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音乐海外传播作品的内容形式创新论
2018-01-23王耀华
音乐研究 2018年3期
文◎王耀华
一、中国当代音乐海外传播作品中的内容与形式
中国当代音乐海外传播作品应当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当代中国人创作的具有鲜明中国音乐风格特点的音乐作品;二是经过当代中国人诠释、整理和改编的中国传统音乐作品。
关于中国当代音乐海外传播作品中的内容与形式问题,我们赞同文艺理论家童庆炳教授的意见:“首先是要明确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那就是文艺作品内容与形式的不可分离性。……黑格尔认为:‘没有无形式的内容,正如没有无形式的质料一样’,‘内容所以成为内容是由于它包括有成熟的形式在内’,换言之,内容是具有形式的内容,形式是具有内容的形式,在真正的作品那里,二者永远不可分离,一旦两者变得可以分离,就不能构成真正的作品,所以黑格尔强调说:‘只有内容与形式都表明为彻底的统一的,才是真正的艺术品’。”①童庆炳《论文艺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矛盾》,《文艺理论研究》1991年第2期,第12页。在当代中国音乐专业创作和经过当代中国人诠释的中国传统音乐作品中,内容是从艺术形式深度加工过的题材那里转化出来的,“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黑格尔语)。中国当代音乐海外传播作品形式作为对一定题材的深度的艺术加工方式,其起点是对题材的处理,其终点是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整个作品的完成。中国当代音乐海外传播作品作为当代中国人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感受和感情的表述时,不仅指该音乐作品内容表现的当代中国人的思想感情,而且其作品形式也表现当代中国人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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