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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融资模式在国有铁路项目应用浅析

2017-09-21尹玉美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27期
关键词:融资模式

尹玉美

摘要:铁路作为一种环保节约的运输方式,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人们惯用的出行方式,在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融资作为财务管理的主要构成,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是铁路行业的持续推动力。但随着财务负担的日益加剧,传统的融资方式已然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国有铁路建设陷入融资困境,BOT融资模式成为解决融资难题的可行之道。文章从BOT融资模式特点出发,深入分析国有铁路项目运用BOT融资模式的意义及现状,进而提出相应措施,以推动BOT融资模式的应用,为铁路行业的融资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BOT 融资模式;国有铁路项目

2016年7月13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提出,创新融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激发市场活力。另据交通部门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铁路建设投资将高达3.5万亿元,摆脱融资困境成为当务之急。BOT融资模式,全称“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指的是政府将项目特许权授予给承包商,在规定的期间内,承包商全权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于特许期满后无偿转交给政府。自1984年土耳其开始第一个BOT项目,这一全新的融资模式便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并逐渐运用到基础设施建设。在我国,BOT主要应用于火电、公路、隧道等项目,例如广西来宾电厂、北京京通高速公路,国有铁路对BOT的使用还在初步探索期,且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影响着实践进度。为了解决融资难题,推动铁路建设,必须促进BOT融资模式在国有铁路项目的应用,发挥私营机构能动性,为“十三五”期间的铁路建设提供充盈的资金保障。

一、国有铁路项目运用BOT融资模式的意义

(一)拓宽融资渠道

在国有铁路项目资金中,资本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和铁路建设基金,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证券融资等渠道筹集。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方式局限,政府资本不足,国有铁路项目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BOT作为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过特许权协议将项目授予承包商,由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能够有效引入社会资本,充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政府融资压力。

(二)有效分散风险

在我国铁路系统中,铁路总公司作为最大投资主体,约占总投资的90%,承担着国有铁路项目的大部分风险,如金融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等。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风险往往难以有效分散,集中于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而BOT融资模式在引入其他投资者的同时,利用法律文件捆绑项目各方,能够有效实现风险分散。

(三)优化融资结构

目前,国有铁路资金来源有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债券、银行贷款等,其中,银行贷款是主要融资方式。铁路总公司年报显示,2016年银行贷款9974亿元,占总资金的77.74%;当期资金运用中,还本付息金额高达6203亿元。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铁路融资中,间接融资比例较大,直接融资明显不足,铁路项目承受着严重的债务负担。BOT融资模式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降低银行贷款依赖,缓解铁路项目财务压力。

二、国有铁路项目运用BOT融资模式的现状

(一)遭遇体制壁垒

一是投融资体制壁垒。自第一条铁路——京张铁路建设以来,我国国有铁路实行的便是垄断性政策,由政府机构主导铁路的融资、建设以及经营。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创新融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但产业政策对私营机构形成排斥,投资政策缺乏BOT融资规定,外商政策未能明确国有铁路投资事项,投融资体制改革举步维艰,BOT融资模式难以运用。二是“政企合一”体制壁垒。政企分开自改革之初就已提出,直至2013年,国有铁路才实行政企分开,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承担行政职责,铁路总公司承担企业职责。虽然国有铁路实现了形式上的政企分开,但长期以来,政企合一体制造成国有铁路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缺乏市场化的竞争环境,这些并非简单的政企分开就能解决。尤其是竞争环境缺乏市场性,私营机构会对国有铁路持观望态度,使得BOT融资模式无法有效应用。

(二)前期工作不充分

首先是铁路总公司。在某些国有铁路项目中,铁路总公司实地考察不到位,建设方案不科学,可行性分析不完备,缺乏对项目承包商的资格审查,未能切实做好前期工作,进而影响国有铁路项目的资金筹措,以及BOT融资模式的运用。其次是承包商。在BOT融资模式中,承包商从项目业主处取得特许权,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是BOT融资模式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我国引入BOT较晚,项目承包商的融资经验严重不足,尤其是国有铁路项目,易出现项目评估不完善、融资需求不契合等问题,导致社会投资者对建设项目丧失信心,阻碍国有铁路的BOT融资进程。最后是投资者。由于行业特性和本身规模,国有铁路投融资存在“淹没效应”,但部分投资者对此并不了解,认为“国有”意味着无风险,投资于国有铁路将获得高回报。投资预期差使得投资者望而止步,更多投资于股票、基金、房地产等,国有铁路项目难以通过BOT筹集资金。

(三)风险管理待完善

第一,制度体系不健全。在风险管理中,部分铁路项目对环保风险、完工风险、社会文化风险的规定不完善,制定的项目审批流程和BOT融资环节不科学,项目各方权责划分不明确,BOT铁路项目的风险管理缺少制度的有力支撑。第二,风险预警系统不完善。风险预警区划分不合理,各区间警限设立不科学,风险因素考虑不全面,处于危险状态的风险量被错误判定为正常或警戒,构建的风险评估指标缺乏可行性和科学性,这些都是国有铁路项目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着BOT融资模式的应用。第三,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虽然国有铁路项目都存在政治风险、环保风险、市场风险等,但由于自然环境、政府补助、建设规模等因素的不同,每个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而部分国有铁路项目沿用以往的风险管控方法,制定的应急措施缺乏可行性,仅仅编制一个备选方案,未能最大限度地做好风险应对准备,导致BOT鐵路项目承担高风险损失。endprint

(四)BOT人才队伍缺失

一方面,铁路行业缺乏BOT专才。BOT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等方面,拥有一套独特的运行规则,需要专门人员进行实施。这类专才不仅要精通财会、法律、金融,还需要熟悉国际贸易、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等知识。就我国现状而言,各大行业严重缺少BOT专才,尤其是国有铁路行业,几乎没有BOT专才,要么缺少理论知识,要么工作经验未涉及铁路融资。正因为BOT专才的缺乏,国有铁路融资才处于较低水准,BOT运用艰难重重。另一方面,中介机构BOT业务局限。尽管基础建设项目拥有BOT专才,但运行复杂的BOT模式,总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向管理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寻求帮助。然而,我国中介机构专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营销咨询等业务,较少提供BOT融资服务,同时也疏于BOT专业人才的培育。当国有铁路项目遇到BOT融资难题时,无法借助外部力量解决问题,可能造成项目中断甚至中止。

三、促进国有铁路项目运用BOT融资模式的措施

(一)深化铁路体制改革

为了促进BOT融资模式应用,解决国有铁路资金难题,必须推动投融资体制以及“政企合一”体制双重改革,创新项目融资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一方面,通过产业政策吸引私营机构,增加投资者信心,投资政策弥补BOT空白,外商政策明确国有铁路投资事项,推进铁路项目的BOT应用,加快形成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社会资本优势互补的新型格局。另一方面,明确BOT融资模式下的国有铁路产权问题,划清铁路总公司、承包商以及投资者之间的权责,适当放权国有铁路项目,营造市场化的竞争环境,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投入,从而促進BOT融资模式在国有铁路项目中的应用。

(二)充分准备前期工作

第一,铁路总公司应当积极开展实地考察,充分收集地质构造、客流需求、天气气候等信息,科学制定国有铁路建设方案,完善项目可行性分析,加强对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切实做好铁路建设前期工作。第二,在签订特许权协议之前,承包商应当合理评估铁路项目的风险、成本、收益,科学预测融资需求,优化项目资本结构,确保资金满足国有铁路项目,而又不会造成资源浪费。第三,私营机构在投资国有铁路项目前,应当充分了解项目的风险性和长期性,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谨慎选择国有铁路项目的投资,以免预期差造成信心不足,进而影响BOT融资模式的推进。

(三)完善项目风险管理

首先,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国有铁路项目对环保风险、完工风险、社会文化风险的规定,科学制定项目审批流程,规范BOT融资环节,明确项目各方权责,为BOT铁路项目的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引导。其次,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合理划分风险预警区间,科学设立区间警限,全面考虑铁路项目的风险因素,准确判断风险量的正常、警戒、危险状态,构建科学可行的风险评估指标。最后,改进风险管控措施。在借鉴其它铁路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国有铁路的自然环境、政府补助、资产规模等情况,适当调整风险管控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编制多个备选方案,最大限度地做好风险应对准备。

(四)建立BOT人才队伍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是企业发展的通行证,是21世纪的稀缺资源。因此,为了促进BOT融资模式在国有铁路项目的应用,必须加强BOT人才建设,培养铁路行业BOT专才,拓展中介机构BOT业务。其一,铁路行业加大BOT人才培养力度,开展财会、金融、法律、国际贸易等知识培训,完善BOT项目人员知识结构,在把控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大胆给予关键岗位历练,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BOT专才,为国有铁路项目做好人才储备。其二,中介机构应当意识到BOT项目的业务需求,全面培育BOT专业人才,积极拓展BOT业务,分行业分阶段提供服务,为国有铁路项目的BOT难题提供外部助力。

总之,随着国有铁路行业的快速发展,传统融资已经无法满足项目需求,BOT融资模式成为解决资金难题的不二之选。本文以BOT融资模式特点为中心,探讨国有铁路项目运用BOT融资模式的意义,从体制改革、前期工作、风险管理、人才建设四个方面,促进BOT在国有铁路项目的应用,为“十三五”期间铁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限于作者理论和实务的局限,所探讨的BOT融资模式在国有铁路项目应用浅析难免有所偏颇,希望能够对国有铁路项目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胡丽华.BOT项目融资途径与对策[J].改革与开发,2017(04).

[2]李晓霞.BOT融资模式在铁路建设项目中的应用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3.

[3]蓝天意.关于我国铁路客运专线BOT项目融资风险管理[J].中外企业家,2015(05).

(作者单位:南宁铁路局资金结算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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