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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到“非哲学”
——F.拉吕埃勒的“非哲学”思想导论

2018-01-23黄其洪王鸿宇

现代哲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哲学思想

黄其洪 王鸿宇

弗朗索瓦·拉吕埃勒*关于Laruelle的译名,我们一开始译为“拉鲁埃勒”,按照中山大学马天俊教授发来的新华社人名译名对照表,按照法文的读音应该译为“拉吕埃勒”,于是我们改变了原来的英语读法,按照法语读法来翻译这个法国人名。由于拙文是国内第一篇介绍和讨论拉吕埃勒思想的文章,所以,这个译名的改变对于国内有可能兴起的拉吕埃勒研究奠定了基础。感谢马天俊教授和《现代哲学》杂志社的及时提醒。(François Laruelle),法国人,生于1937年,是前国际哲学学院和巴黎第十大学的哲学家。他被苏格兰哲学家雷·布拉西耶(Ray Brassier)评价为“今天在欧洲工作的最重要的默默无闻的哲学家”*Ray Brassier, “Axiomatic Heresy: The Non-Philosophy of Francois Laruelle”, in Radical Philosophy 121,Sep/Oct 2003, p.24.。拉吕埃勒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致力于实现一门“哲学的科学”,他将这门“科学”定义为“非哲学”。在“非哲学”发展的最新阶段,拉吕埃勒又常把“非哲学”称为“非标准哲学”。他目前正领导着一个致力于促进“非哲学”事业发展的国际组织,即国际非哲学组织。拉吕埃勒自1971年出版《现象与差异》开始,到现在共出版二十多部作品。同时,随着拉吕埃勒的作品不断被译为英译本并出版,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然而,拉吕埃勒这个名字却一直不为国内研究者所熟悉,对拉吕埃勒的研究也是付之阙如。鉴于此,很有必要写一篇介绍拉吕埃勒的哲学思想的文章,以此正式向国内学界引介拉吕埃勒。

拉吕埃勒在《非哲学概述》一文明确指出:“非哲学是通过思考两个问题而产生:一个是哲学的理论地位问题,另一个是元一(the One)在哲学中的本体论地位问题。”*François Laruelle, “A Summary of Non-Philosophy”, trans. by Ray Brassier, in Pli: The Warwick Journal of Philosophy, No.8, 1999, p.138.因此,本文也将主要围绕拉吕埃勒主要思考的问题展开对拉吕埃勒哲学思想的介绍。

一、“非哲学”的哲学观

拉吕埃勒认为从古希腊哲学到分析哲学再到解构主义,无论是笛卡尔、康德、胡塞尔、海德格尔还是德里达,他们对哲学进行新的思考总是受制于一个超历史的不变结构,哲学家们深陷其中却浑然不知。拉吕埃勒将这种哲学的、超历史的不变结构称为“哲学决定”(Philosophical Decision)。哲学决定总是通过超验性与内在性的“混合”来确立自己的主导地位。在这种混合中,经验和先验、内在和超验的分离或二分最后又被“综合”在一个更大的统一性之中或某种绝对的先验权威之下(如笛卡尔的“我思”、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Anthony Paul Smith, Laruelle: A Stranger Thought,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6, p.33.“哲学包括着对于普遍领域(通常指存在或大全,但有时在概念上理解为物质本质)的决定的、抽象的分割,分为两个不能再分的方面,一个与具体的和经验的相关,另一个与结构和条件相关。”*Rocco Gangle & Julius Greve, Superpositions: Laruelle and the humanities, Lanham: Rowman & Littlefield International, 2017, p.12.拉吕埃勒认为内在性和超验性的这种二元结构是哲学的元结构,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哲学家们总是通过以超验性抑制或否定内在性的方式解释世界。也就是说,以往的哲学总是通过超越于元一的外在范畴去规定元一,从而充满了主观性和偶然性,失去了来自元一本身的规定。因此,拉吕埃勒认为西方哲学从赫拉克利特、海德格尔、德里达到德勒兹始终是利用同一性、利用概念对非概念物的强行同一来思考作为差异的存在*Ray Brassier, “Introduction: What Can Non-philosophy Do?”, in Angelaki: Journal of Theoretical Humanities, Volume 8, Number 2, August 2003, p. 170.。从根本上讲,所有哲学决定在本质上并无二致,都是内在性与超验性的混合。但是,哲学为了把自己确立为绝对的权威和真理的最终模式,它们总会做出区别于其他哲学决定的自身所特有的决定,以不同的方式决定内在性和超越性的具体混合的模式,并就思维与存在的本质和相互关系得出不同的表述。因此,不同的哲学有不同的哲学决定,当然这些不同的哲学决定有时会存在着不相容甚至是冲突。哲学对于实在的解释,“只能说明哲学自身的存在罢了,并不能由此就表明它所宣称的实在的存在”*François Laruelle, Dictionary of Non-Philosophy, trans. by Taylor Adkins,Minneapolis: Univocal Publishing, 2013, p.119.。也就是说,以往的哲学只是以某一种方式去展示或者象征实在,在最好的状态下也只是展示或者象征了实在的某一个维度,而不是实在的全部,哲学对实在做出“决定”或者解释就是使哲学自身与实在相脱离,都是一种超验的外在的东西,而不是实在本身内在的东西。不难发现,拉吕埃勒所说的“实在”或者“元一”与康德所说的“物自身”、诺斯替学派所强调的不可穷尽的“元一”非常类似,尽管为了强调自己理论的独特性,拉吕埃勒否认了这种类似性。

“所有的哲学体系和观点相对于实在而言在本质上都是完全等同的,也就是说属于不同哲学的不同术语在本质上是完全等同的,但又是完全偶然的。”*François Laruelle, Philosophy and Non-Philosophy, trans. by Taylor Adkins,Minneapolis: Univocal Press, 2013, p.118.哲学完全根植于这种偶然性,哲学史就是关于选择何种哲学决定的争论的历史,争夺决定实在的话语权的历史。决定完全是根据某些“唯心的”规律在经验领域中进行不断切割的过程,是哲学家的一种思想上的操作,是自己以自己为基础,建立在自我的独断上*François Laruelle, Philosophies of Difference: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Non-Philosophy, trans. by Rocco Gangle, New York: Continuum Press, 2010, p.210.。所有的哲学都是独断地给出一个解释实在的“决定”,也就是说哲学把它对于实在的解释当作实在本身的正确呈现。在这种情况下,哲学建立了自己的权威,也确立了它的“真理”。正如拉吕埃勒所揭示的:“哲学的这一特点总是根植于一个独断的决定之中,总是在独断的决定中构建自身,最终证明它本身只是一种思想的运作或者活动。它是一种自我建基,一种哲学的创造,使它本身变成一种神圣的,自我组织和自给自足的存在。”*John Mullarkey & Anthony Paul Smith, Laruelle and Non-Philosophy, Edinburgh :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2, p.22.拉吕埃勒把哲学的这种自我-决定、自我-命名、自我-建基称为充分哲学原则(Principle of Sufficient Philosophy),这是一种导致具体的哲学理论产生的运作机制。在这种运作机制之下,理性才起到作用。因此,在哲学中,充分哲学原则就成了比理性还要更高的原则,哲学不仅接受着理性的支配,潜在地还接受比理性还要更高的充分哲学原则的规定。

拉吕埃勒不仅批判哲学本身结构的不变性和充分哲学原则,而且驳斥哲学所使用的方法。他认为哲学家们对实在的解释总是以未经证明的假定为依据,所有哲学都是建立在理论的预设中,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使其自洽,因此,任何哲学都是不可证伪和无可辩驳,且都是同义反复的。无论是演绎还是归纳的哲学方法,所有的哲学方法都认为它们可以完全代表实在。拉吕埃勒认为,康德虽然承认了物自体的不可接近性,但康德的先验演绎仍然相信可以通过他自己的哲学方法来思考或推断实在,这违背了物自体不可被认知的原则,从而走向一种奇特的外在性。实际上,实在或元一是非概念的,或者是前概念的,拒绝思想对它的任何绝对的规定,它先于任何认知或知觉*Ray Brassier, Nihil Unbound: Enlightenment and Extinction, Basingstoke: Palgrave Macmillan, 2007, p. 128.。

正是因为哲学决定和充分哲学原则造成了对元一或实在的独断和遮蔽,所以,拉吕埃勒要求放弃对实在的哲学解释,对实在采取一种“非哲学”的立场,以还原独立于哲学决定和充分哲学原则之外,内在于自身的,而非内在于思想或逻辑形式的实在。*François Laruelle,Principles of Non-Philosophy, trans. by Nicola Rubczak & Anthony Paul Smith,London:Bloomsbury Press, 2013,pp.6.“非哲学”的立场要想区别于哲学的立场,就必须要找到一条与根据哲学的概念的方式来表现实在的截然不同的进路。拉吕埃勒认为这条进路就是从实在走向思想(拉吕埃勒称之为“按照”或“随着”实在思考),而不是像哲学那样从思想走向实在、用思想规定或表征实在。从实在走向思想就是思想以彻底内在性和不可分割性的元一或实在作为其出发点。但由于元一或实在是彻底的内在性,它对思想的规定漠不关心,所以,“非哲学”和哲学一样无法做到从彻底内在性的实在开始,“非哲学”无法产生对实在的非哲学话语。这里似乎存在着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面强调要从彻底内在性的元一开始,另一方面又无法做到这一点,也许拉吕埃勒的“非哲学”最富有创造性的地方就在于对这一矛盾的处理。拉吕埃勒认为尽管哲学对实在一无所知,但是不同的哲学以及它们自身的内容却是“实在的”,也就是说,实在是哲学的内在根据和最终原因,不同的哲学及其不同的哲学决定总是可以被归置到与实在的关系。这样,哲学就建立在实在的内在性中,不同的哲学话语就被看作是对实在的不同表达,哲学决定的主导地位就相应地被祛除了。从实在的彻底内在性和对超越领域的拒斥方面看,“非哲学”和哲学一样无法做到从彻底内在的实在开始,但是,因为不同的哲学以及它们自身的内容早已是“实在的”,因此“非哲学”可以使用或借用各种哲学,把它们当作认识实在的材料,以做出对实在的“非哲学”话语。在这里,“非哲学”是以把哲学当作使用材料的方式出现的,它并没有发明一种新的哲学方法,它只是在看待哲学的观点上做出改变。

二、“非哲学”的非本体论

元一(the One)是一个最古老的哲学词汇。纵观整个西方哲学,从巴门尼德到柏拉图,从笛卡尔到康德,直至当代哲学,许多哲学家都谈论过元一。拉吕埃勒把“元一”作为其“非哲学”的理论基础和思考的出发点。但他对“元一”的理解与以往任何哲学家都有所不同。他认为“元一”这个哲学词汇最先出现在哲学中,但是哲学为了思考作为差异的存在(Being),最终遗忘了元一*John Mullarkey & Anthony Paul Smith,Laruelle and Non-Philosophy, Edinburgh :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12,p.25.。用海德格尔式的话语说,就是自巴门尼德以降的整个西方哲学的历史其实都是元一的意义被遮蔽和遗忘的历史。拉吕埃勒认为元一既不是存在也不是思想,元一先于存在,而哲学常常把二者相混淆,即使是柏拉图以及新柏拉图主义仍认为元一和存在可以互换,但实际上二者有着根本区别*François Laruelle, Introduction to Non-Marxism, trans. by Anthony Paul Smith, Minneapolis: Univocal Press, 2013, p.23.。存在是一个哲学的、本体论层面的、超越的概念或规定。元一则是非概念的或者说是前概念的,拒绝任何本体论层面的、哲学的规定,任何本体论层面的规定都会造成元一的“死亡”*John Mullarkey & Anthony Paul Smith, Laruelle and Non-Philosophy,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2, p.25.。因此,拉吕埃勒指责以往的哲学家们总是不断以外在的方式谈论元一,却拒绝阐释元一的本质,最后总是把元一简化为某个哲学概念,因此,他们中没有一个人知道元一的真正本质到底是什么*François Laruelle, Philosophy and Non-Philosophy, trans. by Taylor Adkins, Minneapolis: Univocal Press, 2013, p.33.。“非哲学”的任务就是要阐明元一的真正本质。因此,拉吕埃勒在其多部著作中对元一的本质进行阐释,其中,也许《非哲学辞典》这本书对元一的本质阐述得最为清楚。在这本书中,拉吕埃勒用五条不证自明的定理总结了元一的本质:

1.元一是彻底的内在性,没有超验性的同一,与超验性或分裂无关;

2.元一是在元一中(in-One)或元一中看(vision-in-One),而不是在存在中(in-Being)或在差异中(in-Difference);

3.元一是实在(the Real),因为它拒斥所有的象征(思想、知识等);

4.元一是没有给予性的给予(the given-without-givenness);

5.元一最终决定(determination-in-the-last-instance)或给予世界-思想(作为给予性所给予的对象)。*François Laruelle, Dictionary of Non-Philosophy, trans. by Taylor Adkins, Minneapolis: Univocal Publishing, 2013, p.166.

从拉吕埃勒对元一的本质的五条定理式总结可知,他所理解或定义的元一就是实在本身,它拒斥思想对其进行任何绝对的规定或象征,它是前概念的,是早已被给定的,是一种彻底的内在性。也就是说,元一得以可能是完全不依赖自身以外的其他东西,它自己是自己可能的条件,它是绝对的自因。为了强调元一的彻底内在性、内在于自身性,拉吕埃勒把元一的彻底内在性称为元一中的元一(One-in-One)。可见,他所说元一或实在就是一种在哲学上无法被还原或表达的存在,这有点类似于康德的“自在之物”和拉康的“实在界”,但似乎拉吕埃勒的观点更加激进和极端,因为元一是绝对的不可知的,它既不能被经验,也不能通过任何认知或直觉而获得,它抗拒所有由概念运动所决定的辩证分裂和否定*John Mullarkey & Anthony Paul Smith, Laruelle and Non-Philosophy,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2, p.4.。“非哲学”在这点上又有点类似于实在论,但这种“实在论”总是讨论元一或实在,而不是去讨论通常实在论所关心的“原子”或物质等。在拉吕埃勒看来,通常的实在论已经不是真正的实在论,因为它们已经陷入某种哲学决定,已经是一种外在的和偶然的哲学规定。

拉吕埃勒认为思想总是通过否定元一的根本内在性,将其通约为存在、差异和他性等超越概念,来填补拒斥实在后的创伤。实在是早已给定的,是非观念的,先于任何哲学的本体论上的规定,是没有给予性的给予,也就是说实在并不是作为经验和先天的超验的综合所给定的。拉吕埃勒认为,即使是内在性哲学家(斯宾诺莎、尼采、德勒兹等)仍然是诉诸于超验性,把超验性放置在一个有限的概念中,天真地以为这样就可以祛除超验性,仍以一种超越的方式保留内在性,而真正的彻底内在性是内在于自身的*François Laruelle, Dictionary of Non-Philosophy, trans. by Taylor Adkins, Minneapolis: Univocal Publishing, 2013, p.170.。需要说明的是,拉吕埃勒对“超验性”概念的使用,与通常的使用完全不同。在西方哲学中,通常“超验性”指的是不能在人的感性和知性中被明证性地把握到的东西,是超越于人的经验之外的东西,这是以人为中心展开的思考。而在拉吕埃勒这里,“超验性”指的不是由元一或者实在自身派生出的东西,是不能必然性地返回到元一或者实在的东西,是以元一或者实在为中心展开的思考。如果把这里的元一或者实在可以界定为神的话,那么,拉吕埃勒的这种观点与诺斯替学派和埃克哈特大师的神秘主义极为类似。后者即使不是拉吕埃勒思想唯一的来源,也肯定是他极为重要的思想来源之一。为进一步阐明元一的这种彻底内在性,拉吕埃勒提出“非哲学”的两个重要概念:单边二元性(Unilateral duality)和最终情态决定(determination-in-the-last-instance)。

拉吕埃勒认为元一产生、决定超越领域(存在、思想、意识),但又因为元一是非观念的,先于任何哲学的本体论上的规定,因此它不受由它产生的超越领域的影响,超越领域也不会反过来影响或作用元一。因此,元一与超越领域的关系完全是单向的或单边的。从实在世界到思想世界,它是完全单向的,这类似于“单行道”,元一完全按照单边因果性决定思想领域。这种单边因果性从根本上否定了哲学的互相作用和可转化的幻想,否定了哲学对因果关系的传统定义(例如原因和结果),因为这样的划分如果从元一的彻底内在性来看根本是不存在的*François Laruelle, Introduction to Non-Marxism, trans. by Anthony Paul Smith, Minneapolis: Univocal Press, 2013, p.41.。在某种意义上,拉吕埃勒在这里所做的是“有限化”哲学,因为相互作用的二元性在思想领域仍然允许以辩证的方式存在,但在拉吕埃勒看来,这些都只具有有限的偶然的意义。所有的哲学都不具有真理的地位,都是有限的和偶然的,只有当它们成为元一展示自身的材料或者个案时,它们才具有一定的意义,所有的思想或者哲学都是被元一或者实在单边决定的。如果把元一或者实在看作是一元,而无限丰富的思想和哲学世界为另一元,那么,非哲学的视域也存在二元性,但它们不是相互作用的可逆的二元性,只是元一对思想或者哲学单边决定的二元性。

元一是超越领域的前提条件或单边原因,但它们的具体作用方式是怎么样的?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如果是间接的,那中介又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引入拉吕埃勒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最终情态决定(determination-in-the-last-instance)。他认为元一作用于超越领域完全是通过一种特殊的因果关系起作用,这就是最终情态决定。最终情态(Last-instance)既表示元一是真正的唯一的原因,又表示它是一个偶然的原因。之所以说是“偶然的”,是因为它的作用与它显现的时刻(moment)有关,这个时刻不在当下,而是在未来*John Mullarkey, Post-Continental Philosophy: An Outline, New York: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 2007, p.147.。因而,它的显现不是必然的,它是不可穷尽、不可预测的,是一种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悬临”。

针对拉吕埃勒对元一或实在的理解,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如果说元一是思想的前提条件或单边原因,那么思想对实在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思想呢?应该认为思想对事物的任何表达都是真理,还是应该认为所有的思想都只是没有根据的意见?有趣的是,拉吕埃勒虽然强调元一的彻底内在性,但并不否定思想,而只是强调要用内在性的思想去展示内在性的元一,强调所有真正有意义的思想必须从元一而来,而不是从外在于元一的某种原则而来;既不应该从个人而来,也不应该从某个族群而来。元一是彻底内在于自身的,因此它对思想不可化约,从根本上独立于思想。但思想最终由元一产生,是元一的一部分,是元一的效果,好像是从元一流溢而出的,这里可见普罗提诺思想的当代回音。思想依赖于元一但又不能反过来影响元一,思想永远不可能抓住它,却可以从中思考,并可能产生关于元一的某些说明,任何特定的思想表达都可以作为理解元一的偶然材料。这样,思想不再先于实在、替代实在,而是思想与实在同一。这种同一不再是逻辑的和形而上学的,而是内在的。“非哲学”就是要建立思想与元一的这种非观念性的和非必然的内在关系。

既然思想或哲学内在于实在中,而不是超然于或凌驾于实在。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试图去思考元一,而是根据元一去思考。那我们如何才能得到关于实在的正确理解呢?拉吕埃勒认为,我们只需要简单地把现存的所有的关于实在的思想加在一起。所有的决定,不管是康德的先验演绎还是“非哲学”早已内在地属于实在,早已是实在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说实在对于所有的决定既是漠不相关的又潜在一致,但实在大于所有决定,所有的决定加起来也不等于实在,只能通过思想力不断地接近实在*在一定意义上,思想力这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传统哲学中主体性所承担的作用在非哲学中的对应物。思想力只是一个做决定的工具,它最终由实在或元一决定的,是实在的工具。。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所有的理论包括所有的哲学,既不是真理,又不是完全的谬误,都成为真理的环节或者象征,它们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也不存在谁奠基谁的问题,因而也不存在谁能够还原为谁的问题。既然如此,统治西方哲学长达两千年之久的本体论思维方式就被彻底终结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非哲学是彻彻底底的非本体论。

三、“非哲学”与元哲学、哲学以及反哲学的区别

对“非哲学”与哲学之间的差别和对立的理解,几乎贯穿拉吕埃勒的全部文本。既然我们已经知道“非哲学”处理的基本问题,那么“非哲学”或“非标准哲学”与元哲学、哲学以及反哲学有何区别呢?

首先,“非哲学”不是元哲学。对“非哲学”的第一印象可能会把它看作一种元哲学,但“非哲学”与元哲学有根本区别。通常情况,元哲学的特点大体上可以被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元哲学本身就是哲学, 是“哲学的哲学”(philosophy of philosophy);第二,元哲学是一种自我指涉的(self-referential)研究*刘永富:《元哲学自身的两个元问题:“怎么才算”与“何以可能”》,《学术月刊》2009年第2期。。从某种意义上讲,元哲学仍局限于哲学的内部,仍是在哲学本身的范围内进行的思考,是哲学内在固有的自我指涉、自我反思的本质的体现,是“反躬自省的哲学”。拉吕埃勒认为,就是因为哲学的过度反思使哲学沉陷在自己的内部,无法跳到自己的外部来认识自身所拥有的不变结构和工作方式,因此,哲学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反思,而是更少的反思。“非哲学”的目的不是要成为“哲学的哲学”,而是要把自己塑造成“哲学的科学”。它的任务就是要站在哲学的外面,对哲学予以批判和使用,就是要对哲学进行“简化”,而不是像元哲学那样一味地“强化或叠加”哲学*Ray Brassier, “Introduction:What Can Non-philosophy Do?”, in Angelaki: Journal of Theoretical Humanities, Volume 8, Number 2, August 2003, p.169。因此,拉吕埃勒没有声称他的著作是元哲学著作,甚至没有声称他的著作是哲学著作,而是一再强调这些著作是“非哲学”著作。

其次,“非哲学”不是哲学。拉吕埃勒认为“非哲学”不是哲学,而是一种理论。理论允许解释者和被解释者之间的异质性,而哲学却寻求二者的同一,这是非哲学与哲学的重要区别之一。对哲学而言,现象界就如同一面镜子,通过这面镜子,哲学可以进行无休止的自我解释,哲学总是用自己选择的思想来描绘实在,“哲学仅仅是以一种症候的方式来表征真正的实在”*François Laruelle, Introduction to Non-Marxism, trans. by Anthony Paul Smith, Minneapolis: Univocal Press, 2013, p.23.,以这样的方式理解哲学,即使是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本质上都是由哲学或理性所构建的世界观,“内在性的实在与哲学上的物质概念有着根本的区别”*Ibid., p.41.。拉吕埃勒认为在哲学看来,世界和思想是等同的,是世界-思想(World-thought)。“世界从根本上来说是宗教的和虚幻的,而且更特别是亚伯拉罕式的,牺牲实在的感性存在,让位于抽象的思想。”*Katerina Kolozova, Towards a Radical Metaphysics of Socialism Marx and Laruelle, NewYork: Brooklyn, 2015, p.87.这样的思想-世界是有限的,如果沉陷在这样的思想-世界中,哲学将无法回返到元一,成为外在于元一的偶然意见。从根本上说,“非哲学”反形而上学、反超验性和反意识形态性。“非哲学”旨在将实在从哲学解释、世界-思想中解救出来,以还原内在于自身的,而非内在于思想或逻辑形式的实在。

不仅如此,拉吕埃勒认为,哲学本质上是反民主的、等级制的,而“非哲学”是彻底反等级的,或者说是根本不存在等级的*François Laruelle, “What Can Non-Philosophy Do?”, trans. by Ray Brassier, in Angelaki: Journal of Theoretical Humanities, Vol. 8 no.2, 2003, p.182.。如果说哲学是垂直的,具有某种不平等关系,例如本质与现象、可知世界与可感世界等;那么,“非哲学”就是水平的,它力图祛除哲学中的和哲学与其它思想之间的层级关系,创造一种有关思想的民主秩序。传统或标准哲学都把哲学放置在最高位置,认为哲学为科学奠基,哲学是“科学之科学”。例如,笛卡尔就曾在《哲学原理》中明确把形而上学或哲学看作是“树根”,而其他知识形式只是“树枝”,它们都建基于哲学之上,作为“树根”的哲学一旦被驳倒,那么其他知识形式就相应地不足为信*[法]笛卡尔:《哲学原理》,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58年, 第xvii页。。拉吕埃勒认为,“非哲学”强调实在的彻底内在性,认为哲学只是实在的一部分,哲学对于实在的描述或者反映根本没有正确或错误之分,所有的哲学都是实在的中介。不仅如此,“非哲学”把哲学和科学、艺术、伦理、宗教等其他知识形式(拉吕埃勒称之为局部知识)结合起来,把它们统统当作“非哲学”的材料。作为“非哲学”材料的所有类型的思想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是实在的一部分。这样的一种改变是哲学与实在、哲学与其他知识形式之间旧的等级的颠倒,哲学与科学、艺术、伦理学等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垂直的关系,而是水平的、民主的关系。

再次,“非哲学”不是反哲学。拉吕埃勒在其多部著作中一再强调,“非哲学”或“非标准哲学”不是反哲学,也不是“哲学终结论”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他在《非哲学辞典》中明确指出,“‘非哲学’的‘非’与非欧几里德几何学的‘非’的意义相类似,‘非哲学’之于哲学就像非欧几里德几何学(罗式几何、黎曼几何等)之于欧几里德几何学一样,非欧几里德几何学并不否定欧几里德几何学,而是在一个更广的范围内肯定以及解释与它明显对立的其他类型的几何学”*François Laruelle, Dictionary of Non-Philosophy, trans. by Taylor Adkins, Minneapolis: Univocal Publishing, 2013, p.97.。非欧几里德几何不是指欧几里德几何以外的所有几何,非欧几里德几何学偏离了欧几里德几何学关于平面上的平行线的第五公设(平行公设),但它并不否定欧几里德几何学或使欧几里德几何学失效,而只是建立了一种更广泛的几何学。“非哲学”把哲学放置在一种更大的理论中来理解,哲学决定被整合到一个更广的范式中,既应用了哲学,也应用了通常被哲学家认为不是哲学的知识领域,如艺术、技术、自然科学等。“非哲学”通过进入各种知识领域,并宣称对该领域的使用将是非X的,如非认识论、非马克思主义、非美学、非精神分析、非基督教、非摄影等,实现对这些领域的革命性变革*Anthony Paul Smith, Laruelle: A Stranger Thought,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6, p.57.。这种情况下,哲学就成了“非哲学”的材料,“非哲学”是对哲学的一种使用或利用。“非哲学”不是哲学的更高级的表现形式,拉吕埃勒提出“非哲学”也不是为了修正或取代以前任何哲学家的哲学,而是为了实现哲学本身的内在的彻底的变革。从这个角度讲,“非哲学”不是表征,而是实践。哲学只是一种理论,而“非哲学”不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拉吕埃勒认为所有思想都是实践,都是以一种思想的方式去接近和展示实在的实践,并且都是有限的实践,这种有限的实践可能是我们有限的人的一种宿命。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非哲学”是站在哲学的“外部”观哲学,它不反对或者否定哲学。这里,拉吕埃勒的思想有阿尔都塞关于“理论实践”概念的影子,他们的思想内在关联性已成为西方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

最后,“非哲学”是“第一科学”。如果只是说“非哲学”不是元哲学、哲学、反哲学,只是一味从否定方面对“非哲学”予以规定,那么,最后对“非哲学”的理解可能会无所收获。因此,从正面对“非哲学”予以规定尤为必要。如果非要拉吕埃勒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他可能会说“非哲学”是“科学”,而且是“第一科学”,因为它是对元一的科学的认识,它拒绝一切对实在或者元一的自以为是的孤立判断,拒绝那种以为自己似乎已经掌握了绝对真理的自负,心平气和地承认元一的内在性,在元一中观元一,最大限度地打开从元一中释放出来的各种可能性,从而成为一切哲学和一切知识形态的前提和基础。非哲学具有最为彻底的客观性态度,反对一切主观的、偶然的独断。那么,拉吕埃勒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科学”一词呢?拉吕埃勒认为,之所以说非哲学是科学,除前面提到的那种绝对的内在性的客观态度之外,还因为“非哲学”能够系统地揭示哲学所潜藏的不变结构,使我们认识到哲学本身所拥有的生产模式,所以“非哲学”是哲学领域中的“科学”,是“第一科学”。这里,可以隐约看到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思想对拉吕埃勒的影响,拉吕埃勒对“科学”一词的理解类似于阿尔都塞的理解。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因为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内在深层结构,使马克思主义区别于“非科学”的意识形态,成为社会历史的“科学”。与此类似,“非哲学”因揭示一切哲学生产过程的结构而成为“科学”*lan James, The New French Philosoph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3, p.166.。但需要注意的是,拉吕埃勒所说的“科学”与我们所熟悉的“自然科学”完全不同,“自然科学”只能成为拉吕埃勒所说的“科学”中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在这个部分之外还有无限的广阔的内容。

四、对“非哲学”的评论

通过以上的清理不难发现,拉吕埃勒的思想是非常复杂的,具有多样的思想来源,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普罗提诺、诺斯替学派、埃克哈特、阿尔都塞和马克思。普罗提诺对元一的设定和信仰、对元一与现象世界的关系的理解,深深影响了非哲学。诺斯替学派对知性概念的有限性的强调、对神的无限性的神秘体验,植入了非哲学的核心地带。埃克哈特对“无”的深刻体验,以一种变形的方式影响了非哲学的否定性方面。阿尔都塞对历史科学结构的强调,启发非哲学对一切哲学生产的先天结构的反思,从而为非哲学批判传统哲学的理论模式的局限性奠定基础。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怀疑和批判,影响了非哲学关于一切知识形态的偶然性、主观性的看法。当然,在拉吕埃勒的思想中,海德格尔和德里达等的思想也有着明显痕迹。可以说,拉吕埃勒是一个综合性和创造性很强的人物,他的非哲学对人类知识形态立体结构的解构,对不同哲学或者不同哲学部门的奠基关系的批判,对传统哲学本体论思维方式的自觉地拒绝,都给人一种很后现代的感觉,他似乎是一个十分前卫的人物。但是,拉吕埃勒又强调彻底的内在性和客观性原则,强调大全的科学,反对独断和偏见,而且对元一的认定和尊重可以说超过了所有后黑格尔哲学家,对元一的界定也非常传统,与普罗提诺、埃克哈特和诺斯替学派有相通之处,从这个角度看,他又是非常传统的人物。可以说,在拉吕埃勒极为后现代的面孔下却隐藏着一颗火热的捍卫传统的心,这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矛盾的综合。“非哲学”以一种全新的方式重思哲学史以及哲学与其他知识形式的关系,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哲学的崭新视角*黄其洪:《寻找哲学创新的突破口》,《社会科学报》2015年12月10日,第5版。。对拉吕埃勒来说,这种“新”的含义与笛卡尔、康德、黑格尔、胡塞尔等在哲学中所实现的变革有所不同,因为他们仍是哲学内部的变革,而拉吕埃勒所实现的变革是哲学外部的变革。这种变革力图站在哲学的外围,重新审视和评判哲学。因此,拉吕埃勒倾向于把自己的“非哲学”称为“异端”,以表达“非哲学”与“哲学”之间的一种彻底决裂的关系。*Ray Brassier, “Axiomatic Heresy: The Non-Philosophy of Francois Laruelle”, in Radical Philosophy 121, Sep/Oct 2003, p.25.

在我们惊叹于拉吕埃勒思想的综合性、创造性和新奇性的同时,也发现在他的思想中存在一些不融贯和断裂之处,当然,这并不能构成否定拉吕埃勒思想历史地位的理由。我们相信拉吕埃勒的思想是我们生活于其间的这个时代的一种理论表征。我们生活于其间的这个时代,既是一个前卫的、不断追求新奇的时代,又是一个不断向传统回返的时代,变革与传统、激进与保守同时并存,不同原则之间存在着断裂,一种新的统一性似乎还没有带来,也许我们需要的是等待。

首先,“非哲学”的“科学性”主要就表现在“非哲学”的结构主义或理论的形式主义立场*lan James, The New French Philosoph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3, p.166.。结构主义强调结构性、非个体性以及非历史性。持结构主义立场的理论家,毫不例外地强调结构作为理性或观念的存在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把共时态研究方法当作首要方法。他们认为推动事物发展的是事物背后的深层结构,而这种结构往往具有非历史性和非个体性的特征。在这种结构下,历史和个体或要素变成从属于结构的微不足道的存在。根据结构主义的立场或视角看待哲学,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或什么样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都是哲学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凌驾于内在性的超验的操作。显然,这种对哲学的看法过于笼统和简单,只注意到哲学之间形式的相同,忽视了哲学之间内容的差异;只注重哲学系统内存在的各成分之间的共时性关系,忽视了哲学内在的多样化、差异化和历时性的发展。正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的导言中提出的著名命题:“哲学史就是哲学。”这个命题的真实涵义在于哲学是历史性的思想,“哲学史上的任何一种哲学——历史性的思想——都不是某个哲学家的‘独白’,而是哲学家之间的‘历时态’的和‘同时态’的‘对话’”*孙正聿:《“哲学就是哲学史”的涵义与意义》,《吉林大学社会科学报》2011年第1期,第49—50页。。因此,我们不能离开与哲学史的深层“对话”而孤立地看待和研究哲学。

其次,“非哲学”强调要站在哲学的外部看待哲学。问题是,“非哲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把我们带到哲学边界之外呢?德里达和拉吕埃勒有过一次对话。德里达问:“如果不是从哲学,那你是从哪里得到的非哲学思想呢?”拉吕埃勒回应说:“我是从事物本身得到的。这是我能给出的严谨的答案。因为我的话语标准是严格的内在标准,所以我没有其他的答案。”*John Mullarkey, Post-Continental Philosophy: An Outline, New York: 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 2007, p.144.“非哲学”的“异端”主张的全部基础在于从元一开始。拉吕埃勒认为元一来自“非反思的先验经验”或“绝对的直接性”,它不需要逻辑或其他什么工具的中介,这是不予证明的又绝对为真或绝对自明的主要假设或定理。因此,这是一种没有任何条件的思想。那么,他是如何知道这一点的?他如何知道他的“非哲学”就与实在一定一致的?我们真的有对元一的直接的经验吗?如何证明一个人已经有了对元一的直接经验?当我们通读拉吕埃勒的主要作品后,发现他本人并没有给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他对元一的观点是来自于对元一的直接经验。因此,这里存在一个矛盾:一个如此“科学”的理论却不得不在开端处设置一个不加证明的、神秘的前提作为自己所有论述合理性的根据。

再次,如果“元一”或“实在”是彻底内在的、绝对的不可思,那么“非哲学”凭什么断定元一是绝对不可思?又凭什么在思想或语言层面提出“元一”这个概念来指称拒斥思想、拒斥被表征的元一或实在本身?这里似乎也存在一个矛盾:绝对的不可思的元一与关于元一的绝对的观点之间的矛盾。元一不可思,但我可思,我思不可思。因此,拉吕埃勒关于元一的观点只能是一个独断的、神秘的设定。我们完全可以说因为有了关于元一的观点才出现元一的彻底内在性,而不是因为元一的彻底内在性而产生关于元一的观点。既然如此,拉吕埃勒关于元一的观点也是一种思想或超越的概念操作,也是一种哲学、一种世界观。“非哲学”自身也没有逃脱它对哲学的种种攻击,“非哲学”没有像拉吕埃勒所说的那样真正来到哲学之外,而是仍然在哲学之内,虽然拉吕埃勒并不承认这一点。

最后,“非哲学”真的可以使我们摆脱专制和单一的哲学模式吗?即使拉吕埃勒声称自己的“非哲学”不是另一种哲学决定或更大的哲学决定,即使人们接受拉吕埃勒对哲学的解释,认为哲学受“哲学决定”和“充分哲学原则”的支配,“非哲学”本身的性质和地位也会遭到质疑。针对拉吕埃勒对哲学的非难,哲学当然也可以用“非哲学”的方式予以反击,“非哲学”也是另一种哲学决定。“非哲学”就像是“在只有自己知道规则的游戏中,暴力地洗牌”*Gabriel Alkon & Boris Gunjevic, The Non-Philosophy Project: Essays by François Laruelle, New York: Telos Press Publishing, 2012, p.76.。拉吕埃勒完全用他自己创造的概念术语,如混合、哲学决定以及充分哲学原则等描述哲学的运作方式和可能性条件,以期否定以往的一切哲学,实现所有哲学之间的无差别,从而赋予自己的“非哲学”以更大的权威。“非哲学”似乎不允许有不同意见的哲学存在,把所有的哲学都看作是对实在的遮蔽,而把自己的“非哲学”看作是对实在的祛蔽,表现出一种惊人的理论“傲慢”。因此,它未尝不是一种专制和单一的哲学模式。拉吕埃勒认为所有的哲学都受制于不变的结构,与此类似,我们也可以说拉吕埃勒的“非哲学”只不过是遵循着与哲学决定不同的另一种决定,也存在不变的水平结构。从这个角度看,拉吕埃勒的“非哲学”仍然未走出哲学决定,没有走出哲学决定对内在性与超越性的“混合”,仍是以一种超越的方式理解内在性、元一和实在。“非哲学”所实现的变革可能并不像它自己所宣称的那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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