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的公共性及其经济法分析
2018-01-22李子岳
法制博览 2018年14期
李子岳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所谓“ppp”就是指社会资本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模式。其主要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作合作为主,会利用双方具有的优势,共同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由于其是以市场竞争作为主要服务途径的,所以其多应用于公共领域以及准公共领域中,是一种融资手段,能够有效带动融资体制、行政体制以及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而通过对ppp的分析可以发现,该模式有着较为突出的公共性特征。
一、PPP公共性
在对ppp公共性进行探讨之前,有关人员首先应对ppp必要性进行明确,以便展开后续相应分析。
(一)ppp存在必要性
政府职能主要以公共服务、宏观调控以及市场规制等内容为主,ppp制度和政府职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按照传统公共物品理论,其主要可以分为准公共物品以及纯公共物品两种,而此种分类方式与政府职能形成了直接对应关系,主要体现为两点:第一,由于市场规制以及宏观调控职能,政府需要对市场经济环境以及外部竞争环境进行把控与优化,而这些都属于纯公共物品范畴;第二,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在新时代之中,并不需要政府独立进行,可以通过多元治理的方式完成,所以这两项职能属于准公共物品范畴[1]。这就意味着公共服务提供可以由市场主体参与完成,所以社会资本以及政府合作是十分可行的,加之公私合作方式,可以实现对各方能力的有效运用,能够在保证效率、公平的前提下,真正做到共赢,所以实施ppp是极为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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