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审美思想在中国古代山水诗中的体现
2017-10-17李鑫
北方文学 2017年29期
关键词:审美
李鑫
摘要:中国古代山水诗从确立之初就与道家思想有着密切关系,在其从晋宋至盛唐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渐次看到道家审美思想在山水诗中的多方面多层次体现。从复归于朴、大制不割的素朴无为之美到乘物游心、以物观物的冥合万有之美,山水诗在表现物理自然、人文自然和境界自然方面都贯彻了道家“玄同”之天人合一审美思想。
关键词:道家;审美;山水诗;天人合一
中国古代的山水诗在晋宋之际,经由谢灵运等人的大力创作,得到了地位的确立,所谓“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文心雕龙·明诗》)。自然山水在文人心中笔下,渐次占有更重要的主体审美对象的位置。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得道之人超越了一切世俗的利害善恶,达到了一种高远旷达的境界:玄同。之后的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思想。这体现出道家的最高追求:自然之自由,审美之愉悦。道家所谓“自然”,包括了三层内涵:一为物理的自然,二为人文的自然,三为境界的自然。老子由道性自然,说到人的自我化育,庄子则将“自然”引向人类本性,再由人类本性导出任性、任情与安性、安情两途①。
田园诗人陶渊明在其诗作中已将大量笔墨转向自然、田园、山林、禽鸟,但细味其诗,其内涵依然偏重于社会价值,是对人格超越的追寻,其笔下的自然美,实则为自我人格的暗喻及肯定。此后,山水诗逐渐从山水为人格服务转向心灵与自然并行,大小谢笔下的自然,已逐渐朝着诗人内心融于自然之感悟的外在形式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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