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2017-09-08杨子鹏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8期
杨子鹏
摘 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作出的重大司法体制改革部署。随着此项改革的加速推进,必将对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权产生重大影响。当前,对于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来说,如何理顺诉讼制度改革与刑事审判监督二者的关系,如何结合司法及检察实践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是检察机关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 抗诉 刑事审判监督 诉讼监督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话题,学者约瑟夫·儒贝尔曾说:“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2016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抗诉工作,保证刑事抗诉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2017年1月14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随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检察机关着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对于维护法制统一、促进司法公正、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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