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主权时代,品牌传播的升级套路
2017-12-29陈伟权
销售与市场·管理版 2017年9期
陈伟权
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品牌主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更加即时和全面,品牌传播也需要转型,走向精细化经营,以实现品牌价值最大化。
美国学者拉斯韦尔提出传播过程的五个基本要素:who、say what、in whichchannel、tO whom、withwhat effect,分别代表了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受众和效果,被称为“5W模式”。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5W模式”正在悄然发生改变。传播者:消费者由被动型变为
生产型
“现代营销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在《营销革命3.0》中提出“生产型消费者”这个概念,“在参与化的时代中,人们在消费新闻、观点和娱乐的同时也主动创造它们。新浪潮科技使得人们从被动的消费者变成了生产型消费者”。
在大众传播时代,传统媒体掌控话语权,以权威性的姿态为受众进行议题设置,报社、电台、电视台是受众的主要信息来源。在这背后,品牌传播的主体是营销传播机构和品牌主。品牌主根据企业的利润需求,利用传统媒体进行传播,受众只能被动接受媒体提供的资讯和观点,形成“你传播,我接受”的传播定式。
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直播和播客等社会化媒体高速发展,人人都可以拥有自媒体,并在没有营销传播机构或者品牌主的干预下进行传播活动。品牌传播的主体成为掌控自媒体的生产型消费者。
一个著名的案例是苹果公司在全球进行的“世界画廊”(World Gallery)广告营销活动。苹果在图片分享网站或是社交网络上,搜索到普通消费者使用iPhone拍摄出的优秀作品,取得授权后对这些照片和视频进行推广,或者展示到全球各地的广告牌、印刷物等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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