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结构与文化观念的双重视域
——中国古典戏剧叙事研究引论
2018-01-24
戏剧艺术(上海戏剧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引 言
中唐以来,以小说、戏剧、说唱为代表的中国叙事文学有了极大发展,经过近千年的历史积累,小说方面出现了以《红楼梦》为代表的四大名著,戏剧方面则出现了以《牡丹亭》为代表的文人传奇,说唱方面也出现了以弹词《珍珠塔》为代表的杰作。由此,中唐以前中国文学以抒情文学占绝对优势的局面大有改观。
近代以来,以王国维《宋元戏曲史》(1913)、鲁迅《中国小说史略》(1923)两部名著的发表为标志,中国叙事文学的学术研究得以真正展开。值得指出的是,将文学分为诗歌、戏剧、小说、散文四类文体的观念也大概是彼时由西方进入中国的,至今犹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王国维、鲁迅以及胡适、郑振铎等后来者借用西洋的文学观念考察各类中国文学,本极其自然,也无可厚非。但中国叙事文学所产生和生存的历史文化语境毕竟与西方有极大差异,这种差异可能正如中、西医的差异一样,如果简单套用西方小说和西方戏剧的基本观念和研究模式,很可能是方枘圆凿,或者隔靴搔痒,其结果都是不能对中国小说、中国戏剧有真正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中国民族戏剧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大多形成了非常明晰的文体结构或形式,不同类别的戏剧往往分别对应不同的文体结构,而戏剧叙事恰恰受制于这些文体结构。这些结构形式如同诗词格律一样,往往规约着内容的表达(形式决定内容),使得中国戏剧的叙事在总体上呈现为“非自然态”,这种“非自然态”比之中国古典小说往往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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