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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管子》<心术>篇中的主客体关系

2018-03-14陈晨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8年1期
关键词:管子

陈晨

内容摘要:《管子》(心术)篇在“虚静”理论的阐述上,将“虚静”理论提升到认识论的层面,并探讨了认识主体和客体在认识活动和审美活动中的关系。认为只有主体和客体的完美结合,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同时,《管子》(心术)篇主张主体在保持“虚静”心境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客观事物的规律进行把握,以正确地发现事物中所蕴含的“道”。这对后世的文学理论以及当代美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子》 《心术》 虚静 认识主体 认识客体

《管子》一书是战国中后期记录齐国管仲和稷下学派学者言行的论文总集,其中,(心术)上下、(白心)、(内业>四篇提出了有关“虚静”的论题,继承和发展了《老子》“涤除玄鉴”的思想,将《老子》心境之“虚”“静”,转化到了认识论的层面上,所提出的“虚一而静”的理论,对后世的文学理论以及当代美学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管子》四篇在“虚静”理论上的论述源于《老子》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且作,吾以觀复。”《管子》四篇继承了这一学说,从心与物,即认识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角度来探讨虚静问题,并且对于认识主体在认识和创造活动中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表述主要体现在(心术>上下两篇,另外,还结合黄老思想提出了“贵因”的主张。

一.人的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结合的产物

(心术上)说:“人皆欲知,而莫索其所以知乎。”其解文云:“‘人皆欲知,而莫索之。其所以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修之此,莫能虚也。”意思是说,人们所认识的对象,是外界的事物;人的知识,在于人的本心。它指出,“不修之此,焉能知彼?”就是说,不修持本心,就不能达到对外界的事物的认识。所谓的“修之”,就要使“此”和“彼”的结合。“此”和“彼”在这里分别是指认识的主体——“心”和认识的客体——外界的事物。只有认识主体和客体完美的结合,对于外界的事物的认识才是最透彻的,才是最有利于“修此”而“知彼”的。然而,要使主客体完美结合,就必须达到“虚”的境界。“修之此,莫能虚也”。“虚”是何物?其下解释道“虚者,无藏也”。“无藏”就是要排除主观的嗜欲成见,使“心”中无欲无为。《管子》(心术)篇的“虚静说”强调认识主体要摒弃主观的目的和欲望,以便纯客观的反映外界的事物,正确的认识事物,正确的认识事物所蕴涵的“道”。

二.“虚静”是主客体融合的前提

《管子》(心术)篇在论述虚静说的时候,提出了很多的概念,比如“虚其心”“洁其宫,开其门”等等,用来论述虚静心态的保持的方法及手段。

1.“虚其心”说

(心术上>开篇就说:“心之在体,君之在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心处其道,九窍循理。嗜欲充益,目不见色,耳不闻声。”《管子》(心术>篇认为“心”在认识活动中是处于主导地位,将“心”对于身体的作用比拟成“君”对于国家的作用。其认为“心处其道,九窍循理”,就是说“心”的规律与否,直接关系到“九窍”的正常运行。如果“心”中“嗜欲”过度,必然会造成“目不见色,耳不闻声。”因此,“心”处在主宰和支配的地位,“心”的状态也就直接导致了认识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效果。

怎样培养并且保持“虚其心”的状态呢?(心术上)说:“虚者,万物之始也”“世人之职者精也,去欲则宣(寡),宣(寡)则静矣;静则精。精则独立矣;独则明,明则神矣。”这就是说,主体若要达到“虚其心”的境界,在认识上必须排除各种欲望和杂念,防止外界的纷繁复杂的事物的干扰,达到“不怵乎好,不迫乎恶,恬愉无为,去知与故”。否则,认识主体就会被一己的成见所蒙蔽,无法达到主客体的所谓“虚静”和无为的状态,也无法真实的观察事物的本质,体会事物的“道”。因此,在认识活动中,去“欲”,是达到“虚其心”心态的前提。而这里所谓的“欲”,正是在认识过程中主体所具有的各种功利心。

另外,认识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还要“心静气理”“心能执静”。“心”作为“九窍”的统制器官,是不能代替“九窍”的具体感官职能去认识事物的,<心术上>说:“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上离其道,下失其事。毋代马走,使尽其力;毋代鸟飞,使弊其羽翼;毋先物动,以观其则;动则失位,静乃自得。”认识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是通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九窍”作为感觉器官,只能达到对于外界的事物的感性理解,这种理解是表面的,最终必然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也就是“心”的认识。达到“心”的认识,也就必然达到对于外界的事物的“道”的认识。如果简单的以“心”代替“九窍”的职能,就会导致“上离其道,下失其事”,更谈不上维持“虚其心”的状态了,也就是其解文所说的三个基本原则“无与于”、“不夺能”、“静能制动”。

2.“洁其宫,开其门”说

“洁其宫,开其门”在此处的意思是说,人的认识应该朝向外部世界,而且须保持空灵的心境。<心术上>表述道:“天曰虚,地特静,乃不伐。洁其宫,开其门,去私毋言,神明若存。纷乎其若乱,静之而自治。”这形象地说明了认识主体在面对外界的事物时所具有的“虚静”的心理状态。“洁其宫”和“开其门”的关系在这里是并列的,它们的目的就像欢迎宾客一样,只有将宫殿打扫干净,敞开大门,才能迎来更多的宾客。在认识论上,也是这个道理。认识主体的“心”不但应该是没有欲望和主观偏见束缚的,是“洁”的,而且在面对外界的事物的同时,也应该是敞开的。如此,才能在纷纭万物之中,才能体味到事物的“道”。这种方式是保持“虚静”心态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道家所谓的“神明”。

3.“精舍”说

《管子》四篇的其他篇章也有精彩的表述。(内业)篇就提出了道留驻与“精舍”的说法。所谓“精舍”,与“洁其宫,开其门”其实是一个理论,不同说法而已。既然“道”须“卒乎乃在心中。”要想达到对于“道”透彻的认识,也就必须有一个“扫除不洁,神乃(不)留处”的“心”。另外,要使“神将入舍”,还必须“虚其欲”,就是(内业)所提出的一系列概念:“修心”“治心”“定心”“抟心”和“安心”。这同样说明,使“心”保持“虚静”的状态去认识外界的事物,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要主动的“净化”心灵,主动的认识外界的事物。

三.主客体结合要遵循客观规律

“静因之道”在《管子》(心术)篇的经文所言“其应也,非所设也;其动也,非所取也。”“是故有道之君子,其处也,若无知;其应物也,若偶之,静因之道也。”“静因之道”既是摒除认识主体的主观臆断,依据客观规律行事。所谓“因”正是指根据事物本来面目的意思。为什么必须要“因”呢?(心术上>认为:“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名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也就是说,事物有一定的形状,一定的形状有一定的名称,然而名称不能超越它所代表的事物,事物也不能虚处它本身的名称,即名实相符。因此,(心术上)还说:“以其形,因为之名,此因之术也。”即“名”须根据事物的本身形状所命名,所以,遵循事物本来的情状,就是认识事物的一个先决条件。而所谓的事物本来的情状,用现代汉语解释,就是客观规律。因此,这说明,仅仅修养好主体是不够的,在认识客观事物的时候,还需要依照客体固有的规律认识客体,否则认识主体就不能掌握外界的事物的本质,即所谓的“道”。也就是说,“虚”和“静”是认识主体在认识对象的时候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因”是认识对象时必须有的方法和方式,认识主体和客体必须结合,才能发现外界的事物的“道”。“道”才是最终的认识目的。

综上所述,《管子》《心术》篇在强调“虚一而静”的学说时,将“虚静”作为认识事物,体悟宇宙之“道”的先决条件,并且把握住了认识主体在认识事物时的特殊心态。然而,稷下学者们并且没有仅仅停留在对于认识主体的研究上,而是通过认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的阐述,真正的将《老子》的“致虚极,守静笃”的学说提高到了认识论的层面,并且卓有见解的提出了“静因之道”的认识论,据有唯物主义色彩。《管子》的虚静说,对后来庄子的“心斋”和荀子和“虚一而静”的哲学思想有着深刻的启发。《管子》中对于主客体关系的思考,也对后世研究审美主体的创作心态以及审美主客体关系有着重大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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