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实践论》对中国传统知行观的继承与发展
2018-03-31杜祎娴王永祥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2期
杜祎娴 王永祥
【摘 要】 毛泽东针对党内出现的教條主义错误,从思想路线的高度进行反思,完成了《实践论》。其中所阐述的知行观思想与中国传统哲学关系密切,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条件下对传统知行观中对于实践内涵、主客体以及知行关系等诸多问题的继承与发展。体现为:扩大了知行主体;丰富知行的形式与内涵;辩证看待两种认识形式;明确实践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深化知行辩证关系。
【关键词】 《实践论》;传统哲学;知行观;继承与发展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者和践行者,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中国的古代社会孕育灿烂辉煌的传统文化,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1]《实践论》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实现对中国传统哲学中认识论思想的扬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其对中国传统认识论思想的吸收、批判和发展大致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传统知行观合理要素的继承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实践论》兼容并蓄。它的问世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与发展,同时也继承并发展了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诸多合理因素。
1、认识的实在性品质
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认为认识是人凭借自身感官对客观世界形成的认识,是“内心合外物以启,觉心乃生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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