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周期性选举对当选者监督功能弱化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2018-03-31吴培豪张雨晨张若愚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2期
关键词:农村
吴培豪 张雨晨 张若愚
【摘 要】 本文以A村为例,分析了周期性选举对当选者监督形成偏差的表现及原因,从治理理论的视角提出了消弭监督功能弱化的对策。要提高村民政治素质,推动参与主体多元化;有效整合利益集团,推动利益集团的协作发展;促进政策公开透明,构建互动化治理模式。
【关键词】 农村;周期性选举;监督困境;治理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选举这种代表民意、集中民意、表达民意的功能,恰是对于林肯所言‘民有、民治、民享民主精神的体现和发扬”[1]“选举对当选者及其承诺的政策实施具有预警监督的功能……一旦当选者违反背离选民的意愿,选民就有权收回当初的授权或委托。政府的任期制和定期选举制的政治意义正在于此”。[2]以上关于西方代议制民主选举的论述,从理论上假定周期性选举对当选者具有一定的监督制约作用。虽然以上关于选举功能的论述是基于西方代议制民主的,但选举作为实现民主的基本手段和工具,其基本的原则和程序具有普遍意义。因此尽管中国与西方的民主选举存在较大区别,但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中国的选举制度也包含了周期性选举应发挥对当选者监督作用的构想。
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其不仅关系到当选者的素质和能力,关系到能否代表村民的意愿和规范合理地表达、维护、实现村民的利益,其周期性更是一种动态的监督、评估、纠错机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