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禁舉牌 令誰得益?
2017-08-30李子言
澳门月刊 2017年8期
李子言
7月27日下午,立法會全體會議原定表決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但在大會召開前,傳來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動撤回“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使用道具”建議的消息,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回應指,有關建議值得大家深思熟慮及再關注,但現在不夠時間討論,決定撤回。對此,筆者認為,究竟該委員會黃顯輝主席樂不樂意收回成命,是題外話,但至少在當下,有關爭議是暫時可告一個段落了。該事件意外地引起很多關心澳門社會大事小情的市民的關注,逐一分析如下:
一是,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早前建議,為確保立法會全體會議的莊嚴和威信,於立法會全體會議期間,議員不能使用含有政治內容或任何性質的海報、旗幟或其他同類道具。對此,該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指出,有委員提出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進行時使用道具的條文,以確保立法會全體會議的尊嚴和威信。消息一出引發社會各種輿論反彈。一說有法律背景的立法會議員敢說亮話,自是深思熟慮的結果,必然也考慮過有反對和支持兩種聲音及由此造成的各種影响;二說是本澳立法會議員一向循規蹈矩,並未曾發生過如鄰近地區出格的議會行為,更不存在影响立法會全體會議的尊嚴和威信的遐想空間。正如陳明金議員公開聲援:展示道具能輔助議員陳述得更清楚,有何問題?議會莊嚴和禁止道具是兩回事。此外,多位議員一致直斥禁舉牌的動機等同收緊議員的權力,扼殺議員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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