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视角下高职院校项目式教学法的科学性及启示
2017-10-21汤岚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17年5期
汤岚
[摘 要] 以建构主义学习观为理论基础,分析了项目式教学法的科学性,以及项目式教学法对高职院校教学的启示。
[关 键 词] 建构主义;项目式教学法;高职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13-0138-01
建构主义最早由瑞士的皮亚杰提出,源于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建构主义认为,学习的主要参与者是学习者,知识的习得并不是通过教师传授,而是学习者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情境下,在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协助下,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KA=S+C+T+MC(即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随着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社会对高职院校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类高职院校在教学方法上不断进行尝试和改革。项目式教学法便是其中之一。
一、项目式教学法与建构主义理论教学观的一致性
(一)情境是关键
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模式,项目式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将教学内容设计成一个个独立又相关联的项目,学生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制訂计划、论证假设及问题。传统的教学都是以课堂为中心,而项目式教学却是以情境为中心。项目式教学法要求教师创建有利于学生意义建构的条件,学生能通过已有的认知体系,去重建认知系统,建构新的知识。因此,情境设定是项目式教学法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要素。
(二)合作是方法
项目式教学法中,教师在任务阶段的角色是布置任务,协助学生理解任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