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健品“会销”骗局的有效监管
2018-02-18◎陈红
现代食品 2018年4期
关键词:销售
◎ 陈 红
(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彭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四川 彭州 611930)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观念的不断变化,养生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由此促使保健品产业迅速发展,已形成相当规模的市场。然而目前保健品市场各类企业参差不齐,尤以会议、讲座等方式进行的夸大功效,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概念,进行虚假宣传、高价销售,欺骗老年消费者的现象特别突出,给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的难点。
1 保健品市场情况调查
根据彭州市基层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的数据调查分析,彭州市保健品经营单位基本分为3类:①药品或食品经营单位兼营保健品,这类经营单位一般内部管理都比较规范,经营品种也基本为正规产品,所以监管风险较小。②固定场所的保健品、食品经营单位,因其符合办理证照的基本软硬件条件,所以一般都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这种经营单位表面上确实为正规合法的企业,但其实际经营模式也是“会销”模式,夸大宣传其经营产品的功效,并以严重背离实际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售,从而获取暴利,对此类经营单位的监管,很难抓到直接有效的证据。③不固定场所保健品专卖经营单位,此类经营单位一般无长期固定的办公场所,会逐渐转移到监管力薄弱的农村,因此此类经营单位极易成为监管盲区,在监管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彭州市辖区内保健品经营单位有260余户,其中第1类经营单位占比60%左右,数量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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