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朱子廉洁思想与廉政文化建设初探

2017-12-06陈国代

海峡教育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朱熹

■ 陈国代

朱熹(1130—1200)是南宋理学家、教育家、文献家和社会活动家,蛰居乡里以著述施教为业,入仕为官则以廉正勤劳著称,一生爱国忠君恤民,以“安贫守道,廉退可嘉”名垂青史,也为廉政文化留下丰厚的遗产。

一、朱子廉洁自律,以君子自期许,具有文化自觉性

1.朱熹重视古人为己之学与廉洁自律

朱熹的廉洁思想,是有根源的。朱熹自小接受庭训,在朱松指导下读《论语》和《孟子》等书,涉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资源,“以先君子之余诲,颇知有意于为己之学”[1],领会孟子“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的含义,树立“人须是有廉耻”的道德理念。朱熹十四岁失怙,到五夫屏山下从学于武夷三先生,又受胡宪影响。之前胡宪任建州教授时,“日进诸生而告之以古人为己之学,闻者始而笑,中而疑,久而观于先生所以修身,所以事亲,所以接人,无一不如所言,于是翕然尊信悦服,而先生犹以为未足也。郡人程君元以驯行称,龚君何以廉节著,皆迎致之,俾参学政。于是教日益孚,士日益化。”[2]朱熹受学于胡先生,自然得闻古人为己之学。关键是朱熹30岁得到李侗先生教诲,“近岁以来,获亲有道,始知所向之大方”[3],即读儒家经典,而知“静中气象”意涵,人生发生了根本性转折。

“熹少而鲁钝,百事不及人,独幸稍知有意于古人为己之学,而求之不得其要。晚亲有道,粗得其绪余之一二,方幸有所向而为之焉,则又未及卒业而遽有山颓梁坏之叹,怅怅然如瞽之无目,擿埴索途终日而莫知所适,以是窃有意于朋友之助。”[4]何镐“天资夷旷,廉静寡欲,有过人者”[5],与朱熹认识后往来密切,两人年龄相仿,学问相当,亦师亦友,对朱熹有积极的影响,廉洁自律,知耻而不为。朱熹道德人格的形成,正是受益于良师益友的耳提面授与相互砥砺。

2.朱熹安贫乐道,廉退可嘉

朱熹不忘李侗先生的栽培,终身笃信恩师教诲,“其语治道,必以明天理、正人心、崇节义、厉廉耻为先,本末备具,可举而行,非特空言而已。”[6]朱熹在同安首仕归来,多年过着贫困的生活,以人能弘道的精神,复古人忠厚廉耻之余风,致力于“崇节义、厉廉耻”的践行,自律律己,做好内圣修养工夫。而世风不古,为世通病,由来已久。东晋陶潜曾感叹“自真风告逝,大伪斯兴,闾阎懈廉退之节,市朝驱易进之心。”[7]北宋孙抃同样感慨“臣观方今士人,趋进者多,廉退者少”[8]。朱熹继承孟子“耻之于人大矣”的观点,将廉耻列为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9],并按儒家德性要求强化自身修为,为官则清廉,以洁身自好,退居则独善其身,不苟且循世,不但不“奔竞”讨官要官,以求美差厚禄,还不断推辞朝廷的授官迁职。朱熹认为这样做,是合乎天理要求的,无须自衒自鬻。早在乾道七年(1171),王阮拜谒袁州太守张栻,得告以“当今道在武夷,子盍往求之”[10],把朱熹掌握孔孟思想精髓者。从孔子开始,儒者所说的“道”,是一种治国之道和作人之道,其内容主要是行仁义、守礼制[11],朱熹确实是知“道”的儒者,引领当时文化主体意识。乾道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朱熹接到建宁府派员送到尚书省札子一道,其中有“朱熹安贫守道,廉退可嘉,特与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观,任便居住”[12]者,这是奉圣旨而下的省札,显然是孝宗给予的褒奖。淳熙五年(1178)八月,朱熹仍有“盖熹本以无能退处田里,圣朝过听,误加奖借,宠以廉退之名,励以坚高之操,训词在耳,天鉴弗违。熹虽至愚,不能及此,犹当刻心自誓,终始不渝,庶几可以仰报万分,下全素守。”[13]多年来,民间、士族和朝廷,皆知朱熹是不可多得的道德君子。绍熙四年(1193)重阳节,与朱熹密切交往的福建安抚使辛弃疾寄来《寿朱晦翁》诗,有“历数唐虞千载下,如公仅有两三人”[14]之称,反映出朱熹得古贤圣王所传之道,道德修养可为世标。但朱熹不敢自满,三省吾身,总说自己是“粗识廉耻”[15]者,始终沉毅,反映出朱熹具有良知心态。

就南宋官场互送祝寿礼而言,可谓蔚然成风。有门生问朱熹:“在官所,还受人寿仪否?”曰:“否。然也有行不得处,如作州则可以不受,盖可以自由。若有监司所在,只得按例与之受;盖他生日时,又用还他。某在潭州如此;在南康漳州,不受亦不送。”[16]这是因为湖南长沙设有安抚使司、转运司、提刑司、常平司,有中央派出的监司;而江东南康军、福建漳州都是一路偏垒,州军为当地最高行政机构,知州(军)可以自我主张。师生又论监司巡历受折送之事,朱熹说:“近法,自上任许一次受。”黄榦说:“看亦只可量受。”朱熹说:“某在浙东,都不曾受。”[17]因此,尽管朱熹在官场生活有身不由己的感受,但没有借自己庆寿而收礼敛财,并没受馈赠礼金的人情所困惑,始终心里坦荡。现实社会复杂得多,为官者往往令行不止,“上下视法令皆为闲事。如不许州郡监司馈送,几番行下,而州郡监司亦复如前;但变换名目,多是做忌日,去寺中焚香,于是皆有折送,其数不薄。间有甚无廉耻者,本无忌日,乃设为忌日焚香以图馈送者。朝廷诏令,事事都如此无纪纲,人人玩弛,可虑!可虑!”[18]变换名目攫取不义之财,为朱熹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增添一个新的注脚。

朱子书——忠

3.朱熹正面宣扬与引导,提倡礼义廉耻

倡廉,绝不是老生常谈、没有意义的事。廉,原指堂屋的侧边廉隅,因它棱角分明,被人用来比喻人的品行端方。廉,是从政者的品德之一。后世多用廉洁一词要求官员的。屈原《楚辞·招魂》有“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末沫。”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也就是说不接受他人的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廉”与“钱财”联系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廉”与“官位”联系在一起。掌握公权力的官员,不能以廉自律,最终难免滑向贪腐的罪恶深远,对自身,对家庭,对国家,皆是百害无一利,已为无数历史事实所反复证明。

我们检索《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发现朱熹使用廉白、廉耻、廉俭、廉节、廉洁、廉介、廉谨、廉静、廉靖、廉明、廉平、廉勤、廉逊、廉退、廉正、廉直,忠孝廉节、寡廉鲜耻等大量词语品评人物。朱熹提倡礼义廉耻,用“廉”作为一个基本的标准来衡量人,如表彰陈汝楫“在事以廉勤自约敕,所至有能声。”[19]表彰王十朋“处闺门、居乡党,则又亲亲敬故,隆信义,务敦朴,虽家人孺子,亦皆蔼然有忠厚廉逊之风。”[20]表彰萧之敏“隆兴间以选来知建阳县事,廉静易直,不务为赫赫名,人便安之。”[21]表彰刘靖之“为人廉静寡欲,敦重少言,而和易端粹,不为崖异之行。”[22]表彰江介“受俸米者率倍其劵,君独不取,其予人也亦然。郡将试以难事,又皆从容以决,遂以廉吏荐之。”“居官廉直,不可屈挠,孜孜焉以爱民为事。”为其撰墓铭曰:“学以为己,仕以为人。廉直不挠,有志必伸。”[23]表彰潘良贵“平生廉介自将,自少至老,出入三朝,而前后在官不过八百六十余日。所居仅庇风雨,郭外无尺寸之田。经界法行,独以丘墓之寄,输帛数尺而已。其清苦贫约,盖有人所不堪者,而处之超然,未尝少屈于(秦)桧。其子熺暴起鼎贵,势倾内外,亦未尝与通问也。”[24]朱熹表彰廉者,树立浩然正气,让后人引以为鉴。

二、朱子重视人才选用,完善制度建设,约束官员行为

1.朱熹建言参酌汉代举孝廉的做法选拔人才

朱熹读管子“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之格言,终生不忘。早在朱熹初仕同安主簿期间,兼主县学事,前后出了三十三道《策问》,其中第八道:

朱子书——孝

古以孝廉举士,今废其科,入官者一于进士与夫公卿大夫之世而已。而所以驭其行者,则于参选问其葬父母与否,于荐举使举者任其不犯入己赃,此孝廉之遗意,而责之则已恕矣。然犹有不能者,何也?将所以厉之者非其本与?抑法废不修而然也?今欲献言于上,请以古制举士而严今之法,以御其末流。二三子以为便,则具其施行之语,为有司陈之。[25]

“孝廉”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意思。在汉武帝时,设立察举孝廉的科目考试,以选拔和任用官员。北宋以来,不再通过举孝廉的考试选拔人才。仅是通过三年一考的进士科选拔人才,最突出的弊端是泥沙俱下,不少急功近利者进入官场。当时朱熹二十五岁上下,出这样的考题,要求从学者回答,把教学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在一起,不仅仅只是提高从学者对事物的认识能力。而“今欲献言于上,请以古制举士而严今之法,以御其末流”,就反映出朱熹有意要向宋高宗建言,力图使高层制订选用人才之法度更加严密。在北宋,范仲淹当政时,“方厉廉耻,振作士气”[26]。陈荐曾“议学校贡举法,请会三年贡士数均之诸路,计口察孝廉如汉制。”[27]降至南宋,也曾举办“贤良科”考试,考生答卷尽是陈词滥调,“最切害处,是轻德行,毀名节,崇智术,尚变诈,读之使人痛心疾首。”[28]因此,制度层面仍要完善。

自从周公定《周官》后,天子、公卿与百官,明确了手中都握有公权力,正常情况下是用来为天下苍生服务的。故而朱熹在国君确立并能行使最高权力的情形下,对辅佐皇帝的宰相选用、各级管理人才选拔尤其在意。朱熹认为,朝廷要依照“古以孝廉举士”的传统做法,制订更严格的制度,选拔德才兼优的人才,充实管理阶层,共同完成社会稳定发展的伟业。但终高宗一朝,朱熹没有获得建言献策的机会。而孝宗主政早期,尽管有恢复中原故土与治理社会秩序的宏图大愿,却受高宗退而不休、刻意安插亲信的制约,处处掣肘,一直得不到实现。孝宗锐气逐渐被消磨,往往用人不当,宰相与诸士大夫不能同心齐力,常常造成“纲纪不振于上”,以至于有了“风俗颓弊于下”,就是俗语所说的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不良局面。

2.朱熹奏言顶层制度设计,以御其末流

朱熹具有文化自信心,懂得《管子·立政》所言“礼义廉耻不立,人君以自守也”的含义,希望国君能廉明自守,养成定力,镇住歪风邪气。这也是朱熹中晚年要格君心之非的出发点,也是其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入手建设廉洁政府所付出的努力。特别是朱熹在新儒学思想体系建立后,廉政建设的愿望更加强烈,故而在面见皇帝,或应诏上封事时,屡有建言,并围绕民本、德治、任贤、治吏、明法、勤政、节用、教化八个理念而展开。

朱子书——廉

朱熹在经历同安主簿、南康知军的六年磨砺,于淳熙八年(1181)冬觐见皇帝。在延和殿,朱熹露章奏论人才选拔任用:“夫天下之治固必出于一人,而天下之事则有非一人所能独任者。是以人君既正其心、诚其意于堂阼之上、突奥之中,而必深求天下敦厚诚实、刚明公正之贤以为辅相,使之博选士大夫之聪明达理、直谅敢言、忠信廉节,足以有为有守者,随其器能,寘之列位,使之交修众职,以上辅君德、下固邦本,而左右私亵使令之贱无得以奸其间者。有功则久其任,不称则更求贤者而易之。盖其人可退而其位不可以苟充,其人可废而其任不可以轻夺,此天理之当然而不可易者也。”[29]可以看出,朱熹提出对皇帝、宰相和大臣的纲领性要求,即要求皇帝心正意诚,选用敦厚诚实、刚明公正的贤相,辅相博选有为有守的士大夫而委任其职,进而形成以皇帝为领导核心,以道德君子为高层领导的中央政府。这是朱熹治国安邦理念的体现,具有制度顶层设计的意蕴。

朱熹一直关注管理队伍的纯洁问题,特别重视人才选拔与道德要求的问题。朱熹看出当下“士夫之间志趣卑污、廉耻废坏”,阻碍社会的文明进展,于淳熙十五年(1188)上封事说:“纲纪不振于上,是以风俗颓弊于下,盖其为患之日久矣,而浙中为尤甚。大率习为软美之态、依阿之言,而以不分是非、不辨曲直为得计。下之事上,固不敢少忤其意;上之御下,亦不敢稍咈其情。惟其私意之所在,则千途万辙,经营计较,必得而后已。甚者以金珠为脯醢,以契劵为诗文,宰相可啗则啗宰相,近习可通则通近习,惟得之求,无复廉耻。父诏其子,兄勉其弟,一用此术,而不复知有忠义名节之可贵。”[30]人无廉耻的恶习,对社会构成危害不容忽视。当孝宗倦政而禅位给光宗时,朱熹拟好封事,想提醒新帝,带头改变道德滑坡的状况。“纲纪既振,则天下之人自将各自矜奋,更相劝勉以去恶而从善,盖不待黜陟刑赏一一加于其身,而礼义之风、廉耻之俗已丕变矣。惟至公之道不行于上,是以宰执台谏有不得人,黜陟刑赏多出私意,而天下之俗遂至于靡然不知名节行检之可贵,而唯阿谀软熟、奔竟交结之为务。一有端言正色于其间,则群讥众排,必使无所容于斯世而后已。此其形势,如将倾之屋,轮奂丹雘,虽未觉其有变于外,而材木之心已皆蠧朽腐烂,而不可复支持矣。”[31]因光宗不成器,朱熹想从制度设置上下足功夫以御其末流的愿望落空。

3.朱熹爱才也爱财,大才要大用,钱财莫滥用

长期以来,朝廷不能登贤良远小人,往往选用非聪明达理、直谅敢言、忠信廉节者为宰执、大臣,听任一些位尊权高者作出寡廉鲜耻、误国蠹民的事。在朱熹眼中,孝宗皇帝身边,也是贤者少,小人多。而对正直之贤达入朝辅佐帝王,朱熹无不寄托莫深的希望。如刘珙入朝为官,曾采纳朱熹建议,“尤以辅成上德、振肃朝纲、抑侥幸、奖廉退为己任,进则尽言无隐,退亦未尝轻以词色假人。”[32]朱熹写信给陈康伯,“惟明公留意,取其强明正直者以自辅,而又表其惇厚廉退者以厉俗,毋先文艺以后器识,则陈太傅不得专美于前,而天下之士亦庶乎不失望于明公矣。”[33]对侍御史黄洽在朝,“乃者天子以执事有廉靖贞孤之操,擢寘谏垣,纳用其言,屏去奸恶,皆所谓膏盲之余证”[34],大加赞赏。

朱熹廉政思想,以民本思想为基石。朱熹爱惜由百姓交纳上来的官钱,说:“某见人将官钱胡使,为之痛心!两为守,皆承弊政之后,其所用官钱,并无分明。凡所送遗,并无定例,但随意所向为厚薄。问胥辈,皆云:‘有时这般官员过往,或十千,或五千。后番或是这样,又全不送,白休了。’某遂云:‘如此不得。朝廷有个公库在这里,若过往官员,当随其高下多少与之,乃是公道,岂可把为自家私恩!’于是立为定例,看甚么官员过此,便用甚么例送与之,却得公溥。后来至于凡入广诸小官,如簿、尉之属,个个有五千之助,觉得意思尽好。”[35]这是朱熹在漳州实施的公款使用改革,使得资助过往官员的公款消费有章可循,恩惠广博,而腐败得控。这是儒家以义制利的精神体现。

三、朱子实践活动,勇于奖廉惩贪,标本兼治见成效

1.朱熹从教育入手,培养有德行的人才

朱子书——节

两宋大规模设立学校教育士子,始于庆历三年(1043)。当时范仲淹任参知政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在全国州县设立官学,为国家培养人才,“意欲复古劝学,数言兴学校,本行实。”近臣宋祁等向仁宗皇帝进奏:“教不本于学校,士不察于乡里,则不能核名实。有司束以声病,学者专于记诵,则不足尽人材。参考众说,择其便于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于学校,然后州县察其履行,则学者修饬矣。”朝廷规定,“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试,旧尝充试者百日而止。试于州者,令相保任,有匿服、犯刑、亏行、冒名等禁。”[36]官方明文规定,州试前就要把住考生品行审核关,“朝廷立学建官,所以教养人才而待其用,德意甚美[37],绝不含糊应事。

朱熹作为教育家,从教育入手,培养道德人才。绍熙元年(1190)朱熹在漳州任上,经过多月的严格考察,才慎重出公牒,延聘郡士黄樵、施允寿、石洪庆、李唐咨、林易简、杨士训、陈淳以及永嘉徐寓八人入郡学,而张教授与旧职事沮格。朱熹到州学视察,僚属又有乞留旧有官学正,有司只得守法,言者不止。朱熹很恼火,变色厉词曰:“郡守以承流宣化为职,不以簿书财计狱讼为事。某初到此,未知人物贤否,风俗厚薄。今已九月矣,方知得学校底里,遂欲留意学校。所以采访乡评物论,延请黄知录,以其有恬退之节,欲得表率诸生。又延请前辈士人同为之表率,欲使邦人士子识些向背,稍知为善之方,与一邦之人共趋士君子之域,以体朝廷教养作成之意。不谓作之无应,弄得来没合杀。教授受朝廷之命,分教一邦,其责任不为不重,合当自行规矩。而今却容许多无行之人、争讼职事人在学,枉请官钱,都不成学校!士人先要识个廉退之节。礼义廉耻,是谓四维。若寡廉鲜耻,虽能文要何用!某虽不肖,深为诸君耻之!”[38]朱熹的用意非常明确,让八人入郡学为诸生的表率。

朱熹曾大书“忠孝廉节”四字,用意明确,至今仍镶嵌在湖南长沙岳麓书院讲堂壁上、江西九江濂溪书院正大门两边墙上和福建武夷山武夷精舍讲堂壁上,对往来受学与参观者都起到警励作用。

2.朱熹以自己的影响力,劝导士人亲友

庆国卓夫人为朝廷一品命妇,在都城为亲生子刘玶经营干官差遣。朱熹写信加以劝止,信中说:“五哥岳庙近自春中以来,顿减游燕,复近书册。若常能如此,寡过可期。更望因书褒劝,以奖成之。且闻尊意欲为经营干官差遣,不知然否?熹则窃以为不可。近世人家子弟多因为此坏却心性,一生仕宦费力。盖其生长富贵,本不知艰难,一旦仕宦,便为此官,逐司只有使长一人可相拘辖,又间有宽厚长者,即以贵游子弟相待,不欲以法度见绳,上无职事了办之责,下无吏民窥伺之忧,而州县守倅势反出己下,可以凌轹,故后生子弟为此官者无不傲慢纵恣,席势凌人。其谨饬者虽不至此,亦缘不亲民事,触事懵然,非如州县小吏等级相承,职事相辖,一日废慢则罪戾及之,故仕于州县者常晓事而少过。愚意以为平父可且令参部,受簿尉之属,乃为正当。若不欲如此,即舍人兄为营一稍在人下、有职事、吃人打骂差遣,乃所以成就之。若必欲与求干官,乃是置之有过之地,误其终身,恐非太硕人高明教子之本意也。”[39]但年老的卓氏爱子心切,还是赶在刘珙“使金告即位”之际,为刘玶谋到调诸路提点坑冶铸钱司干办公事。

而对晚辈要求朱熹推荐,则说:“朝廷设官求贤,故在上者不当以请托而荐人;士人当有礼义廉耻,故在下者不当自衒鬻而求荐。平生守此愚见,故为小官时不敢求荐,后来叨冒刺举,亦不敢以举削应副人情,官吏亦不敢挟书求荐。其在闲居,非无亲旧,在官亦未尝敢为人作书求荐。唯老成淹滞、实有才德之人,众谓当与致力者,乃以公论告之。此事首末,众所共知,向者亦屡尝奉告矣。今乃复见喻如此,何贪躁不思之甚耶!前日已禀尊丈,教子如此,似非所谓义方。熹若在官,有人合荐者,见其如此,亦不复荐之矣,况使作书宛转求荐耶!试思此言,反己为学,异时才德有闻,自不患于不达。今不须如此汲汲,反取人鄙薄也。”[40]朱熹不因自己与闽宪辛弃疾关系密切而降低标准推荐德才不显的人,为此得罪乡人,却加固了道德底线。

3.朱熹持节巡察浙东,弹劾贪官,影响深远

朱熹不仅旗帜鲜明地批评寡廉鲜耻之人,还义无反顾地与腐败分子作斗争。淳熙八年(1181)朱熹提举浙东常平使司,以朝廷命官入朝见孝宗,得君王面授机宜,马不停蹄地赶赴浙东巡视灾情,不断向朝廷汇报灾伤和民情,同时举报不作为、失职、贪腐的官员。此行影响最大的是按劾前台州知州唐仲友。朱熹得到百姓举报,将收集到的大量材料,包括审理涉案的卷宗内容,整理成文,以奏札的形式呈报皇帝御览。从淳熙九年七月十九日开始,相继于廿三日、廿七日,八月八日、十日,九月四日,一连上六道奏章,按劾贪污枉法的唐仲友。[41]道骨铮铮的朱熹,不顾个人安危,在浙东刮起反贪旋风,实在震撼人心。

朱熹行使监司职权,弹劾不公不法的太守,为此付出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代价,连救灾工作都受到影响。淳熙九年八月初八,朱熹在给皇帝的密件里写到:“臣于今月初一日及六日两次具奏,乞给降钱物,……缘臣近日不合按劾知台州唐仲友不公不法事件,违忤贵臣,不敢更以私书手劄陈恳庙堂,催促敷奏。”[42]八月廿二日,朱熹完全意识到“臣伏为今者按发唐仲友,遂与宰相、侍从、台谏皆有妨嫌”[43],自觉请求罢黜。在当时,贪污者必以廉介者为不是,趋竞者必以恬退者为不是,搅乱是非,黑白颠倒,致使朱熹陷入尴尬境地。唐仲友与王淮同是金华人,且有姻亲关系,不但保护了唐仲友,把朱熹调离岗位,还乘机发动党徒打击道学人物,力图为唐仲友翻案[44],但最终还是定格于南宋历史。朱熹在浙东反腐,也不是孤军作战,孤助无缘。“某以按发赃吏之故,诸公相害不遗余力。独赖圣主保全,未至斥逐耳,其势岂可复出?到官之后,或更有一唐仲友,又作如何处置耶?只得力辞,得罪亦无如之何。但两脚不可过分水岭一步耳。”[45]尽管如此,朱熹按劾唐仲友,使腐败分子不再继续危害社会,不失为南宋廉政建设的典型。

这场反腐斗争,牵涉到皇权、相权与士权的角逐与再平衡,也是正义与非正义的双方较量。淳熙十二年(1185)二月十三日早朝,奏事毕,孝宗赐王淮等酒,有一段君臣对话,值得品味。“天下全赖良监司。若得一好监司,则守令皆好。”淮等奏:“监司郡守皆在得人。”上曰:“先择监司为要,若郡守亦当选择得尤好。卿等今后为朕除授监司须是留意。”上又曰:“近日来,郡守亦胜如已前。若是资序已到,其人不足以当监司郡守,则监司且作郡守,郡守且作通判,亦何害?”[46]孝宗开场便以知“道”自居,面对宰相王淮、参政兼知枢密院事施师点、参政黄洽、枢密使周必大等人,强调加强吏治,“先择监司为要”,强化监司的地位高于郡守,郡守地位高于通判,再次为县令。孝宗尽管是重复老祖宗设置官位与权重的话,但倾向性非常明确,包含了对朱熹弹劾唐仲友的认可。

总而言之,朱熹弘扬儒家廉洁精神,既有自上而下的理论建构,又有具体的社会实践;既有对帝王将相的约束,也有对士友故旧的规劝;既有对寡廉鲜耻者的揭露,也有对廉洁自奉者的表彰。凡此种种举措,就是要共同消除积弊,营造社会生态文明,不仅对南宋廉政制度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也为当今社会廉政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

(文中图片为作者拍摄)

猜你喜欢

朱熹
春日
朱熹语音浊上变去字次考
YAU’S UNIFORMIZATION CONJECTURE FOR MANIFOLDS WITH NON-MAXIMAL VOLUME GROWTH∗
朱熹、王阳明对《大学》诠释之比较
EnglishReadingTeachingBasedonSchemaTheory
博白·客家·朱熹
论朱熹诗歌的冲雅之风
论朱熹对孟子思想的工具化注解
“朱子深衣”与朱熹
朱熹的《四书》与“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