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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

2017-10-18刘旭

智富时代 2017年8期
关键词:完善

刘旭

【摘 要】本文以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研究为出发点,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概念,接着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随后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所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以期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完善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实际上说的是政府以人民利益为基本点,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点,对参加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加以管制的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实质就是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可控性的干预,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的可控性健康发展,是政府实行市场干预功能的具体表现。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来源十分复杂,包括了社会行业和社会阶级的方方面面,这就给互联网金融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进行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管理的主体只能是政府机关,因为政府机关不会受互联网金融市场相关利益的驱动,而且政府机关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性比较强,所以,政府机关也必定是市场把关的主体。企业发展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极力的追求个人利益,这就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有所不同,因此,政府机关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把关必须以社会大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这样才能够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准入主体不明确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十分宽松,这就导致了很多没有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能力的公司进入市场,并且在市场当中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一些省份,注册公司的步骤十分简单,审核条件也十分宽松,有些地方仅仅需要一些书面材料就能够进行公司注册,然后经营公司相关业务。在关系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方面,我们国家的相关部门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企业的特殊性,而把它们当做普通的企业。在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方面,管理部门仅仅规定了公司股东人数、企业名称、以及企业地址等简单信息,从而导致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主体十分不明确。

(二)准入业务不明确

在严格意义上来讲的话,本文所述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和我们所熟悉的银行业务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实质还是属于金融业。因此,互联网金融业务具备传统金融业的许多特点,同时也会受到金融风险的波及。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国家或者政府机关能够对互联网金融的具体业务进行准确的划分的话,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风险就有可能会明显降低。但是实际情况是,国家或者政府机关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划分十分模糊,是当今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准入监管不明确

根据我国有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政策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所经营的每一项具体业务都由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这项措施看似能够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实则疏忽了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力度,由专门机构进行专项业务的监管方式很难发挥成效。据有关调查表明,在所有的出现犯罪现象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纠纷当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业务纠纷得到了公安部分的介入调查。所以,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力度不够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又一重要问题。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所存在问题的原因

导致以上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问题的因素有很多,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内容的研究认为,导致这些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立法层次低。就目前情况来讲,我国仍然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法律法规,关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定还局限在行业标准阶段,这些行业标准虽然在很多方面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了规范,但是互联网金融犯罪率只增不减,行业标准并不能代替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二、立法滞后。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营主体进行界定,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营业务也没有进行准确划分,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也存在很多弊端,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立法滞后是导致互联网金融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三、行业自律性差。我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虽然自成立以来颁布了不少的行业标准,但是这些标准并没有得到如期的成果,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性十分低下。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准入法律

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稳步的发展,首先要对我国现有的公司法进行完善。公司法应该以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特点为依据,规定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营主体,同时也要明确划分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经营业务。其次就是要对我国的相关刑法进行完善,完善内容应该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犯罪,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准确规定。除此之外,也要明确划分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刑罚等级,在进行量刑的时候,应该根据犯罪事件的涉及金融额度以及影响范围进行准确量刑,从而尽可能的避免钻法律漏洞的情况发生。同时,还要尽快制定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法律,从源头上解决当今互联网金融市场上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行政法规和各部门规章

根据我国目前现状来分析,我国有不少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规以及规章,但是,很可惜的是这些法规以及规章当中几乎没有一个是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各个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部门必须进行相关金融业务的准入规章制定,同时也要提升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各个部门的功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之下,国务院应该积极制定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的力量来有效引导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

(三)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提升行业自律性是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稳定性的重要措施之一。提升行业自律性的有效媒介就是互联网金融协会,我国政府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巨大作用,让将要注册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加入到互联网金融协会,由互联网金融协会对这些公司实施更加严谨的审核工作,一旦出现审核不合格的公司应该立刻取消其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格,从而能够有效保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司的合格率。

五、结语

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刻不容缓,本文所述内容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供读者参考学习。

【参考文献】

[1]李春輝. 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策略研究[D].苏州大学,2016.

[2]胡其伟. 金融自由化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3]刘梦远.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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