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项目暨政府购买服务的责任监控与绩效评估
——美国《项目评估与结果法案》的洞见与启示
2017-09-25尚虎平
理论探讨 2017年4期
尚虎平,杨 娟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公共项目暨政府购买服务的责任监控与绩效评估
——美国《项目评估与结果法案》的洞见与启示
尚虎平,杨 娟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自我国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成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社会多元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甚至发起公共服务项目成为常态。但这种多元化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做法,却带来我国对公共项目,尤其是外包公共服务项目、购买性公共服务项目的责任监控、绩效评价问题,引发了“楼歪歪”“桥脆脆”“营养餐霉变”等恶果。在目前我国尚无成熟办法的情况下,被我国学术界与实践界忽视的美国《项目评估与结果法案》及其配套做法无疑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综合来看,该法案以法律的形式推进全过程责任监控、外包项目不外包责任、项目绩效与项目责任以及财政预算挂钩、以项目绩效完善完整意义上的绩效型政府与责任型政府的做法对我国有着较好的借鉴作用,有助于我国更好地推动公共服务项目改革,尤其有助于促进外包公共项目的责任监控。
公共项目;项目评估与结果法案;政府绩效;服务外包;公共责任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也迈向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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