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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供给侧改革问题研究

2018-01-09孙长生

理论观察 2017年11期
关键词:农村养老供给侧改革

孙长生

摘 要:根据农村养老的供给结构和需求特征看,当下的一个矛盾是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不断增长,这也是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后的一个必然,同时家庭养老供给又存在着明显的弱化,相对于过去的养老,现在更体现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又相对滞后。需求端与供给端不匹配,农村养老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未来的趋势是实现精准养老。

关键词:农村养老;供给侧;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11 — 0108 — 03

一、农村养老供给侧结构现状

(一)养老资源的类型。农村养老资源中的资源是指物质与精神两方面资源的整合,而这种资源是在一定时期、地域范围内形成的,目的就是要实现针对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的有效供给。目前对养老资源如何划分还没有统一的意见,但是养老资源的多样性是由不同的养老供给主体和需求方共同决定,所以,我们可以从养老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进行分析。从需求层来看,可以分为经济的或物质的资源、照料资源和精神资源;从供给层来看,养老资源包括经济资源、环境资源、制度资源、老人需要资源和外界强加资源,替代与不可替代的养老资源。

(二)养老供给主体类型与职能定位

1.养老供给主体的类型划分。家庭、政府和社会是主要的农村养老供给主体。如果按供给来源不同来分类,农村养老主体可分为家庭内部养老供给主体和家庭外部养老供给主体,内部供给主要是由农村老人的子女、配偶和个人来提供,外部主体则主要是由政府和社會养老力量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内部供给能够提供的养老资源主要是物质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方面,所以内部养老资源质量千差万别,依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而定,涉及到老人和家庭成员来共同决定。政府的职能是为农村老人提供财政和政策方面的支持,现阶段政府也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起到辅助作用的是社会力量,社会力量可以说是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多样化、养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中坚力量。作为家庭外部养老力量的政府为农村老人提供养老资源供给的路径就是利用财政补贴建立起外部供给型养老保障制度,但是这种供给途径在现阶段越来越难以满足农村老人对养老供给、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单单依靠政府力量解决老龄化社会压力下农村养老问题是不够的,农村社区、养老企业、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是壮大养老力量的有力支撑者,在农村养老事业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2.养老供给主体的职能定位。不同养老供给主体在历史上的不同阶段所承担的农村养老的职能会有所不同,定位也会有差异。在早期的乡村社会中,关系建立在血缘、地缘和业缘基础上,家庭、邻居和社会养老机构仅仅是一种辅助力量,在农村老人、家庭出现一些问题时,能够提供帮助,政府作为农村公共福利的主要提供者,却是农村养老保障的基本,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封建社会的小农时代,农村老人的养老形式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自己管自己,养老解决的好不好都是以家庭情况为基准的,家庭内部成员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家庭是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主要来源和主要供给者,是双重身份。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年轻劳动力有了迁移空间和可能,家庭结构迅速发生变化,家庭重心有所偏移,农村留守老人不断增多,家庭想要像以往一样发挥养老服务来源和供给的双重职责已经不可能,农村家庭的空心化使得农村养老问题凸显,然而家庭仍然是养老供给的主体,根源一是农村传统文化中的“家本位”思想依然发挥着广泛的影响,老人习惯的养老手段或者说方式仍然是家庭给予的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虽然在现实中这种养老资源已经少之又少;二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需要不断的完善,社区养老模式在农村刚刚起步,如何科学的发展还需要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中的总结,所以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难以应对和解决当前的农村养老问题;三是现阶段农村邻里之间互助的感情基础、理念不断弱化,所以家庭养老更成为最好的选择,可以较好的完成农村老人在经济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等主体在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更多的承担着社会保障的补充者的身份定位。随着农村社区建设的不断完善,它将成为农村社会单位形式存在的主体平台,也是促进家庭养老供给完成的重要环境支撑。虽然有社区等养老服务平台,国家对于农村养老保障方面的投入是非常必要的。

(三)养老供给对象的需求

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分析。要想了解现在农村养老供给水平在什么层次,洞悉农村养老资源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就要建立在对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分析的基础上。这是调整农村养老资源供给结构的重要依据。对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分析主要是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针对农村老人的自身特点和家庭特征进行的养老需求分析。由于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目前农村老人有很多都是空巢老人和五保老人,这样的群体多数是处于缺乏经济保障,自救自助能力不足、社会医疗保障有效供给不足的现状中。从这个实际情况分析,农村老人对生活照料、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具有普遍需求,同时也存在着农村老人对养老需求有所不同的情况,这也是基于农村老人在自身情况和家庭情况方面的差异所致。从农村老人自身情况与特征来看,分为失能老人、失地老人、中低收入老人、健康状况差的老人、高龄老人等类别,具有明显身体功能障碍的失能老人,集中表现为对生活照顾方面的需求急迫;对经济供养方面需求急需的是失去土地的农村老人,与收入稳定的农村老人相比对养老保险具有强烈的需求;农村中低收入老人、健康状况差的老人和高龄老人对农村养老机构具有较高需求,主要是为了能更好满足生活照料、及时的医疗服务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需要。从农村老人的家庭背景来看,农村空巢老人对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经济供养的需求最为迫切,低龄空巢老人更加需要的精神慰藉;农村空巢独居老年女性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层面的需求更为强烈;五保老人的精神慰藉需求较为突出,但具体到群体内部还有不同。比如说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相较于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在吃、穿、住、医和葬等保障方面的需求相比更容易得到满足。二是不同地域间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分析。据资料显示,在东部农村地区,空巢老人的养老状况总体较好,大部分空巢老人每月可以拿到固定的养老金或养老补贴且自身劳动收入可观。所以这部分地域群体在经济供养方面的养老资源比较充足,相对比较欠缺的是农村老人健康的保障,主要问题是对于社区照顾这些需求比较广泛,但同时又无法得到满足,空巢老人精神生活方面缺乏丰富性,对精神慰藉的需求强烈。而在西部地区的农村老人养老状况就有很大的落差,大部分老人的收入来源于土地,且人均年收入相对较低,在经济供养方面主要还是依赖于子女赡养,同时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满足上也存在难度。而中部地区农村老人,因为收入水平低和农村社会保障又相对薄弱,在生活照料和经济供养方面还是难以得到有效供给。所以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东部较发达地区农村老人的经济供养状况良好,但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中西部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老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都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

二、农村养老供给与需求的矛盾

(一)养老需求增长与家庭养老供给弱化的矛盾

农村家庭内部养老供需矛盾之所以产生,在于农村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农村家庭结构呈现出核心化的趋势、以及由于农村年轻劳动力异地打工造成的家庭养老资源供给急剧减少,质量数量都严重不足。呈现出的特征是:一是外出打工的劳动力人数呈现增长态势,这就造成了农村老人过去的养老方式受到冲击,靠子女养老的习惯难以为继,而老人本身除了这种形式的养老又没有替代养老形式,这就造成了农村老人在生活照料和精神养老供给方面没有了依托,显现出得不到满足的问题。二是农村养老供给结构发生改变,造成了农村老人生活成本有所上升,集中表现为农村老人的经济供养方面存在缺口。三是随着农村老人年龄的增加,老人身体机能不断弱化,老人的自理能力也在逐渐下降,对生活照料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子女的持续外出削弱了家庭的照料功能。

(二)农村养老需求多元与公共服务供给滞后的矛盾

我国政府在农村养老资源的供给中呈现出的有限供给的状态,所以,一旦有了限度,就不可能完全达到有效供给的程度,针对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只靠政府的话是很难都满足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数量难以满足农村养老需求。当前农村养老服务还是立足于福利型的目标,但是,在政府供给上还不能做到充足供给,所以这种福利型养老供给还是不完善的、有缺口,同时养老机构在数量上和服务形式上也无法充分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在社会保障方面,由于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所以在农村老年人的医疗养老方面也存在提升的空间。尤其紧迫的问题是,农村老人难以获得充分有效的精神慰藉。主要是精神养老法规和政策制定不全,对老人精神慰藉的保护尚没有完备可行的法律规章制度进行保障。二是政府所提供的养老资源在数量上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当下农村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难以在数量上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

(三)农村养老需求多元与社会服务供给错位的矛盾

当下我国农村老年群体对养老资源的需求表现为多元化和差异化,政府所提供的养老资源在数量上和形式种类上都没有跟上养老形式的变化,与实际的养老需求不匹配,造成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发生错位,具体表现在:首先,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效率性方面应有所提升。近些年,国家不断增加对农村虽然每年国家在农村所投入的资源不断增加,但是精准性不高,真正解決农民所需的和农民需要迫切的资源还相对不足。农村家庭结构逐步走向空心化,农村老人本就对医疗保障有强烈的刚性需求,但是相较于城市,农村基层卫生硬件、服务资源、医疗资源都还不完善。另一方面,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使得养老资源供给的公平性也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引起的养老资源供给的公平性问题。因此,政府在农村所投入的养老资源应充分考虑农村中不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仅要做到应保尽保,还要做到“精准”养老和“公平”养老,满足老人差异化养老需求。

三、农村养老供给侧改革的路径选择

(一)逐步实现精准养老

精准养老就是把养老资源进行再分配,是依据农村老人现实养老困境而合理分配养老资源的过程。精准养老的目标的实现,关键是要改变以往的“漫灌式”养老,这种方式只注重形式,忽略效果,起不到实质作用。所以,应该由村基层组织领导,建立多方参与的养老组织。养老组织定期收集村中每位老人的养老需求,汇总、分析之后形成养老工作方案,这样比较有针对性和个案性,可以充分调动农村养老力量,完成养老服务。可以尝试成立多种形式的帮扶小组,定期为老人提供差异化的养老服务,并将村内某些老人遇到的养老困难,汇总给村党委、村医疗机构等,切实做到老人老有所管。这需要政府在建设初期给予村基层组织持续性的资金和人才支持,帮助村组织提升养老组织的运营水平。

(二)促进养老供给结构调整

随着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针对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应投入也会不断增加,根据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现阶段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阶段,首要任务时解决农村养老中最突出的一些问题,集中有限资源实现精准性,不能求大求全,每个问题解决一点点,每个问题又都没有彻底解决。比如针对经济发达地区,农村老人普遍拥有一定的养老经济支撑,在这样的养老基础上集中表现为对精神文化需求较多,针对这部分群体,供给的重点应该是老年文化事业的建设。针对前文提到的中西部欠发达的省份,首先要考虑的就应该是农村老人的经济保障和日常生活的照料问题,这就需要完善这部分家庭的“造血”功能,为其提供增收的平台,结合农村社区建设,把老人的日间照料功能发挥出来,双管齐下,解决这部分群体老人的实际养老问题,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政府对农村养老的投入要精细化到户到人,根据不同老人的实际情况和家庭情况提供差异化养老服务供给,尤其要把农村弱势老年人设为重点保障对象。

(三)加强农村养老制度建设

养老供给结构调整的关键是需要国家提供相应的制度供给,这是完善农村养老的根本保证。针对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设计差异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通过立法和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削弱城乡间、发达与欠发达地区间养老保障差距。在资金支持上要对农村养老有所倾斜,提高保障水平,将精准扶贫与精准养老相结合,为农村养老“托底”。首先,降低养老负担,农民有不同的养老方式,针对相应情况可以适度增加补贴的力度。其次,完善公共基础建设,满足不同地区农村老人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再次,可适度提升农民养老金中国家支付的比例。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的特点和差异,立足于国家养老金投资筹的合理优化。此外,政府还应引导农村养老产业的发展,积极吸纳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队伍,比如增加民办养老公寓等,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孙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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