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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改革开放同步发展的中国知识产权事业

2018-02-07甘绍宁

知识产权 2018年9期
关键词:专利法改革开放知识产权

甘绍宁

四十年风云激荡,四十年成就辉煌。四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匆匆一瞬,而在与改革开放同步发展的新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历史上却非比寻常。

国家的伟大,莫过于以改革和创新成就逐梦传奇;知识产权的荣光,莫过于用实干和业绩筑牢发展根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四十年,既是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四十年。四十年来,改革开放经历翻天覆地的重大变化,知识产权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筚路蓝缕、砥砺奋进的征程上,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激荡人心的中国故事,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恢宏壮丽的时代乐章。

一、建立中国专利制度,开创创新发展新纪元

20世纪7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空间站升空,CT断层扫描投入医疗应用,个人计算机、全自动照相机进入家庭……面对被托夫勒称为“第三次浪潮”的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中国已是姗姗来迟。当时的中国经济,急需借助变革之力,加快追赶步伐,融入世界体系。在信息化时代,产权制度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保障竞争、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一个核心要素。改革开放,国门开启之际,迫切需要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来保驾护航,这对于加速中国与世界接轨、更好地吸引外方的资金和技术、全面融入世界、加快自身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改革开放,是新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和重大变革。面对国内关于“是否要建立专利制度”的许多争议,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力排众议,一锤定音,明确指示要建立专利制度。在改革开放起航的1978年,党中央在一份报告中批示:“我国应建立专利制度。”

时至今日,在人们心中,那些中国专利制度发轫之初的历史时刻值得永久铭记:

——1979年3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成立专利法起草小组。

——1980年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1981年3月,专利法起草小组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十易其稿,拟成新中国第一部专利法草案,以国家科委和中国专利局的名义报送国务院,其后又对草案作了十次修改,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这对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时,距离1624年英国颁布第一部现代专利法,已经过去了整整360年。

——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实施。当日,在中国专利局门前,排队等候了三天三夜的航空航天工业部207所工程师胡国华,提交了第一件中国专利申请。从早上8点开始,到子夜钟声在夜空中敲响,中国专利局当天共受理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对此,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表示:“这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上的新纪录。”

专利法的实施,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标志,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热情,促进了专利申请数量质量持续快速增长。1985年,我国受理三种专利申请量1.4万件;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截至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从2003年以来,我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一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增长率全球领先。

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一个国家只有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先机。在改革开放中诞生的中国专利制度,正是激励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制度和基础保障。专利制度作为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

专利法实施三十多年来,热衷于发明创造的创新者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为我国自主创新、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发展经济科技等各项事业提供了重要支撑。三十多年间,发明创造活动在社会各个层面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事实证明,创新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是发展进步的灵魂,是不断前行的源泉和动力。

制度建设,来自于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样也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形势不断发展的需要,专利法先后完成三次修改,进入日臻完善的新阶段。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专利法修正案,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了对药品、食品、饮料、调味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将发明专利权保护期从15年延长至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从5年延长至10年;将授权前的异议程序改为了授权后的撤销程序。此次修改,大幅提高专利保护水平,基本符合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规定,适应了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专利法第二次修正案,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适应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终局决定权;将撤销程序与无效宣告程序合并,统一为无效宣告程序;对实用新型专利设立检索报告制度。此次修改,不仅使我国专利法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标准一致,而且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更加符合我国改革开放的现实国情。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升了授予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标准;规定法定赔偿额上限100万元;规范了专利侵权纠纷的现有技术抗辩原则;取消了对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新增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评价报告。此次修改,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

目前,自2014年启动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与专利法一样,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都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历经多次修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上,用三十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百余年的道路。从当初的与世界接轨,发展到为我国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创新发展、走向世界的内在需求提供重要支撑和基本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集聚创新发展新动能

“改革开放,将中国从国家贫弱、人民困苦、被孤立于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国际体系的境况,变为国家欣欣向荣、人民充满干劲、经济突飞猛进、广泛参与重大国际事务。完全可以认为,中国发生了历史上最令人感到惊讶的转型。”美国花旗集团全球投资银行高级顾问罗伯在他2008年撰写的《中国30年:人类社会的一次伟大变迁》书中,用自己的语言述说着一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改革开放。

进入21世纪,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资源和增强经济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环顾世界,美国从保持自身优势出发,1979年就将知识产权提升为国家战略,随即又在新世纪之初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知识产权战略。同样,日本出于国际竞争考虑,也在新世纪来临之际颁布了《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纵观世界,美、日等发达国家之所以一直保持全球领先的创新强国地位,无不是从中受益匪浅。

2008年,来势汹汹的金融危机波及世界,日益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硝烟弥漫。在这样的背景下,《纲要》的颁布实施显得意义尤为不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凝聚了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智慧贡献,更承载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希望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期待,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推动我国迅速跻身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为深化改革、对外开放集聚了创新发展新动能。

在激励创造方面。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十年来,我国发明专利、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增长,2017年分别达到138.2万件、574.8万件,连续多年世界领先;PCT国际专利年申请受理量从2007年的0.55万件增长到2017年的5.1万件,跃居世界第二位;截至2018年6月底,作为创新能力重要指标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6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进一步缩小;著作权年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总量、地理标志产品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公告量等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不断取得新突破,知识产权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地位更加突出。

在有效运用方面。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转移转化、交易流转、收购托管等工作广泛开展,有效解决了一批轻资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13年至2017年,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到2057亿元,年均增长33%;2008年至2017年,商标质押贷款金额由51.19亿元增长到369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迅猛发展,过去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批准建设了14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遴选了145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截至2017年底,我国主营业务为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已经超过2.6万家,年均增长30%。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的快速提升,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国计民生的发展,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严格保护方面。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实行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进行修订;国务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进行修订;各部门、各地方也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在各个层面构建起了既与世界接轨、又符合我国改革开放需要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9.2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7.3万件,有力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期,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量由10.08万件增长至21.3万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为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在改革开放中向世界展示了崭新的中国形象。

在科学管理方面。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上海浦东、广东深圳等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创新和保护、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先行探索。2015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国务院还先后印发《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要文件,明确定位知识产权制度作用和知识产权管理改革方略,即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体制机制。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极大推动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至今,知识产权高等学历教育、中小学普及教育逐步推开,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广泛开展,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6家,三十余所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在知识产权外交领域,我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等171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50个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合作机制;先后与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签订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协议,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已经可在柬埔寨、老挝等国家登记生效。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我国正从跟随者、遵循者向参与者、建设者角色转变,在大国外交舞台上展示了中国风采。

十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我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之路,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更加稳固,在世界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咨询专家组的眼中,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成功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成为发展中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样本和典范。

——始终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领导。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顶层设计,厘清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思路和战略举措,努力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与国家总体部署相协调、相一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又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所有这些,都使得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举措更加有力,更加契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需要。

——尊重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本规律,科学谋划,基础扎实。作为我国第一个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前瞻性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在制定中集中了国内各有关部门和领域的专家智慧,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纲要》尊重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现实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要素齐备,操作性强,为战略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注重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构建体系,保障有力。成立了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所有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推动战略实施,各地方也按照战略实施的要求,成立当地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分级落实,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部署和行动。持续推进、监测评估、调整优化,为战略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基层探索,带动全局。战略实施过程中结合国家的宏观战略和企业的微观战略,协调纵向的产业战略和横向的地区战略,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放管服”改革,加强政策引导,激发创新和市场活力,为战略成功实施提供了强大动力。

——采取符合国情的特色做法,把握重点,形成优势。坚持并加强建立行政与司法保护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等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了制约知识产权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各部门和各地方统筹力量、共同行动,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提高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和国际声誉。

“第一次,一家中国公司名列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全球企业年度排名榜首。”2009年1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08年全球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情况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1737件首次折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不仅为逐步做大做强、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提供了发展新动能,也与国家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司法等各领域战略规划相辅相成,提高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维护了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与改革开放同步发展的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正在赢得世界舆论越来越多的良好评价和积极肯定。2017年4月,全球著名的科技博客TechCrunch刊登了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前主席韦(Wayne Sobon)的文章《中国意外成为知识产权强国》称,中国现在可能还不是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全球领导者,但正朝着这个角色迅速逼近。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新近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名列第17位,比2013年上升了18位,居全球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

三、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铸就创新发展新辉煌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创新发展的刚需和国际贸易的“标配”。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产业革命加速兴起,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加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都对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和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提升带来新挑战。世界上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几乎无一不是知识产权强国,而知识产权强国也几乎无一不在发达国家之列。在一定程度上,今日世界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今年6月,日本发布了2025年至2030年《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愿景》,提出了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主的新一轮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的应对方略。面对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严峻现实,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我国知识产权实现由大到强转变的必由之路,是增强我国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也是我国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

2015年12月,《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由此起航,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进步迅速,成绩突出,但也存在一些瓶颈和差距,如知识产权创造数量急增,质量不足,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总体偏少,与我国的大国地位并不相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举证难等问题没有根本改善;知识产权运用效率不高,效益欠佳;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能力有欠缺,以及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应对薄弱等问题,都制约着知识产权在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中作用的发挥。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站位国家高度,立足发展全局,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克服短板、破解难题的现实路径,也是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支撑的客观需求。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更加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近年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正式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要文件。这一系列政策举措,不但体现着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而且完善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政策体系,还成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强大动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所强调的,再次阐明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向世界展示了在风云激荡的国际环境下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自信。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我们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知识产权不仅从一个十分冷僻的词汇逐渐成为一个几乎家喻户晓的热词,而且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开启新征程之际,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机遇。

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为我国发展明确了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步走”战略部署,认真谋划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目标即将于2020年全面完成,根据改革开放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实际,将尽快启动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制定工作,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接续推进、压茬进行。

蹄疾步稳谱新篇,勇毅笃行踏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新环境、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确权效率、压缩审查时限。在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水平不断提升,努力实现知识产权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朝着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在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让中国的知识产权在国外得到有效保护,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实现互利共赢。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普及知识产权教育,面向全社会倡导创新文化,培植知识产权文化沃土,让知识产权事业根深叶茂、兴旺发达,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热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推进改革开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十年间,改革开放大潮澎湃,知识产权书写精彩,成就中国,造福世界。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一个改革开放的中国,正以崭新的面貌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重要动力源。

走进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新的征程上,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在风云变幻的国际舞台上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体现更多中国主张,在改革开放新航程上铸就举世瞩目的新辉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下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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