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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巨变:知识产权与改革开放四十年

2018-02-07韩秀成

知识产权 2018年9期
关键词:专利制度专利法专利

韩秀成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和保护创新、开发利用知识资源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制度,已经成为当前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要素。在中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中应运而生,不断成长壮大。文章以改革开放四十年为主线,从观念、制度、动力和目标四个维度,回顾了知识产权事业在不同历史阶段经历的重大历史性变革,对事业发展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重要主旨演讲,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激励和保护创新、开发利用知识资源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制度,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力。面对人类历史的滚滚长河,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近代世界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从产生、发展、成熟到今天不到四百年的历史。而中国探索建立和实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迄今只有四十年。短短四十年间,知识产权事业在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和辉煌,实现了极大飞跃,成就举世瞩目。今天的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并且以坚实的步伐向知识产权强国目标迈进。在改革开放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下,以专利制度的建立、成长与成就为线索,探究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四十年巨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观念之变

观念反映出一个国家、地区、组织或个人的价值认同。在特定历史时空下,观念的演进所带来的思想解放,将释放出改天换地的强大力量,从而决定和塑造一段历史的进程。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四十年来,我国深刻经历了“两个转变”,即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这两个转变,其间贯穿着对人的智力创造成果不断进行产权化、市场化和资本化的一条清晰主线,凸显出国人随着对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认识不断深入,从对知识产权陌生、排斥,到逐步接受直至视为战略核心资源这一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改革开放之初,知识产权在我国仍是一片空白。社会各界对这一新生事物缺乏基本了解。相当一部分尚未跳出计划经济思维的人,更是将其视为洪水猛兽,普遍抱着戒备和排斥的态度。

提出建立专利制度引发激烈争论。粉碎“四人帮”之后,国家工作的重心迅速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建立专利制度问题,随即被提上党中央国务院的研究日程。早在1978年3月,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即指示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提出我国的专利管理办法,并统一管理专利工作。①赵元果编著:《中国专利法的孕育与诞生》,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第41-42页。1978年7月,党中央在批复外交部、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的一份报告中提出“我国应建立专利制度”。②摘自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79年10月17日报送国务院的《关于我国建立专利制度的请示报告》。在这一背景下,国务院于1980年1月批准成立中国专利局。然而,几乎就在同一时刻,围绕“中国该不该要专利制度”的一场大争论也随之爆发。有关工业部门的领导同志上书党中央、国务院,激烈反对建立专利制度,批评在中国搞专利法是“妄图以西方一个模式来解决我国科技发展问题”,认为这在实际上只能保护外国垄断公司的利益,而专利制度是资产阶级手中的工具,掩盖着企业主对科技人员的“超级剥削”,在社会主义中国建立实施专利制度是一个原则、方向和理论性的问题。甚至有的同志干脆说,“实行专利制度,将使成果推广更为困难”,“将是技术领域的一个大倒退”,“实行专利制度会造成许多技术领域被外国人独霸的局面”。③韩秀成著:《专利往事》,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版,第8页。

构建专利制度的进程一度搁浅。对于是否实行专利制度的争论,异常激烈,不可开交。1980年10月,国务院召开专利问题座谈会,来自二十多家部委和其他单位的五十多名专家领导参会,有的同志强调,“专利法的目的是垄断,有专利法使独创更难”。④赵元果编著:《中国专利法的孕育与诞生》,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第70页。同年11月,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原中国专利局召开全国性的专利法讨论会,65个部门、一百多名专家和领导参加,还有三百多人列席,会上有5个部门单位的同志提出反对意见。1981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原中国专利局将专利法草案第11稿上报国务院,当国务院法制局将草案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时,立即遭到有关单位同志强烈反对。这些同志对草案逐条进行否定,致使国务院无法批准,专利法被迫搁浅。中国的知识产权之路刚一启程便遇上挫折,主张实行专利制度的同志以及中国专利局的同志,内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感到前途未卜。

中国专利法经历波折后终于诞生。围绕专利制度建立问题,始终存在激烈争论,双方僵持不下。在关键时刻,党中央着眼改革开放大局,赞同建立和实施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邓小平同志在关键时刻果断作出“中国需要建立专利制度”“专利法以早通过为好”的指示。⑤《知识产权与改革开放30年》编委会编:《知识产权与改革开放30年》,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页、第306页。这为我国建立专利制度一锤定音。1982年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我国应该建立专利制度。随后,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制定和施行专利法。1983年8月,经过二十多次研究修改的专利法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98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庄严表决通过。就这样,具有中国特色的新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历时5年,冲破重重阻力,经受阵阵剧痛,终于问世,从此开启了中国专利事业光辉征程。

回顾“四个十年”历史,社会各界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认识逐步加深,知识产权从被坚决拒绝到坐冷板凳,又一跃成为社会焦点热点,成为先进的文化理念和市场法宝,这中间经历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历程。

专利制度建立后,给当时对知识产权普遍无知或意识淡漠的我国社会带来了巨大冲击。我国专利法的颁布,意味科技大锅饭、无偿占有他人智力成果历史的终结。1987年,河南巩县站街减速机厂申请的专利“DFM-120型蜂窝煤成型机”专利授权时,仿冒侵权者多达46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侵权包围圈。侵权者们堂而皇之地在产品上标注“专利产品”,甚至有企业公然在报纸上大张旗鼓进行广告宣传。这是无知,还是向法律挑战?面对权利人的警告,有的侵权者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一不是偷他们的技术图纸,二不是买他们的机器测绘仿制,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干他的,我干我的,井水不犯河水,谁也管不着!”有的侵权者干脆说,“什么专利法不专利法的,他能蒸馍,就不让我蒸馍?”对此,法律是无情的,违法必究,河南省专利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一一给予制裁,勒令相关企业停止侵权,并给予权利人赔偿。这是我国专利法实施后发生的第一件涉及面广且影响最大的案件。对案件的严肃处理震动了神州大地,给人们上了生动一课。这在当时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但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依然淡薄,远不知知识产权武器的力量,更不善于知识产权武器的运用。时间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观念、机制和规则不够了解、不够适应,对专利保护的内涵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导致高新技术大量流失。一是不申请专利造成大量高新技术流失。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取得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但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全部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余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民用5个领域全部通过鉴定的1200多项成果中,申请专利的仅200多项。在大量高新技术成果没有申请专利的情况下,通过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期刊和公开使用等方式在国内外公开,等于无偿奉献给了全世界和竞争对手。二是只申请国内专利而造成高新技术流失。资料显示,截至200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135,098件,这些申请专利技术内容都要向全世界公开;而同一时期,我国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累计只有3000多件,向国外申请的比例仅有2.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披露,中国向国外申请专利占其国内申请的比例,2016年也只有4%,而美国、日本、德国以及印度、墨西哥、马来西亚、南非、巴西等国居民向国外申请专利占其国内申请的比例分别是42.3%、42.28%、42.66%、47.5%、45.2%、42.5%、28.9%、27.3%。巨大反差说明,我国高新技术无形资产出现了惊人的国际大流失。三是中途放弃专利造成高新技术流失。专利法实施15年,专利申请量年年大幅增长,但专利放弃量也在不断增长。当时华中理工大学调查发现,武汉四所大学专利放弃率高达70%,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只因不愿意缴纳专利费、转让不出去而无端放弃。航天部株洲南方集团1993年放弃20多项专利,可1994年搞股份制改革试点时,对专利技术价值评估,几项专利技术估值高达2400万元。遗憾的是,经查这些专利因为未缴年费已经放弃,巨额资产付诸东流。类似的事例很多,可谓触目惊心。

“入世”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在国际分工中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危”“机”并存的现实,倒逼知识产权观念的大大增强。发达国家从维护其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把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变革与国际贸易、科技、文化活动以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强化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自身优势。同时,更加严格地实施高技术出口控制,遏制新兴国家特别是我国的发展。在这一背景下,随着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遭受的涉外专利侵权诉讼日益增多,在美国“337条款调查”中,我国连续多年成为第一涉案国,涉案数最高的年份涉案占比高达40%以上。国外企业倾向使用组合手段保护其权利,索要的专利费用和赔偿额越来越多,动辄数以亿计。更加严重的是失去了广阔的市场,损害了信誉和品牌价值,也损害了国家利益。2018年,美国制裁中兴事件更是深刻警醒,没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就没有话语权,就要被动挨打。从传统产业到高新技术产业,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纠纷案件涉及的产业和部门越来越多。通过对我国某个行业或技术优势企业提起诉讼,对我国某些产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以2003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与思科之争为典型案例,迫使华为走上依靠专利的转型扩张的成功之路。华为是少之又少的成功典型,而我国大多数企业是吃尽了苦头,教训深刻。在不断吃到技术短板、专利侵权苦头的情况下,我国各界特别是企业群体深刻认识到,必须研发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而且必须进行国内外充分有效的专利布局。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和国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立于不败之地。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提上了党中央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2006年,郑成思、吴汉东两位教授走进中南海,在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会上讲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议”。这是中央领导集体第一次集中学习知识产权,在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标志性、引领性的意义。在国家的大力倡导下,知识产权文化开始萌芽,“崇尚发明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理念日益形成。一是“谈知识产权、论知识产权”成为热点话题和焦点问题,学习、尊重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社会公众的一种社会风尚。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认知率,由2008年的3.7%提升至2017年的85.3%。二是“有知识产权、用知识产权”成为成长发展的利器,国家提出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业和产业建立联盟、制定标准,企业谋发展路径、精心布局,以期知识产权创造价值,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学知识产权、懂知识产权”成为重要技能,大批高校、科研院所纷纷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以专利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教研机构、代理机构、运营机构、诉讼机构及专家人才如雨后春笋般诞生。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3.5万家;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累计71家、成立知识产权学院(系)的高校累计32家。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17年的76.69分,进步明显。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显示,知识产权环境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100提升至2017年的241.2,知识产权环境改善步伐加快,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快速提高。

二、制度之变

制度是根基,法制是最根本的制度。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变局,面对三百年未认清之知识产权,面对新中国三十年的风云激荡,唯有完善法制,才能治国兴邦、长治久安,专利制度应运而生。

改革开放之初,建立专利制度无异于自我革命,面对知识产权法制领域的一穷二白,改革的先行者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披荆斩棘,筚路蓝缕,以一往无前的精神毅然破除各种时弊和羁绊,在中华大地上创立起比较完备的现代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放眼看世界,积极学习和借鉴他国经验,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专利制度终得建立。专利制度的基本规范集中体现在专利法中。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对数十个国家有关资料深刻研究后,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武衡同志带队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赴13个国家对专利制度进行了深入详尽的实地考察。考察得出的结论是:在我国建立专利制度是改革开放的必然趋势,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我国经济走向世界有着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关于我国建立专利制度的请示报告》⑥武衡著:《科技战线五十年》,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29页。。我国1984年3月12日颁布的专利法,奠定了专利制度五个方面的重要基础。一是鼓励和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专利法》第1条开宗明义: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是专利法的基本作用。二是合理调整发明创造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在专利制度以公开换保护,超过保护期限或失效的专利将进入公有领域,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有利。三是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智力成果、公平竞争机制的有力保障,保护专利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通过保护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四是促进技术信息的快速有效传播、先进技术的引进,能够避免重复研究和开发,节约研发经费和时间,大大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五是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有利于改革开放和发展。专利法历经多次修改,这五方面的内容始终是基本原则和主体。

专利制度在探索中不断改进完善。制度体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积累起来的。当国际上以专利制度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进入更高水平的保护阶段,我国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比较重大的变革主要体现为两次专利法的修改。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是1992年,从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增加对专利进口商品的保护、完善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重新规定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条件等方面作了重大修改。特别是将食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纳入保护范围。这不仅是国内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顺应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发展趋势。对于我国当时科技发展水平来讲,这是一次重大的实质性修改,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美方的压力,落实《中美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的承诺。经过这次修改,我国的专利法保护水平已经与国际标准相协调,基本达到《TRIPS协议》保护标准。第二次修改专利法是2000年,从取消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专利权“持有”规定、职务发明的界定引入合同优先原则、增加有关许诺销售规定、增加诉前临时措施和发挥行政执法优势等方面作了重大修改。这次专利法修改不仅仅局限在国际贸易需要,也不再单纯是兑现国际承诺,更多的是开始关注国内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深化的必然要求,已经从“被动修改”向“主动修改”过渡。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新的高速发展阶段,科技日新月异,经济突飞猛进,作为市场资源配置重要制度的知识产权作用日益凸显,激励和保护创新的法制环境不断得到完善和优化。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以及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我国从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为标志,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走向战略主动”⑦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编:《一项兴国利民的国家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文集》,知识产权出版社2018年版,第183页。,开始从被动跟随执行国际规则进入根据国家发展需要主动参与和影响国际规则制定,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融入社会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这一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路径与之前两个时期出现显著变化,表现为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成为最高决策层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同年,我国主动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强化专利权保护、合理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增加对遗传资源保护、增加国家专利行政管理机构职责以及适度调整专利权授权标准等,并把一些多年来以行政法规形式存在的专利规则上升为法律。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是在基本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主动性修改,专利法更加适合国内经济发展需求。这一次专利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更加成熟和完善。

新时代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新要求,对专利法作出新修改成为迫切的需求。2014年我国启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工作,2018年全国人大将专利法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计划。此次专利法的修改被称为全面修改,涉及法条33项。这次修改重在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修订草案写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⑧参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载http://www.gov.cn/xinwen/2015-12/03/content_5019664.htm,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0日。这次法律修改将使我国专利保护进入更加严格、更加有力的时代,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专利制度保障促进下,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必将竞相迸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美国康奈尔大学等机构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创新指数国际排名从2009年第43名跃升至2018年第17名,是唯一进入20强的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国的快速发展为其他中等收入经济体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方案。”⑨参见《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发布 中国排名大幅提升》,载http://www.fmprc.gov.cn/ce/cebe/chn/xbwz2016/kjhz/kjcx/t1578051.htm,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表示,中国跻身全球创新20强,标志着创新多极化格局的到来。在未来,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严格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障下,将会迈出更大、更加有力的步伐。

三、动力之变

事物的发展由内因决定,并受外因影响。外部与内部压力同是发展的动力。我国专利制度的孕育、建立和不断完善,既有应对外部国际压力的因素,更是推动改革开放和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生需求和战略抉择,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必须承认,四十年前我们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很大程度上直接源于外部的压力。我国改革开放之初,要不要马上建立专利制度,虽有内在需求,但毕竟还不是十分紧迫。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站在政治、道德和贸易的制高点,出于从发展中国家谋取重大利益的战略考量,向大门初开的中国施加强大压力,迫使我国尽快建立专利制度,以构建有利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规则得以实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国际格局的风云变化,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对外交往的深化,很大程度上为我国专利制度的诞生注入了催生剂。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应邀正式访美,中美关系进入升温期,交往日趋频繁。中美这两个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因为核心利益走到一起,求同存异,有合作更有斗争,有博弈更有竞争,双方产生了三大争议,即我国台湾地区问题、人权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我国台湾地区问题和人权问题都是涉及我国政治主权、核心利益的根本性问题,没有让步余地。现实看只有经济属性较强的知识产权问题可以谈,这形成了我国建立专利制度的外在动力。在国际贸易中,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政府和跨国企业,在与我国交往和贸易的过程中,必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强烈要求其知识产权必须得到强有力保护。针对美国的一再施压,中美进行了多轮知识产权谈判,1979年双方签订《中美贸易关系协定》,提出双方要保护对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成为两国签订的第一份涉及知识产权的主权国家协定。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在这种外部环境压力下逐步建立起来。

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中美两国争端频发,我们边谈边调,在摸索中不断完善制度,提高保护水平。在实施专利制度的实践中,国际压力一直居高不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内需求也在逐渐增强。我国在知识产权以及贸易领域,虽然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但是巨大的量变在我国的发展中不断产生积极的变化,主要有3个标志性事件。一是1992年签订《中美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这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影响重大的一个双边协议。备忘录开宗明义,第1条即强调中国政府将按照中国专利法提供四项条件水平下的保护,中国政府应向立法机关提交第1条规定保护水平的议案,尽最大努力使修改后的专利法于1993年1月1日前通过并实施。备忘录要求专利权应授予所有化学发明,包括药品和农业化学物质,不论其是产品还是方法。这对我国药品行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二是1995年签订《中美知识产权磋商协议》,以《有效保护及实施知识产权的行动计划》作为附件,这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特别是行政执法,影响巨大。三是1999年中美两国政府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双边协议,签署《中美知识产权协议》,成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件。这意味着中美两国自1996年知识产权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美国将中国列为301条款“唯一重点国家”)导致的多年重要谈判和争端告一段落。美方代表巴尔舍夫斯基表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国际社会‘极其重要’。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入世将使这一机构成为‘真正的世界贸易组织’。”⑩参见《对中国入世有着重要影响的人物》,载http://news.eastday.com/epublish/gb/paper22/1/class002200030/hwz534322.htm?kne,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8月20日。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仅仅两年后的2003年,我国当年共受理专利申请308,487件,比上年增长22.1%,其中,发明专利国内申请量达5.7万件,首次超过国外发明专利申请量(4.9万件);国内外职务申请首次超过非职务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职务申请占国内申请总量四成多、同比增长26.1%,国内发明专利职务申请(34,731件)同比增长53.2%。入世虽然使我国面临高水平、高标准知识产权的压力,但压力变动力,国内对专利的需求和创造力大幅攀升。

近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已经成为我国自身发展的需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我国入世后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进程中应运而生,对解放生产力、释放创造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从外部压力转向内部需求,从政府推动转向市场驱动,这是知识产权发展动力的根本性转变。

需求拉动创新,知识产权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逐步进入良性发展轨道。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我国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越来越强烈地显现出对创新驱动的内生需求。在此背景下,我国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开始将知识产权作为决定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将知识产权政策与创新政策高度融合。随着战略的深入实施,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作用更加凸显。在2007年到2017年的十年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从9.6万件增长到135.6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0.6件增至9.8件;有效注册商标量从235.3万件增至1492万件;全国著作权登记量由13.8万件上升到274.8万件;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量由2.2万件增至21.3万件。庞大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和向市场的投放,反过来成为创新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十二五”期间,仅120项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就实现新增销售额6221亿元,新增利润1317亿元。“十三五”开局的2017年,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中的25项金奖,从实施之日起到2016年底,新增销售额939亿元,新增利润96亿元,新增出口额244亿元。《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显示,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多年来保持较高增速,在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4个国家、金砖5国和新加坡在内的共40个国家中,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排名由2012年的第19位上升至2016年第10位。

双轮驱动发展,知识产权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不断发力。知识产权在支撑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逐步实现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市场驱动为主的重大转变。市场驱动的主要发力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知识产权等制度和政策工具,使市场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实践证明,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对我国这样大的经济体量和市场的发展,至少发挥着制度和技术两大供给支撑作用。一方面,我国通过完善现代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体制机制,正在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打造良好的创新和知识产权文化环境,持续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另一方面,通过专利制度特别是专利信息的深度分析运用,源源不断地创造高质量专利,为产业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供给和有力支撑。具体看,“三个布局”得以稳步推进,即通过行业布局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区域布局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通过海外布局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两个供给作用,由政府推动向市场驱动转变、由传统要素向创新要素转变、由国内竞争向全球竞争转变,使我国市场经济愈发活跃。《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15(蓝皮书)》显示,2008-2013年,知识产权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度为23.29%。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成果显示,2008-2013年,专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达到29.51%。这意味着“经济增长模式的改变,也是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⑪李志军:《提高专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载《中国经济时报》2017年2月7日第5版。。

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凸显,知识产权作为保护和激励创新的基本制度,逐渐回归本原。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的主体。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呼应,越来越多的企业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既是国家体系中的基础战略,更是自身发展的核心战略。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结构和布局、产出和效益,已经成为衡量企业甚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围绕知识产权,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积极主动地构建和实施全球化的竞争战略、市场化的运用战略和一体化的管理战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次为国家电网公司(3622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3293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567件)、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公司(1845件)、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1699件)、联想(北京)有限公司(1454件)、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273件)、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1222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008件)、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862件)。2018年上半年,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拥有量中,企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63.8%和67.2%;国内企业有效发明专利5年以上维持率达到71.2%。。2018年上半年,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17家;前5个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2228件,同比增长80.69%,位列马德里联盟第3位。这表明,我国国内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继续巩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申请数量稳步提升。这其中的典型代表首推华为,作为我国内地首家跻身世界百强的科技类公司,在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72位。今天成就的取得,与其成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及时有效进行全球布局是分不开的。前文提到的2003年与思科公司之争,将华为推向专利强企之路。2011年,华为起诉摩托罗拉知识产权侵权一案,则使华为跻身全球手机移动终端巨头。华为年报显示,2007-2017年研发投入累计3940亿元;2017年研发创新投入897亿元,占销售收入14.9%;累计获得专利授权74,307件,其中中国专利64,091件、国外专利48,758件,90%以上为发明专利。欧盟发布2017年全球企业研发投入排行榜中,华为以103.63亿欧元占全球第六、中国第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7年全球知识产权活动报告》显示,华为国际专利申请量居第一位。以上鲜活的数据和实例充分说明,我国企业正逐步成为市场主体和知识产权主体,这是创新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本原。

积极主动作为,在助力大国外交中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随着产业规模和能力的持续提升,我国已经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是全球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41个工业大类、191个中类、525个小类),成为“世界工厂”。⑫中国经济大讲堂:李毅中主讲“新时代:中国工业该如何发力”,CCTV-2财经频道2018年3月1日。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在2015年工业增加值超过了美国和日本的总和,2017年超过了美国、日本和德国制造业增加值总和。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领域的知识产权,已成为世界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话语权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我国主动从国家战略和外交层面积极作为,努力扩大对外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我国重视在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发挥负责任的作用,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博鳌亚洲论坛、中非合作论坛、金砖国家峰会、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等多边场合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合作,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都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等171份。《2017年全球知识产权活动报告》显示,中国成为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第二大来源国,逐渐逼近长期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PCT申请是前15名中仅有的两个中等收入国家之一。这一切都表明,在知识产权外交方面,我国正在掌握更大的战略主动权,对全球的影响力持续提升。这种能力的需求和不断提升,毫无疑问地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内在动力。

四、目标之变

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和经验表明,在从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迈进过程中,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及目标,极为重要。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中,抓住发展机遇的关键是掌握大批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掌握和积累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优势,在经济全球化、知识产权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如此,才能形成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国际利益分配格局,才能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从开始摸索时的认识感性、目标模糊,到实战实践中逐渐理清发展的目标思路,再到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经历了一个深刻变化的过程。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的目的是在于引进技术、解放生产力。至于知识产权怎么定位、目标为何,并不清楚,也无暇顾及,毕竟一穷二白、白手起家,对于后来的发展很难想象。

以市场换技术,为改革初期的发展注入了动力,但终究没有激发专利创造,也未能形成清晰的专利工作目标思路和成果。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颁布技术合同法,提出并实施“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策略。新技术与外来资本带来先进管理经验,劳动力综合水平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与此同时,工业领域的一些主管部门、企业迷信技术,不相信也不申请保护技术权益的专利权。国家对专利创造尚没有清晰的发展思路,很多引进的新技术都是国外已经或者即将淘汰的。日本一位著名科技专家曾讲,“日本转让给中国的技术都是落后5年到10年的技术”。⑬韩秀成著:《专利往事》,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版,第20页。由于重技术不重视专利,长期使用大量外汇高价引进的新技术,并未带来我国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的明显提高。1985年底,国内职务发明专利已达9411件的情况下,企业专利申请仅为1126件,这与数以百万计的庞大企业群极不相称,更与国外90%的专利来源于企业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印发后,1986年12月到1989年5月,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仍然仅有11,024件,不及国外一个跨国公司一年的申请量。事实证明,长时间的“市场换技术”政策,没有对专利创造形成促进,甚至还有了一定的延滞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是确保市场经济良好发展的基础。直到加入WTO之前,仍未形成明确的发展目标。保护专利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内容,也是知识产权发挥作用与否的关键一招。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历史性决议,确定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强调引入竞争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实行技术成果有偿转让。这一决定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但知识产权如何保护、保护到何种水平,并未达成基本共识,因此,也就没有形成基本的思路和目标。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在20世纪末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在大幅缩减机构的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行政序列,主管专利和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这一重大决策,表明我国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地位、作用有了新的更高的认知。这为后来的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明确提出长远奋斗目标,创造了重要条件。

入世数年后,量变集聚引发质变,我国自身发展和国际定位更加明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更加明确,党的十九大作出分两个阶段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不断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目标,2017年经济总量已达美国的三分之二,居世界第二。在这种格局下,知识产权主动服务国内外两个大局,适时研究提出分阶段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目标,实践和战略意义重大。

2008年,提出把我国建成知识产权水平较高国家的明确目标。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并明确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2008年6月,我国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对于更能鼓舞人心的“知识产权强国”奋斗目标,虽然没有达成共识,未能写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但在国家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知识产权事业的奋斗目标,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由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进入高质、高速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快速提升,我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知识产权大国。2017年,我国全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5.1万件,同比增长12.5%,排名跃居全球第二;受理商标注册申请574.8万件,同比增长55.72%,连续16年居世界第一。按照每万人口统计,2017年专利申请量达到25.4件,商标申请量达到38.8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9.9件。这为下一步明确提出更高的奋斗目标奠定了重要基础。

明确提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目标。随着我国经济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高水平发展新的历史阶段。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再次强调,“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这些因素均有力地促进了知识产权数量、质量、效率的提高。至此,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入国家总体布局,成为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问题,谋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从而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无缝衔接、压茬推进。

扎实开展“两个一百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的研究设计,精准对标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宏伟蓝图。在新时代,我国在大力提升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的同时,已将知识产权列为国之利器,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强国注入强大动能。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对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提出更高的要求,给予更多的期待。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习近平主席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演讲时强调,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扩大开放的四个重大举措之一。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组织保障。为贯彻中央部署,适时研究提出“两个一百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已是责无旁贷的重大历史课题。

结 语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和挑战。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上发表讲话时指出,未来十年将是世界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十年,将是国际格局和力量对比加速演变的十年,也将是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的十年。他强调,中国将继续敞开大门搞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鼓励企业间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所有企业合法知识产权。习主席的重要论断指出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我国将在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中发挥更加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新形势。从国内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伴随着改革开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历史性成就。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将在较长一个时期存在,在改革开放中诞生的知识产权事业,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全社会知识产权的意识能力还严重不足,从制度和战略层面对市场经济创造力、生产力的释放还不够充分,知识产权大而不强的情况还将长期存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环境建设还存在严重短板。从国际看,当今世界处在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全球经济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加,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对我国知识产权横加指责,不断挑起争端。特别是今年以来,美国依据所谓“301调查”,污称中国“窃取”美国知识产权,指责中国强制“美国企业转让技术”,实施典型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向中国发起规模巨大的贸易战,并以发达经济体为重点,在全球范围试图建立遏制中国发展的“知识产权联盟”,霸凌主义浓厚。这种现象不是偶然的,而是全球化发展、国际秩序调整和大国博弈的必然结果。在这一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既要充满自信、保持定力,又不能掉以轻心、盲目自大,必须站在国家核心利益、国家发展大局和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认真科学做好谋划、布局和应对。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新作为。当今的中国,正在向世界展现一个开放、包容、负责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大国形象,正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在不断实践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们完全有能力在已经取得知识产权辉煌成就的基础上,提出更加宏大、更加壮阔、更加鼓舞人心的知识产权宏伟蓝图,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更加充分运用好知识产权制度,大踏步进入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时代;通过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让全社会发明创新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创新主体更加自觉、更加充分、更加有效地运用知识产权,推动我国快速迈进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强国的行列,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基础性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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