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机制研究
2018-01-16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12期
摘 要: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是刑罚执行监督活动的起点,也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司法实践中,刑罚交付执行存在一些问题,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面临一些困境,应当对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加以完善,以此推动检察工作尤其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刑罚交付执行 刑罚变更执行 检察监督
一、刑罚交付执行存在的问题
刑罚交付执行是刑罚执行的基础,包括对法院初次生效裁决刑罚内容的交付执行和法院、看守所、监狱对刑罚变更执行生效裁决内容的交付执行。
(一)死刑交付执行存在问题
有学者认为死刑设置的交付执行时间过于短暂,不足以保障司法机关纠错,也未给予死刑案件被告人充分的救济时间。[1]还有学者认为部分死刑交付执行前未依法通知家属等。实践中还存在死刑案件中未判死刑的同案犯长期不能交付执行,從而失去减刑假释机会形成服刑不公,造成被监管人情绪不稳,进而影响监管安全。虽然两高等部门联合出台过相关规定,但实践中并没有严格落实。
(二)监禁刑交付执行存在问题
一是审前未羁押罪犯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J省N市在专项活动中共发现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18人,而全国共核查出未执行刑罚罪犯11379人。[2]经调查,罪犯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主要有以下原因:一为看守所扩大不予收押情形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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