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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志》的纂修源流及价值研究

2018-03-29茹莉君

长治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县志

茹莉君

(长治学院 图书馆,山西 长治 046011)

长治县为上党首邑,称天下脊。自古以来,风土醇厚,人才辈出。殷商时为黎国,属冀州。秦汉至隋,置壶关县,属上党郡。唐、五代、宋、金、元称上党县,属潞州。明洪武二年(1369),废上党县,入潞州。嘉靖十年(1531)始置长治县,为潞安府治。后行政区划几经变更,长治县名一直沿用至今。

古人云:县之有志,犹国之有史。又曰: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县者以志为鉴。更有甚者,天下大计,始于郡县。县志之重要性不言而喻。长治县自建置以来,未之有志。县志之修,始于明万历十六年(1588),其后几经俢志,才成其规模。对《长治县志》的纂修源流及价值进行研究考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长治县的历史和文化。

一、明清以来《长治县志》的纂修情况

纂修方志是我国的文化传统,向来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周礼》中已提到外史掌四方之志,且有“掌道方志,以诏观事”之说。明清以来,由于统治者的重视和提倡,全国各地纷纷掀起了纂修方志的热潮。《长治县志》的纂修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

最早的《长治县志》修于明万历十六年(1588)。清代以来,经历康熙、乾隆、光绪三朝,俢志四次。民国时,县志曾被重印、续印多次,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然而,《长治县志》的纂修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由于资金匮乏、县令调任、战乱频仍等原因,县志未能纂修成功或纂成后未能及时刊刻行世的现象屡有发生。尽管如此,历任县令仍然不遗余力地组织修志,为保存地方文献做出了重要贡献。正是因为他们前赴后继地不懈努力,我们今天才得以见到《长治县志》的全貌。通过对《长治县志》在不同时期的纂修情况进行梳理,不仅可以使其源流分明、脉络清晰,而且从中亦可得见县志的编纂体例和特点。

(一)明万历《长治县志》

明马化龙修、李尚实纂,张主敬续纂。明万历十六年(1588)成书。马化龙,字云卿,别号在田,河南新野人。明万历五年(1577)进士,任长治知县。在任期间,平反冤狱,注重文教,为人称道。万历十年(1582)擢兵部职。李尚实,字养虚,山西长治人。张主敬,字倩,号恒华,河北柏乡县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任长治县令。他体恤民情,力治潞河,变祸患为福祉。

万历年间,《长治县志》的纂修工作曾进行过两次。据康熙六年(1667)《长治县志》于公允自序:“长治创自明之嘉靖十年。因青羊寇氛荡平而后朝议,遂改州为府,设县附郭。是时,草昧初辟,百务未举,县志末由成辑。越五十余年,前令新野马君欲讨论而修饰之,时有儒绅李裕州者共之。缀辑旧文,力董其任。适马君铨陟部曹,抱牍莺迁,未竣厥事。继而,钜鹿张君于万历戊子岁续纂成帙,流传至今。”[1]可见,第一次修志是在长治县建置五十年(1581)之后,时任长治县令马化龙主其事,乡绅李尚实修之。此次修志虽因马化龙的调任而未能成功,然其草创之功不可抹杀,且为后之修志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二次修志是在马化龙调任(1582)之后,新任县令张主敬主修之,并于万历十六年(1588)续纂成功。此次修志可以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不仅使前人之努力不至于功亏一篑、付诸东流,而且使其成果得以重见天日、流传久远。

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史部地理志:“张主敬《长治县志》,万历戊子修。令。”[2]万历戊子,即万历十六年(1588)。此志大约在明末已佚,《山西文献总目提要》中有著录。乾隆二十八年(1763)《长治县志》卷十二“名宦”篇称其“义例尤严”。

(二)清康熙《长治县志》

《长治县志》八卷,清于公允纂修,姜愃增订。清康熙十二年(1673)刻本。《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山西省·晋东南地区》、《中国地方志综录·山西省》、《山西地方志综录·长治市》著录:“《长治县志》八卷,清姜愃修,于公胤纂。清康熙十二年刻本。”《稀见地方志提要》卷三之“《长治县志》八卷,清康熙十二年刊本(上海图书馆藏)”条:“此志公允继万历县志重修,纂成于康熙六年,未之梓而去,越六年,知县姜愃始为刊行。”[3]以上四种书目,皆以为此志纂成于康熙六年(1667),刊刻于康熙十二年(1673)。然而,据于公允自序所述,“敬编成帙若干卷,条分缕析,付诸剞劂,用备采择,以俟后之君子文其阙略而广其传”[1],他在康熙六年(1667)不只是完成了《长治县志》的编纂工作,可能同时已将之刊行于世了。姜愃在其所修之志序中亦云:“时异则事迹必纷。六年之间,时和年稔,废者兴,阙者补。凡地方之事纲举而目张之,慨然于邑乘之未尽备也。适奉有纂修县志之檄,为之博考典籍,昭示章程,咨访闻人,参订全史,俾数千年之人之事燎如观火。”[1]由此可知,姜愃对于公允所纂县志所做的并非只是刊刻工作,而是在其基础上征文考献、广搜逸闻以求完备,可以说是做了参订补修工作的。

公允,字公胤,湖南善化县人。副贡生。顺治十八年(1661)任长治知县。到任后,有感于世事之变迁无常,邑志之因革损益,而守土者整日逐鹿于征输、手版,对所守邦土之志的搜罗考订工作漠不关心,致使其地之典章制度有所欠缺。故而,他身在其位,力谋其事。在借鉴前人所修县志成果的基础上,披阅书籍,寻访旧闻,增辑补缺,以成完帙。此志成于康熙六年,有白允谦、张道湜二人为之作序,称其“体格详整,考究精核,于田赋、徭役诸大务,登载必晰;盐筴、织篚二端,犹厪长虑焉。其他指陈伦贯,靡巨靡细”[4]。姜愃,字孟宣,号西岩,湖北华容镇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康熙六年(1667)任长治县令。在任六年,重视文教,鼓励耕种,当地风俗为之大变。政绩卓著,县民立生祠以报之。因认识到县志的重要性,又感于公允修志后六年间人事之兴废无从考起,加之因缘际会,他得以奉命重修县志。志成于康熙十二年(1673),有卫周祚、吕和钟、万代尚三序。今藏于国家图书馆、南京大学图书馆、南京地理所。上海图书馆藏有抄本。《稀见地方志提要》卷三著录,称其“拾摭颇繁,犹详于藩邸幕佐之事,体裁尚为雅正”[3]。可见,县志在康熙年间经过于允公纂修、姜愃增订之后,体例已经较为完备。又因编纂者勤于搜罗,精于考证,此志蕴含资料丰富,在当时颇有影响。

(三)清乾隆《长治县志》

《长治县志》二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吴九龄修,蔡履豫纂。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荣晖堂刻本。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浙江图书馆、山西省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北师大图书馆、山东大学图书馆、南京大学图书馆、武汉大学图书馆、山西大学图书馆等皆有藏本。吴九龄,字景文,江苏沭阳县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任长治县令。后以政绩卓著擢升广西梧州知府。又调任广东粮驿道、雷琼兵备道、长芦盐运使等职。曾主修《长治县志》和《梧州府志》。蔡履豫,字囟安,安徽江黄人。

此志凡二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为目四十六,又子目九。以正史体例为标准,以旧志为参订依据,在旧存县志、府志,并雍正十二年(1734)所修省志的基础上,搜罗遗文故实、考订古今文献而成。关于此志的纂修缘由、方式、特点以及刊刻始末,吴九龄在自序中皆有详细叙述。就其缘由而言,他重修此志主要是因为旧志自身存在很多问题。旧志因年久失修,不仅难以穷尽数十年间名物制度之变化,而且之前所刻之文也已漫漶不清。又因旧志所修在明末兵燹之后,当时书籍散佚较多,很多内容难以稽考,故所成县志很难做到较为翔实、完备。正如吴九龄所言,“此诚非可以因陋就简者也”。然而,真正将修志之事践行,是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冬。当时吴九龄已有修志之心,又应邑人修志之请,故面陈修志之事于郡之长官,并得到许可。为了排除己见、博采众长,吴九龄采取开馆修志的办法:“因于城内莲花池梵宇开馆,远延名下士暨邑中缙绅耆旧共襄厥事。或为分修,或为参校,或采于集录,或缮写编订,或监理一切诸务,罔不同心协力。而(九龄)凡有见闻及意拟所至,必公诸同志,一一斟酌损益焉。”[1]此次修志延请名士耆旧,集众人之力以成其事。在修志过程中,既做到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同时也注意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

至其发凡起例,“大率以通志为宗,然后参订以郡志旧志,考诸正史而厘辨之。此言乎其旧存者也,自依前有之项而续入;因前未有之项而新增者,则先稽之于成案,次准之于碑文;或得之于访闻,或得之于举报者,尤必广为咨询,以求其实”[1]。具体而言,此志在内容和体例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从内容上看,此志采摭浩繁,有详有略。如在城池、公署、学校、书社、堡市、祠祀、职官等条目的收录上,不论其废兴迁改,都搜罗详记,尽收不遗,以资考证。而对于因浩繁而不能尽收之艺文,此志在诗赋赞歌之外收录短章,兼采金石遗文及古今著述之有裨观感者以备稽考。在旧文的收录和考订上,皆阐明渊源所自,并据实以录,不敢妄加评骘。如在官师著绩方面,即使是委吏、乘田这样的小官,也不埋没其功绩;对于近代循良,更是载其良法美意,以待后贤之论。对条目所载事实不详者,此志仅述其可知者,绝不妄加增删。从体例上看,此志一改旧志分类欠妥且著录不详之弊,使读此志者可以因类以求、据实以考。如旧志“沿革”条著录简略,并附以坊都、乡约、保甲、镇堡、铺递等条目,分类有失妥当。针对这种问题,此志在编纂时遵循通志义例,独标沿革颠末。至于坊都、镇堡、铺递等子目,详见疆域内;乡约、保甲子目,详见赋役内。又如旧志艺文以诗、赋、序、记等名目分类而不分世次,此志则以有韵、无韵分类并列其朝代,对旧志之未录者进行增补,对其已录者进行去取。在考订轶事上,皆有所本。凡所采录,必注明出处。如姜志,即康熙十二年(1673)《长治县志》之后九十年间的轶事,除了考之于《山西通志》外,绝大部分取自程之玿《潞志拾遗》,且所采之处皆注“见《拾遗》”字。

此志成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始于孟春之朔六日,脱稿于季夏之十五日”,历时六个多月。志成之后,吴九龄以捐修学校所剩之资将之刊行于世,即今所见之乾隆二十八年(1763)刻本。

(四)清光绪《长治县志》

《长治县志》八卷首一卷,清李桢、马鉴修,杨笃纂。清光绪二十年(1894)刻本。《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综录》、《中国方志库收书总目》、《山西地方志综录》等著录,国内各大图书馆皆有藏本。李桢,字澄周。先后任陵川、长治两县令。马鉴,字保三,广西桂林人。光绪十九年(1893)冬任长治知县。杨笃,字巩同,号秋湄,山西乡宁县人。

光绪年间《长治县志》的纂修,可以说经历了一个较为曲折的过程:“是役也,实始于光绪之己卯年,刻竣于甲午年之夏月。时阅十五年,官历八九任,而志始成。”[1]光绪己卯年,即光绪五年(1879),甲午年即光绪二十年(1894)。历时十五年之久,历官八九任,足见修志之不易。关于修志的情况,马鉴在《续修<长治县志>序》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

光绪五年,前州爵宪曾中丞于首会设通志局,前令铜仁李君适奉纂修县志之檄,邀集绅耆,设局采访。是时,事属初举,经费无出,县志末由成编。嗣是十余年,前令朝邑徐君、楚北徐君历相纂辑,书已垂成。迨后,仁和蔡君询知志稿就绪,欲付手民,仍以款绌未果。继而,中州白君莅任,以事寝多年,举意刊刻,奈经费无多,几至因噎废食。适奉宪饬,筹办斗捐,因禀郡中宪陈,借款开雕,规模甫就,而白君调任洪洞。(鉴)以癸巳冬量移是邑,爰咨掌故,首询邑志。乃自李君编纂后,事经数任,尚有未竟之功。……急加编次,以付锓梓。又以年捐不敷,另筹别款,始蒇厥工。[1]

光绪五年(1879),曾国荃奏请补修《山西通志》,并饬令各州县纂修县志以备采择。檄文初下,各地纷纷设局,为一时之盛。时任长治县令李桢董其事。他邀集乡绅耆旧,采摘遗佚,缀辑旧文,然终因经费欠缺未能成编。继李桢之后,知县徐芮南、徐熙亭二人相继纂辑,以成是编。又历李其滋、蔡世佐等任,皆未能将之刊行于世。究其原因,“或以经费不足止其役,或以莅任未久去其官”。直至光绪十八年(1892),《长治县志》的刊刻事宜才被提上日程。时任长治县令白昶奏请郡中宪史陈泽霖补修县志,并设法开雕以成其事。未竣,而又调任洪洞。光绪十九年(1893)冬,新任知县马鉴到任后继其事,历时几个月以成之。

光绪二十年(1894)《长治县志》八卷,体例精核,记载详尽,堪称“清代方志中之佳作”[5]。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类目设置上,此志一改以往志书之法,分四体,即表、志、传、记。卷首有序、序例、目录和圖。卷一为表五,仿司马迁《史记》之表“条分件系,整比年月”的方法进行绘制,分地表、晷度表、封爵表、职官表、选举表。卷二至卷四为志七,包括地理志、建置志、祠祀志、学校志、赋役志、艺文志和金石志。其中,地理志分沿革、疆域、乡都、山川、津梁、古迹、冢墓七子目,建置志分城池、公署、仓廒、营汛、铺递、市集、坊表等子目,祠祀志分摊、庙、祠,寺观附之,学校志附义学和书院二目,赋役志分户口、田赋、额贡、额税、盐课等目;艺文志分经、史、子、集四部,历代著述散载各部之下;金石志分泉布、摩崖、碑碣和经幢四目。卷五至卷七为传六,有史传、集传、列传、别传、循政传、列女传;卷八为记三,即大事记、风土记(附物产)和杂记;卷末为跋,另附捐资姓氏。二是在誊抄方法上,保留原书的叙述之法,“以纲为断,文悉顶格;以目为案,文悉低格”[1],以存旧籍之原貌。三是在著录方式上,存旧志以明渊源,对旧志采录之处,必详细注明出处;对所征引之古籍、官书,以及名家著述、府志、旧志的内容有所辩证者,则以加案语的方式来清其眉目。

(五)民国时《长治县志》

民国时期,并未对《长治县志》进行再度纂修,而是对光绪二十年(1894)所修县志进行重印、续印的工作。据曾广钦《续印<长治县志>序》可知,县志在民国十一年(1922)被赵芷青重印百余部。其后十余年,付之阙如。民国二十二年(1933)秋,曾广钦由闻喜县调至长治县,因“奉大府明令及邻省来咨,征取《长治县志》以备中央政府及图书馆之陈列”,故询访县志纂修之始末。对四十年(光绪二十年至民国二十二年)来县志“失于续修”、“有原板而不续印”之情形,深感遗憾,遂与财政局长裴骏声等进行商议,并依照财政局所藏县志原板续印一百部,存之于县府和财政局,“用以公诸同好,兼备后之輶轩采风者之一助”。

二、《长治县志》的价值研究

长治县地处山西省东南部,居上党盆地腹地。上党,因其地极高,与天为党,故而得名。北宋词人苏轼有词云,“上党从来天下脊梁”,其赞美之情溢于言表。作为山西方志和上党文化的一个重要代表,《长治县志》具有的价值不言而喻。一是在保存地方历史文献资料方面功不可没。其中,既包括历代乡贤的著述成果,也包括弥足珍贵的文物资料。二是在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方面首屈一指。县志中不仅记载了其锦绣山川、名胜古迹,而且包含了其丰富的物产资源和独特的民俗风情。通过对其价值进行研究,不仅可以为山西地方文献特别是上党地区的文献研究提供重要资料,而且在服务长治县文化建设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以下就其文献价值和史料价值进行分别论述。

(一)文献价值

长治县作为上党首邑,征文考献必先焉。县志对历代人物传记、地方艺文和书目存佚等资料的著录极为丰富,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

《长治县志》记载了长治县从西周至清代忠臣孝子、节妇烈女的生平事迹。它采用《史记》列传的形式,为长治县的历代乡贤作传,使之流芳百世。他们或以忠孝节义显(如汉冯参、明任环、周伦、王夫人等),或以德行文章著(如汉冯衍、刘宋鲍照、明栗应麟、清程之玿等)。在记述先贤的事迹之后,有时会附有府志的记载和编者的议论。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程之玿。据乾隆二十八年(1763)县志所载,“程之玿,字二漳,岁贡生。博学好古,文辞诗赋精雅,艺林推之。亦通岐黄术。著《舌耕堂诗》、《古文随手录》、《续乘余录》、《潞安诗选》、《程氏人物考》、《金刚经集解》、《医海勺波》百余卷,而《潞志拾遗》一书,考覈典核,鉴古者尤激赏焉”[4]。仅用简短的几行字,就将其生平、著述、功绩表现出来。

方志中著录艺文,历来为方志学家所重视。其重要性不仅表现在保存地方文献,而且表现在反映一地的学术源流,对发展地方学术文化、提高地方的知名度至关重要。清代章学诚曾说:“况夫典籍文章,为学术源流所自出,治功业绪之所流传,不于州县志书为之部次条别,治其要删,其何以使一方文献无所缺失耶?”[6]可见,艺文在方志中是必不可少的。乾隆县志以有韵、无韵进行分类,以五卷之多的篇幅,记载了长治县从周朝到清代的艺文。光绪县志“艺文志”分经、史、子、集四部,按年代先后详细记载了历代乡贤的著述成果。足见,编纂者对地方艺文的重视。在著录艺文的过程中,以“存”、“佚”、“未见”等方式反映文献的存佚情况,并将有关的序跋以及其他文献的著录情况分列其下。如:史部“后赵程玑《上党国记》”:“佚。案:《太平寰宇记》数引其文,似宋初尚存。益以《水经注》、《续汉书郡国志注》所引,约得十余条。”又“程正绪《程氏乘余录》附《乘余续录》”:“未见。案:《续录》为其子之玿所撰,今并佚。之玿又有《程氏人物考》,今亦不传。以皆谱牒之属,附存其目。”从以上两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文献的著录和流传情况,亦可得知与文献相关的其他信息。

(二)史料价值

作为千年古县,长治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长治县志》中记载了长治县的历史沿革,既包括疆域、建置、祠祀、学校等的沿革,又包括风俗、兵制、职官、艺文等的变化。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考察和研究,不仅可以深化对长治县的了解和认识,而且可以在此基础上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上党历史文化。

金石文献历来为文献学家、历史学家、考古学家们所重视,因其在保存碑刻、墓志等文物资料方面意义重大。与乾隆县志相比,光绪县志在著录地方艺文之外,还注重对金石文献的收集和整理。在卷四之中,以“金石志”与“艺文志”并列,志中收录了长治县从后魏至元代的碑刻、摩崖石刻、塔铭、墓志、经幢、石刻等资料。摩崖石刻,如后魏之《赠代郡太守程哲碑》。碑刻又分普通碑刻、德政碑、碑阴和寺庙碑记等类型。如《李抱真德政碑》、《唐故义阳王碑阴记》、《宝云寺碑记》等等。志中不仅详细记载了碑刻的存佚情况、内容特点、大小形制,还明确说明了刻碑缘由、始末和保存地点。除此之外,于每篇之后附加按语,对碑刻、墓志等的相关情况进行评价,且对旧志著录有误之处进行辩证。如《王府君墓志》篇末所附按语:“此志明天启中濬隍于城东南隅所得,唐初府治在隋子城中偏西北,故文云葬城南五里也。可以证旧说壶关故城在城东南七里之误。前志乃据其文,谓隋唐以来之上党县皆不在今城,以五龙山之故城当之,则谬甚矣。”志中记载的关于这些文物资料的信息,都可以作为我们认识其价值的重要参考。

县志中单列“事迹”或“大事记”一类,采用编年体的叙述方法,以年系事,记录了长治县从商周到清代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为我们研究长治县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光绪县志中明确记载了明清两代长治县多次发生的旱涝、地震、饥荒、蝗虫、瘟疫等重大灾害,以及朝廷采取的减免赋税、赈灾救济的措施。以正统年间为例:“正统七年岁饥,斗粟银三钱;八年三月大雨雹(有大如鸡卵者);十七年免泽潞去年夏秋税;十八年大雨连旬,高河水溢,漂流民舍,溺死人畜甚众;十九年大饥;二十二年大旱,禾尽稿,人相食;二十三年岁荐饥,疫作,饿殍盈野。遣刑部侍郎何乔新赈济。”不仅如此,还记载了流寇入侵、戍兵叛乱、农民起义等史实,以及朝廷派兵剿匪平叛的过程。如对“清顺治元年(1644)二月李自成伪将刘芳亮陷潞安府”至“顺治六年(1649)十月大兵复潞安”这一事件的叙述,是研究农民运动史的重要史料。除此之外,县志还有关于潞绸由盛转衰之历史命运的记载。在其繁盛之时,织绸机户超过数千家,织机九千余张。后经兵火凶荒,丝织业遭到严重破坏,到明末织机只剩下二千余张。到清初织机止存三百多张。而丝绸工料价格的上涨,进一步加剧了丝织业的衰落,使得丝绸堆积难售。加之官府又减造贡绸,更激化了官府和机户之间的矛盾,最终酿成了“顺治十七年(1660)织绸机户焚机罢市”的事件。正如《中国方志大辞典》评价乾隆二十八年(1763)县志:“利民济世资料较多。既写明清潞绸的织机数,绸的产量、品种、花色,又记清顺治十七年织绸机户焚机罢市的事迹;既反映了全县一百五十余座煤窑的情况,使《革里煤碑记》成为山西煤炭史的重要文献,又录存了紫金梁、李自成等农民起义军入潞事迹,使‘事迹篇’成了农民运动史的珍贵史料。”[7]

此外,县志中还保存了大量关于长治县风俗、物产、方言等资料的记载。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当时当地人民的文化水平和社会需求,同时反映了此地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民俗、语音等变化。这些资料,在研究民俗学、经济学和方言学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民俗学方面,如婚丧嫁娶礼仪、岁时节令习俗等。在经济学方面,如县志“物产篇·货之属”:“近桑蚕□废,出无几。潞?所资,来自他方,远及川湖之地。铁,刀锥之利,近亦渐衰。”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了潞绸和铁货的兴衰之状,无形中也透露出了当时长治县丝织业、铁矿业等经济发展状况。在方言学方面,从县志所载方言与现今方言的比较研究,可以看出长治县方言的发展变化。如“家里”条:“沈休文《山阴柳家女》诗‘还家问乡里,讵堪扶作夫’。乡里,谓妻也。《南史·张彪传》‘我不忍乡里落他处’。今会稽人又称家里。潞称妻与会稽同,其义一而已矣。见姚宽《西溪丛诂》。”又“生分”条:“分,读去声。师古注曰:‘生分,谓父母在,而昆弟不同财产也。’见《汉书》。”此二条,时至今日还存在于人们的日常交流中,虽词义有所扩大,但其原义仍旧保留。当时方言中已有“爸爸”的称呼,但与今义不同,是叔叔的意思。

通过研究《长治县志》的纂修源流,不仅使我们对其主要内容、编纂体例和特点等纂修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而且能使我们从中认识到其价值所在,从而更好地珍惜和保护这份历史文化遗产。具体来说,一要充分利用县志所保存的文献资料为上党学术研究服务,特别是县志中所包含的地方风俗、艺文、金石、历史事件等资料;二要继续致力于上党文献特别是县志的整理和研究工作,不断传承上党历史文化。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努力发扬严谨求实的文献整理精神,体现地方文献的应有特色,注重文献的保护和修复;三要占据上党文化发展的制高点,提高文化的软实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清]陈泽霖鉴定,杨笃纂修.长治县志[M],《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清光绪二十年(1894)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650,652,654,657-658,658,46,41-45,54.

[2][清]黄虞稷撰,瞿凤起,潘景郑整理.千顷堂书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68.

[3]陈光贻.稀见地方志提要[M].济南:齐鲁书社,1987:153-154,154.

[4][清]吴九龄修,蔡履予撰.长治县志[M],乾隆二十八年(1763)刊本:13,55.

[5]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词典[M].合肥:黄山书社,1986:182.

[6]张莉.民国《闻喜县志》史料价值初探[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9,25(3):54.

[7]中国方志大辞典编委会编.中国方志大辞典[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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