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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教育智库的治理重建

2017-10-17李清刚

高教探索 2017年9期
关键词:顶层设计治理

摘要:高校教育智库在制度设计和机制运作方面存在程度不同的缺失,必须进行治理重建。高校教育智库外部治理的重建包括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监管体制、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意见征集和辩论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教育决策咨询制度、健全教育舆论引导机制、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经费管理制度、建立税收审查机制等顶层设计。高校教育智库内部治理的重建包括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实行矩阵式组织管理、建立团队领导者培养制度、建立高校智库专家分类管理机制与话语系统的构建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教育研究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建立资金募集机制等协同推进。

关键词:高校教育智库;治理;顶层设计;协同推进

高校教育智库的治理进展缓慢,甚至出现智库热遇冷的现象。究其原因,除了实现治理的目标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之外,还有一个是高校教育智库在外部治理层面和内部治理层面都存在程度不同的缺失。在内部治理方面存在如运作机制不顺(科层制而非矩阵式管理),研究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缺乏团队合作),高素质人才缺乏(缺乏大师),缺失流动机制(跨行业的人才流转机制),考核机制不健全,研究成果质量不高(重理论,轻应用),国际影响力不高等。在外部治理层面存在如政府部门不重视智库和发挥其作用(有库不用),缺乏参与教育决策的制度性保障,行业中介作用缺失,缺乏符合智库运作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等。

因此亟需进行治理重建,而目前学界系统地对高校教育智库治理进行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则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因应之策,权作引玉之砖。

一、高校教育智库治理的涵义

治理的内涵学界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规范(norm),是对政府官僚制自上而下的规划和无政府秩序的市场竞争的替代,是建基于信任、合作、谈判和可持续及灵活性之上的第三条道路。然后是行动者(actors),行动者可以是公立、私立或公私立合作的组织,都必须有相互依赖的高度自主性。第三是关系(relationships),相互关系是水平的而非垂直的,合作的而非竞争的,正和博弈而非零和博弈的。第四是互动的(interaction),行动者之间通过资源交换或协商形式采取行动。第五是框架(framework),所有的互动都必须限制在遵守游戏规则和监管的框架内进行。最后是过程和结果(process and outcome),过程和结果不完全是可以预测和可以控制的,它们都是在复杂的权限下发挥作用的。吸收了上述观点的有益营养,笔者认为治理的内涵是政府部门通过制度设计、机制运作与非营利性机构等众多公共管理主体建立合作互动的伙伴关系,在协调联动的网络中追求各自的目标,各负其责地管理公共事务,從而高效而公正地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因而治理是对传统的科层制弊端与市场机制失灵的纠正,注重非政府组织、媒体等公益性机构在公共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1]

上述分析的仅是治理的一般要素和结构,其适用于高校教育智库领域时,又表现出新的特点,即官方的评估机构、民间的评估机构、媒体等也成为治理的主体之一,因此高校教育智库的治理的内涵即政府与高校教育智库(非营利性组织或营利性组织①)、评估机构、媒体等主体建立合作互动的伙伴分工及网络关系,一起分享公共权力追求公共政策的善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治理主体多样。强调高校教育智库治理主体不仅是政府,还包括高校教育智库自身、评估机构、媒体等主体。政府主要负责“掌舵”,即负责监管。高校教育智库主要负责思想生产和销售。评估机构主要负责对政策产品的评估。媒体主要负责设置大众议程和传播政策理念。第二,主体间协同互动。在日益复杂的治理环境下,任何一个治理主体都不具备解决全部教育难题的资源和能力,必须相互依赖,相互支撑,在协调联动中实现帕累托改进。第三,塑造治理网络。多元化的治理主体通过网络形成合力,依靠伙伴关系及信息交换,促进高校教育智库提高研究成果和传播成果的能力。第四,治理手段多样。除了行政手段,更要借助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及舆论监管等。

具体而言,高校教育智库治理分为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层面。外部治理解决的是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塑造智库运作的生态环境,提供高校教育智库发展的“游戏规则”。其主要包括: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监管体制、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意见征集和辩论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教育决策咨询制度、健全教育舆论引导机制、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经费管理制度、税收审查机制等。内部治理解决的是智库的机制运作问题,即自我发展自我激励的动力问题。其主要包括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实行矩阵式组织管理、建立团队领导者培养制度、建立智库专家分类管理机制与话语系统的构建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教育研究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建立资金募集机制等。通过一系列的内外部治理创新和优化,提高高校智库思想产品的质量和影响力,满足政府决策复杂性的要求,也满足媒体、基金会、非营利组织及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利益和价值诉求。目前教育智库在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层面上都存在如前所述的缺失,距离高端教育智库的目标仍有很大的差距,急需进行内外两个层面的治理重建。

二、顶层设计:高校教育智库外部治理的重建

(一)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监管体制

王莉丽指出智库思想产品具有公共性、社会性、政治性、超前性、全球性以及追求影响力的特点,使得其比其他商品市场更易失灵,从而更需要政府的有效规制。[2]一般来说,智库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没有私人在自利的动机下追求这种耗费巨大而受益均摊的产品生产,大量存在的“搭便车”现象也无法使得市场供给成为有效的手段,存在产品定价的困难,因而只能是非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才能供给公共产品。同时由于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生产,存在市场激励失效的可能,非营利组织存在提供可能是低效或者低质产品的风险。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必须扩大智库的准入和供给。但过多的智库进入又使得思想市场拥挤不堪,不仅存在浪费资源的可能,同时为了应对过度竞争的压力,智库可能把用于研究的资源调配到行销方面,成为安德鲁·里奇所说的“行事圆滑的行销机器”。由于研究资源的减少和对倡导的关注,其代表公共利益的追求高质量的客观中立的研究宗旨受损,由此导致了公共决策中的公共利益受损。即使是强调自由市场的美国,政府也采取了法律、税收等手段对智库进行有效监管。具体到高校教育智库而言,政府可采取的监管包括高校教育智库的准入标准设定,建立重大决策问题外包的招投标机制,建立重大备择咨政方案的问责制,以及发挥智库行业的中介作用等手段。endprint

1.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准入标准

全国有170多所本科(含一本和二本)类师范院校,绝大多数是为地方教育治理服务的。这是构建地方性高校教育智库体系的基础和起点,但这些机构总的特点是多而不强,有很多的师范类本科院校充其量是教学研究组织,主要宗旨是培育师范类人才,很多游離于地方教育决策系统之外,严格说来并不属于教育公共政策的研究机构。因此,不能笼统地把这些机构都称之为高校教育智库。国家层面要进行顶层设计,对这些机构制定进入门槛,从内部治理、人员调配、经费来源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制,探索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教育智库的准入标准。

2.建立教育重大决策问题外包的招投标机制

日本政府为了保障智库的研究尽可能做到全面、客观,常将同一研究项目同时委托给多家智库,以便将智库的不同智慧集中起来,促使教育决策的备择方案质量更优,政策设计更为科学和民主。国内如上海在2009年制定《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时,同时委托了上海市教委、上海社科院和华东师范大学三家单位,分别从教育管理、宏观经济社会和教育科学三个不同视角进行研究,最后在梳理和提炼三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纲要的合法版本,结果广受好评。为了引入适度竞争,政府需要培育民办高校教育智库。利用重大决策问题外包的招投标机制,使得民办高校教育智库与事业属性的高校教育智库同台竞技,用各自专业智慧满足政府需求,从而形成一定范围的“教育政策市场”。[3]为了招标成功,各类型教育智库必须致力于基础能力建设,很大程度上降低与利益集团合谋侵蚀教育公共利益的概率。

3.建立教育重大备择咨政方案的问责制

目前有些高校教育智库治理机制不畅和基础能力建设薄弱,在咨政建言时仅为迎合领导,不做实事求是的研究,或者缺乏把握复杂政策研究的能力,往往拿出的是基于思辨或想象而非基于证据的产品,给教育决策带来严重的后果。也有些知名教育智库在提供产品时存在利益集团的意见收买、观点塑造、方案游说,甚至毫不掩饰地和利益集团结盟或为利益集团代言。为降低此种道德风险,政府要建立重大备择咨政方案的问责制。随着责任倒追机制健全,有效提高高校教育智库供给的重大备择咨政方案研制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度。

4.发挥智库行业的中介作用

政府应鼓励成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教育咨询协会,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信用约束机制。所谓信用约束机制即全国性或地方性咨询协会依据有公信力的标准对高校教育智库的信用进行评估和排名。由于排名结果能够反映出高校教育智库公信力的高低并直接影响其社会声望和经费筹集效果,因此可促进其专业的持续精进,达到以评促建的效果。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教育咨询协会可通过对高校教育智库运行开展评估,增强高校教育智库间的竞争性,培育高端的高校教育智库。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教育咨询协会还应成为高校教育智库开展国内外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为国内外学术交流提供服务,并代表区域或国家教育的形象积极参与国际高端智库对话,开展“第二轨道”外交,在国际上争夺教育话语权。

(二)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意见征集和辩论制度

李国强指出需要在法律上、制度上把智库纳入公共决策过程中,将智库视为公共决策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建立起科学的制度化的公共决策体制。[4]为此需要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把建立和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意见征集和辩论制度写入《教育法》。重大教育决策意见征集和辩论制度,既能实现有序扩大教育民主决策的目的,也能集中民间智慧,起到优化和提升决策备择方案质量的作用,促进教育科学决策。重大教育决策意见辩论的制度又可以提升对社会面临的重大教育问题进行区域性乃至全国性讨论,不但引起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关注,还能使得不同咨政建言相互竞争,取长补短,减少被利益集团蒙蔽的可能,使得讨论的内容和观点更为透明、明晰和深化,以深入推动相关教育问题的根本性解决。

(三)建立政府购买教育决策的咨询制度

根据《联邦行政程序法》要求,德国政府公共决策中的一切公开项目都必须以招标形式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咨询结果需由政府部门组成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可实施。这从法律上为决策咨询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应借鉴德国经验,从法律上建立政府购买高校教育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所谓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财政拨款的方式拨付给事业单位性质的研究机构或内设研究机构的经费,转变为“项目购买”的方式交由各类高校教育智库,由其来承接决策咨询服务。这是一种政府出钱、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高校教育决策咨询服务供给制度。在制度上公平地把“体制外”教育智库纳入教育决策的程序,甚至引进并购买国外高端智库提供的教育决策咨询服务,打破了“体制内”教育智库的垄断局面。这项制度的优点在于扩大教育决策咨询服务的供给渠道,提高教育决策咨询服务供给效率,利用和凝聚智慧,提高政府开支的透明度,使得政府更有精力集中于教育决策,更好地实现“谋”与“断”分离。

(四)健全教育舆论引导机制

随着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越来越多的教育决策难题浮出水面。例如,在限定的教育投入下,是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是加大资助民办高等教育的力度,还是用来加大高等教育的精准扶贫?这些高等教育难题的决策需要平衡各个方面的利益,需要协调互相冲突的价值观。但由于目前高校教育智库仍处于起步期,还未能很好地履行教育舆论的引导功能,使得很多重大的教育决策就在媒体和公众情绪乃至利益集团的煽动中随机摇摆从而给教育公共利益带来很大损失。高校教育智库本应在教育领域有深厚的学术积累及客观中立的立场,可以对这些教育政策方案进行系统分析,并对其利弊进行价值判断,乃至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教育公众辨识政策方案的优劣,帮助公众支持创新性的教育政策方案,主动回应公众的教育关切,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和诠释教育政策,化解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可能存在的不信任,提升教育政策的公信力和合法性。endprint

(五)建立高校教育智库的经费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智库运转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势在必行。高校教育智库是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行业,是国家教育的“智商”,是国家教育精英的荟萃之所,待遇收入理应不菲。如英国改革研究所的资深研究员年薪约6万英镑,远高于伦敦市的人均收入3万英镑的水平。[5]尽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初步在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等方面提出“松绑+激励”措施,但对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力度仍显不足。政府对此应该有放眼世界、雄视全球的大眼光和大格局。例如日本为了实现国家崛起,企业、政府和基金会还不惜重金收买海外的思想。仅1989年日本为购买美国的“思想”就花了至少2.5亿美元。包括兰德公司、布鲁金斯研究学会在内的美国著名智库,都得到了日本的资助。[6]建议政府的科研经费改革向“人头”倾斜,如果承担的项目完成并通过评审,明确给予负责项目的高校科研人员项目总经费的10%-15%作为奖励。依此激励和善待智库人员心无旁骛地致力于思想创新,为国家崛起储备智力资本。

(六)建立税收审查机制

税务部门应借鉴美国对非营利智库的管理经验,建立税收审查机制。美国智库通常符合美国税法501(C)(3)规定的条件,有资格申请减免税待遇。要申请免税资格的智库,就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美国对智库税收审查关键是区分是否存在营利性活动,如不存在营利性活动或收入就对其实施可免税规定。如审查发现非营利智库违背其目标从事营利活动,则吊销其免税身份,州内政司可以撤销其登记执照。[7]这种审查为美国非营利的智库获得基金会或私人的捐助提供保障。高校教育智库也应该接受这种类似审查,只不过高校教育智库可以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如日本存在大量营利性的智库,这是知识产业发展所必须。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并非是影响智库独立性与否的关键,关键是经过税收审定为非营利性高校教育智库可以获得减免税待遇,而营利性教育智库则依照《公司法》等依法纳税。税收审定的目的是打击以非营利性组织形象示人而实质上干的是营利性勾当的教育智库,它们滥用了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协同推进:高校教育智库内部治理的重建

(一)健全内部法人治理机制

如果是营利性高校教育智库则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力、责任和利益以及相互制衡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使得高校教育智库形成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机制,确保其政策研究活动有序、有效进行。如果是事业单位性质的高校教育智库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形成(院)所长统一领导、党支部监督保证和职工民主参与的权力分配与制衡结构。如果是非营利的民办非企业高校教育智库,则可以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理事会作为这类高校教育智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核智库的经费预算、议程设置及成果审查等。理事会中外部人占绝对主导,规定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工商界人士、卸任政府官员及社区代表等外部理事要占据80%以上的比重。捐资创办这类高校教育智库的捐资人以作为普通董事参与管理但不得担任理事长,更不得把智库财产视为个人的资产,也不得与其个人的其他投资项目之间进行资金转移。日常运营则由总裁负责。

(二)实行矩阵式的组织管理

借鉴美、德等国高端智库的组织管理经验,实行符合高校教育智库特点的矩阵式组织管理。所谓矩阵式组织管理就是研究人员在行政上按其教育和学科背景归属不同管理学部领导,高校教育智库根据研究课题的性质设立不同的研究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所研究课题涉及的主要领域而挂靠某一研究部门,再根据课题所可能需要的多学科的知识和专门经验,到各管理学部调配和编组研究人员,成立课题研究小组开展跨学科的交叉研究,课题完成后研究人员再回到各自原来的学部去按照新项目的要求等待重新组合,由此形成内部流动的人才市场。矩阵式的组织管理成为国际上高端智库的通用“标配”。

(三)建立团队领导者培养机制

雷蒙德·J·斯特鲁伊克认为“团队领导者是负责智库研究工作的中层管理者,他们的重要性仅次于总裁”。团队领导者的职责主要有保证员工积极高效地投入生产,维持催人奋进的工作氛围,保证研究报告的高质量,为高层决策献计献策,寻求和开拓新的研究项目、募集资金等。在培养之前,智库高层要依照严格的标准对团队领导的候选人进行评估。候选人要有丰富的知识、在相关政策领域被证实的研究能力及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除了这些外显的品质,还要评估其内在的发展潜力等。在团队领导者履职之初,高层要大力支持团队领导者,团队领导者要善于把研究工作转向管理活动。为此智库总裁可以通过提供书面的工作说明及补充的任务列表帮助其明确职责,使得团队领导者在其负责的核心业务的理解上与智库高层达成共识,也为后者监督前者打下基础。智库高层要定期提供反馈意见指导团队领导者的角色转变。智库高层可以通过团队领导和负责的工作时间分配表、团队人员规模预测表、与项目相关的出差记录、对团队成果评审的同行意见、与团队领导的约谈及团队成员和客户的反馈意见等进行综合研判和绩效监督,及早发现团队领导者失策的地方,及时指导其采取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严重的问题。总之,培养一个有能力的、可信赖的团队领导者需要智库一笔巨大的投资,但通常都会带来很高的回报率。[8]

(四)建立高校智庫专家分类管理机制与话语系统的构建机制

托马斯·梅德维茨认为智库处在学界、政界、商界和媒体界四者的中间地带。因此高校教育智库专家可以分为以下四种不断进行平衡与调适的角色:根据公认严谨的界定标准和认知的自主性来产生权威知识的学院派学者,熟悉特定的程序规则、程序细节以及时间节奏的政策助手,必须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作为高效营销人员的企业家,能以一种既使公众容易接受又以容易令人信服的形式传播知识的媒体专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高校智库专家不能把上述角色融合一身,总是善于扮演某些角色和弱于另一些角色。[9]李刚认为智库的专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智库的领袖及管理者即政策企业家,第二类是“靠实证作分析,用事实来说话”的分析师或顾问,第三类是行政团队,包括专门做政府关系的人员、专门做媒体关系的人员、专门负责筹资的人员等。[10]endprint

基于上述对智库专家构成的分析,高校教育智库要强调对智库专家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培养。在专业化分工高度发达的时代,一个智库专家成为多面手非常困難,但可以通过拥有多类型专家,分工负责,各司其责地做好智库的工作。

就智库的话语系统而言,张力把教育智库的话语系统分为四类:政策话语、学术话语、公众话语和媒体话语。他主张四类话语系统从不同视角对同一政策问题各抒己见。教育智库需要很好了解、把握、熟悉不同话语特征,善用不同话语进行有效表达和传播。[11]笔者赞同这个话语系统的分类。鉴于高校教育智库还要落实推进“一带一路”的教育行动计划,为推动中国教育走出国门,为全球教育治理做出贡献,为国家的海外利益服务,因此还要掌握外交话语,才能助力中国高校教育智库成为全球教育智库共同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引导和把握世界教育政策的舆论和走向。这就需要对高校教育智库的话语系统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建设,全面推进和提升。

(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美、德等国的高端智库一般都有一套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美国智库对研究人员成果的评价主要看其完成报告的质量和数量。在美国智库,工作的成绩、质量的高低、著作的多寡与本人加薪与否以及续聘与否关系极大。长期没有工作成果,一般会被辞退。德国智库对不同身份的研究人员采取不同的聘任制。对高级研究人员实行的是长期聘任制,对作为助手的中初级研究人员实行短期聘任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研究人员的晋升、续聘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既对上级负责,也对下级负责,若下级连续几年得不到发展,则上级管理人员负有责任。这些考核的标准和程序是保障成果质量的基础。高校教育智库目前的绩效考核制度因为其类别不同而差异很大。营利性高校教育智库的绩效考核参照企业管理的模式做得较好,其次是非营利的民办非企业高校教育智库,也能严格根据考核标准决定人员的晋升、续聘或辞退等,促进人才的正向流动。事业单位性质的高校教育智库在绩效考核方面亟待完善,因为是“铁饭碗”,虽然也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度,但由于绩效工资一揽子计划,存在较为不公的权力分肥以及分配中的暗箱操作等现象,抑制了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可以参照美、德等国高端智库的绩效考核经验,真正把研究人员完成报告的质量和数量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标准,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的高校教育智库运作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

(六)建立教育研究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

兰德公司研究成果评价机制又被称为“内部评审制”。学部主任针对每项研究计划都选择2-3位未参加该项目的但属于该领域的资深研究人员作为评审员,负责项目实施后的中后期审查,判断其是否达到了兰德的质量标准。通过组织评审会议,由项目完成人解答评审人提出的问题。该研究报告需经本部门2人、外部门1人评审同意后才能通过。若要公开发表还要经过主管副总裁的审定。为了保证研究质量,高校教育智库也可以借鉴兰德经验,在成果的内部检核方面,建立教育研究成果评价机制。为了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也需同时建立成果应用转化机制。根据研究成果的不同属性和用途,可以利用内部简报、学术报告、学术期刊、报纸、电视、电台、社交网络与自媒体等扩大成果的影响力。

(七)建立资金募集机制

经费是智库生存的基础,是智库的核心工作之一。基金会、政府、个人捐助及公司的经费支持是智库能够生存的关键。审定为非营利性对于美国智库来说意义重大,意味着美国智库获得了免税地位,捐赠者无需为此支付税金,同时捐赠者本人和其企业都能因此得到大额的税收减免。这进一步鼓励了慈善捐款。这种鼓励捐赠的制度设计,保障了智库研究资金来源,“当智库不会为生计犯愁时,其所受到少数别有用心的资助者的利益诱导而丧失独立性的可能性也大为减少”[12]。遗憾的是我国慈善文化还不发达,获得政府的合同对于高校教育智库而言意义重大,如何获得政府合同就成为高校教育智库资金募集的重要关切。雷蒙德·J·斯特鲁伊克认为培养良好的关系网与利用自身的优势对获得政府合同非常重要。高校教育智库要积极影响政府的未来议程,尤其是为那些支撑政府未来政策决策的分析项目提供理念,能够拿出优质的有助于官员了解重要政策问题复杂性的研究作品,官员才会认可智库的能力,利用这个机会还可以打听政府即将进行的外包,及早准备竞争合同。另外培育高校教育智库的声望至关重要,它决定了这个智库能够在有限的竞争模式中得到候选资格。与其他智库联合参与竞标也是一个最不坏的举措。最后的举措就是从失败的案例中通过分析竞标计划书的优势和弱势来吸取教训。

综上所述,高校教育智库的治理重建是一项漫长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间还会遇到种种挫折和阻力,尤其是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能引起利益集团的激烈反弹,决策者对此要有清醒的估计和应对,但一旦认定了治理重建的目标,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积累并提炼中国特色的高校教育智库的治理理论,才能“用中国理论回答中国问题,用中国话语解读中国道路”,为丰富国际智库的治理体系做出重大贡献。

注释:

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颁布后,高等教育阶段可以依法设立营利性民办高校,因此出现营利性高校教育智库是完全可能的。

参考文献:

[1]李清刚.民办教育公共治理的缺失与重建[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11):16-18.

[2]王莉丽.智力资本:中国智库核心竞争力[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57.

[3]李清刚.公共管理视域下的民办教育政策研究[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14:18.

[4]李国强.对“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认识和探索[J].中国行政管理,2014(5):16-19.

[5]戴慧.英国智库考察报告[J].中国发展观察,2014(1):34-38.

[6]李光.现代日本思想库发展的三次浪潮及其特点[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2):32-39.

[7]廖鸿,石国亮,朱晓红.国外非营利组织管理创新与启示[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1:176.

[8][14]雷蒙德·J·斯特鲁伊克.经营智库:成熟组织的实务指南[M].李刚,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199-210.140-143.

[9]托马斯·梅德维茨.智库政策专家:角色构建及其话语策略[A].唐磊.当代智库的知识生产[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43.

[10]李刚:智库共同体建设的若干问题[EB/OL].[2017-01-30].http://www.eduthink.com.cn/index.php/Article/index/id/1967.html.

[11]张力.新型教育智库建设进入一个全新阶段[J].教育研究,2015(4):13-14.

[12]薛澜.智库热的冷思考:破解中国特色智库发展之道[J].中国行政管理,2014(5):6-10.

(责任编辑刘第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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