说,运用了孔子“正名主义”的逻辑方法。“人性”乃“人之所以为人者”,一句话,“善”是人性,善才是“人”性。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石,建构了他的伦理学说、“自我”建构学说、政治学说。其“成人”之路径是“顺”着来的,由“四端”而发扬光大而“人人皆可以为尧舜”。“性善论”解放了人的意志,逻辑上剥夺了“自我”作恶的自由;“性善论”不仅激活了“自我”的生命尊严意识,并且会建构起一种“召唤”“期许”的良性回馈机制,从而为“正确”的自我的建构奠定了基石。“性善论”为“仁政”政治学提供了可能,而其乌托邦色彩永远闪现着召唤和激励的理想之光。
【关键词】 性善论;正名主义;生命尊严;“自我”的建构;仁政;乌托邦
《孟子·滕文公上》云:“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性善”成了孟子对人性的“命名”。“性善说”无疑是孟子学说的基石,他的“人人皆可以为尧舜”说、“大丈夫”说、“仁政”“王道”说等等,都建基于他的“人性善”论之上。孟子的“性善论”甫一提出,就一直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中心话题之一,被不断地探究、阐释,尊贬吸拒,见仁见智,副墨洛诵汗牛充栋。现代以降,考索的背景与视野又因了欧风东渐及社会剧变,而与“现代性”“全球化”发生了深刻关联,尤其是近年来的讨论。[1]本文试图遵循“理解之同情”原则,从儒家哲学的内在理路,对“性善”说进行逻辑学考察,展显“人性善”之“为何”、“何为”,亦即展显人性善的普遍伦理,究竟如何在每一个个人生命主体中实现“具体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