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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基层践行

2017-09-09樊百安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8期

樊百安

摘 要:绿色发展是人类社会健康永续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在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刻,固原市检察机关将绿色发展理念寓于检察工作之中,提出了“依托固原文化,突出固原特色,打造固原亮点”的检察工作总体目标,确定了践行固原“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总体思路。践行路径有三:一是强化“绿色理念”,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 “绿色检察”的素能根基;二是强化“绿色办案”,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三是强化“绿色管理”,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改变监督方式,加强检察监督。

关键词:绿色检察 发展理念 践行路径

“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是以司法规律为基本遵循,以平和、文明、理性、规范为核心,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重点,以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更加注重案件质效,更加注重司法过程中执法动机、方式方法、质量效果均衡统一,更加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均衡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负面产出,努力讓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构建检察司法和谐关系,促进法治生态文明健康发展。

一、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必要性认知

“绿色发展”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理论与当今时代发展特征相结合,融汇了中华文明而形成的新发展理念,是自然生态、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与法治生态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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