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018-01-28黄玲徐丽春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年6期
黄玲 徐丽春
2018年9月14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主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来自市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妇联系统、民政系统、高校等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就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议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吴燕主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刘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陈明在会上发表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在闭幕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本次会议主要对“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现状”“监护困境未成年人后续抚养问题探究”以及“监护困境未成年人后续权益保护路径探析”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一、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是推动国家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作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护制度发挥着根基性作用,但实践中仍存在着很多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现象,此类现象使未成年人陷入监护困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因此,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立法。
1.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立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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