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院治理摭探
——基于制度供给视域的分析
2018-02-25张圆圆
现代教育论丛 2018年3期
张圆圆
学院治理制度化是学院治理现代化的应有内核,是现代大学治理制度的有机构成,更为实现国家建设“双一流”大学战略目标提供制度环境。中国大学治理现代化探索是在大学现代性完全显示出自己普世化特征之后才开始发生的,因此从文化哲学视角来讲,我们必然要经历一个发展阶段;同时,我们还需要面对近代大学的治理传统、西方现代大学的治理文化以及信息化时代大学的治理理念等。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之后,中国大学治理现代化步入重要的探索阶段。本文以制度供给为视角,对我国学院治理制度变迁历史以及制度改革实践状况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学院治理制度化的完善路径,以期于我国学院治理现代化改革的当下实践有所裨益。
一、我国学院治理结构的历史变迁
(一)制度变迁理论及学院治理的历史选择
林毅夫指出,制度变迁的两种主要形式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发起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的差异。这里的“第一行动集团”是指能够预见到潜在高等教育发展利益,并认识到只要进行教育制度创新就能获得这种潜在利益的人或者群体。[1]174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政府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或者统治集团的利益,通过政策、法律等正式制度实施获利机会,是一种政府为“第一行动集团”、自上而下的强制推广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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