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乡土地理融入地理新课程教学
2017-10-21冯文颜
学校教育研究 2017年28期
冯文颜
一、乡土地理的含义
乡土地理是区域地理中的最小区域单元,是以区域“人地关系”的结构、过程、演变以及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内容。按照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的规定,乡土地理是限于本县(市)地理,即“乡土”的范围是指县(市)域。
二、《中学地理教学大纲》对乡土地理教学的要求
在国家颁布的中学地理教学大纲中,历来都有对乡土地理教学的要求。乡土地理在中学地理教学中通常以三种方式存在:其一是以分散方式,把地理教学中的实践部分归为乡土地理;其二是集中授课—实践方式,在中国地理的最后部分专门独立进行教学;其三是专题课外活动方式,以乡土地理专题开展课外活动。由此可见,乡土地理在中学地理教学中虽然不是独立的一门课程,但却是地理学科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处在实践课程的地位上。
课程标准把“乡土地理”作为中学地理教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正如课程标准中所指出的:“学生认识家乡所在地区的生活环境,引导学生学以致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增强爱国、爱家乡的情感”。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大多数学校都没有乡土地理教材,对乡土地理的教学只是教师在考前临时补充。由于课时紧张等原因一些教师对乡土地理的教学较少,更谈不上对乡土地理丰富潜能的挖掘和研究。学生对乡土地理知之甚少,不利于对学生地理素养的培养。我们在教学中应该认真挖掘和整合乡土地理的教学资源,丰富教学素材,并将学生身边生动有趣的地理事物融入到乡土地理的教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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