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测度及比较优势分析
——基于中国与老东盟5国数据
2017-11-22夏梦琳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22期
夏 梦 琳
(上海大学 悉尼工商学院,上海 201800)
【蓓蕾园地】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测度及比较优势分析
——基于中国与老东盟5国数据
夏 梦 琳
(上海大学 悉尼工商学院,上海 201800)
采用频度分析法,对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中各国的服务业开放水平进行测度与分析,根据各国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以及服务贸易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等指标分析各国服务业的发展规模与现状,并引入RCA指数对各国服务业进行比较优势分析。结果表明,与老东盟5国相比,我国服务业总体开放水平仅次于新加坡,开放水平明显高于其他4国;在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方面,我国总体的服务业发展水平仍较低,仅高于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在服务部门竞争力方面,我国在建筑、运输、计算机等部门有一定的优势,而在娱乐、通信、保险部门则优势较弱。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开放水平;比较优势
一、Hoekman频度分析法及其改进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采取“正面清单”的承诺方式。这一承诺方式的特点是:一国对承诺表中没有列出的部门,不予开放,而对承诺表中列出的部门及分部门,有条件、有限度地给予开放[1]。其次,具体承诺减让表中的部门分类以联合国产品总分类(CPC)为基础,共包括乌拉圭回合谈判的155个具体服务分部门分别隶属于12大类服务部门。[1]鉴于在本文的研究中,中国及东盟5国对于第12大类服务部门的承诺很少涉及或根本没有涉及,参考以往学者的处理方法,在此将其略去,只针对11个大类下的154个分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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