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券限制性条款及其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之保护
2017-08-30冯果阎维博
现代法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风险防范
冯果+阎维博
摘要:公司债券的本质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券限制性条款通过债券发行契约等合同机制事先约定了对公司特定行为的限制,以确保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实现发行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并约束债券违约风险。限制性条款设置的背后体现了市场化的运行逻辑。尽管其设置并非发行人出于保护持有人的目的,但在市场逻辑主导下,以增信为目的的限制性条款切实发挥着持有人利益保护的功能,是债券市场最为基础和最为市场化的保护手段。随着我国债券市场从行政主导走向市场深化,建立在以往行政化的风险管制基础上的债券持有人保护制度亟待重塑,限制性条款应当得以充分重视和运用,当务之急是加强对限制性条款设置的规范化引导,并注重组织化保护制度的配套完善。
关键词:限制性条款;债券合同;债券持有人保护;风险防范;市场深化
中图分类号:DF438.7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7.04.04
债券限制性条款是债券契约中包含的限制债券发行公司特定行为(如限制特定筹资、利润分配以及经营活动等)以保护债券持有者利益的特殊条款。在债券市场成熟的国家中,债券契约限制性条款作为债券持有人自我救赎的重要手段,被视为重要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中,无论是市场主体还是监管部门,对公司债券限制性条款都相当陌生,理论界对债券限制性条款的系统论述也付之阙如,限制性条款在实践中的应用更是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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