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土地思想及当代价值
2018-03-19秦勃
长沙大学学报 2018年1期
秦 勃
(湖南省直机关党校,湖南 长沙 410001)
1918—1920年是苏维埃俄国成立之初面临的最严峻考验的时期,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百废待兴,帝国主义者的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威胁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尽管如此,布尔什维克党积极发动了工人、农民和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与敌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粉碎了武装干涉者和俄国白卫分子的进攻,取得了卫国战争的胜利,保卫了十月革命的胜利果实。战争结束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也是在艰难和曲折中行进,“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尽管为赢得战争的胜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它同农民的利益发生了抵触,特别是国内战争结束以后,这种在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被迫采取的临时性政策已经与国家发展的需要格格不入。于是,1921年春,列宁放弃了“战时共产主义”,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改正了过去三年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所犯的错误,使苏俄工农联盟得以修补和巩固、经济得以发展、国家得以稳定。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对土地政策也进行了系列调整,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更加注重农民对土地选择权和使用权的保障,更加契合当时苏维埃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际[1]。
一 新经济政策实施的历史背景及主要措施
自1918年捷克斯洛伐克军的哗变拉开国内战争的序幕到1920年11月红军从敌人手里夺回克里木结束国内战争,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给新生的苏维埃国家带来了重大的创伤, 国民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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