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由而战:论道德的法律强制
——读哈特《法律、自由与道德》
2018-01-22张桂敏
法制博览 2018年14期
关键词:法律
张桂敏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
二战以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在英国引发了激烈的关注与争论,而性问题就是这场社会大辩论之首要议题。1957年《委员会关于同性恋罪错和卖淫问题的报告》的正式面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其中以德夫林为首的法律道德主义者们群起而攻之,与此同时新实证分析法学派的主流学者们也不甘示弱,其中,哈特三次公开演讲批驳法律道德主义的观点,与德夫林展开激烈论辩。这几场论辩的核心内容后来经整理就成了这本著名的《法律,自由与道德》。
一、论战之一:社会崩溃理论
德夫林以社会本位为基点,提出了“社会崩溃”理论,以此作为其论证法律强制执行道德正当性的核心。在这个理论中,维系一个社会的不是政治理念,而是规制日常生活行为的道德理念,一旦为众人所认可与遵从的道德体系被破坏,那么这个社会将会面临分崩离析的险境。
针对德夫林勋爵的命题,哈特以其理论既缺乏有力的历史性证据,又缺乏实在的社会心理性的证据予以回击,从而彻底暴露出道德破坏与社会崩溃之间联系的脆弱性。就比如德夫林立场是同性恋行为会打破社会道德纽带从而将社会引向崩溃;而哈特驳斥这个假设的虚假性,因为德夫林既没有证据说明这种私下的行为会为人所不齿而憎恶,又没有证据证明这种行为会导致社会最终崩溃。
二、论战之二:道德的界定
作为一个有着虔诚基督教背景的教徒,德夫林认为“道德与宗教不可分离而紧密联系”,将西方文明的实在性道德基本等同于基督教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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