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开发性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构建研究
2017-09-09王伟刘承洋秦伟新
金融发展研究 2017年6期
关键词:绩效评价
王伟 刘承洋 秦伟新
摘 要:构建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监管制度,既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也要体现本土特色。当务之急是需要从监管法律依据、监管主体结构和监管考评指标体系等方面来考虑和着手研究构建,加快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专门立法,明确监管主体和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外部差别监管体制,加快研究设计相应的监管考评指标体系等。
关键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立法;监督管理;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6-0067-04
2017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以确保金融系统良性运转。银监会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银监发[2017]7号)中,提出了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短板的一系列具体工作项目,其中包括制定《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策性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弥补其监管短板问题。中国特色开发性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构建,既需要理论依据上站得住脚并形成强力支撑,也需要实际操作中的切实有效并有针对性。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就如何构建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监管体制机制进行探讨。
一、中国特色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理论创新及融合发展
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中国金融制度的重大创新,与之相对应,开发性金融理论和政策性金融理论也是金融理论的重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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