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委托管理”办学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2017-07-28宋庆永任志新
北极光 2016年12期
宋庆永 任志新
摘要:“委托管理”在教育界尚属一种新理念。民办高校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三次成功“托管”,涵盖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基于该学院进行委托管理的个案研究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值得深入思考。
關键词:民办高校;委托管理;办学模式;思考
一、“委托管理”的内涵
“委托管理”意味着管理权或经营权的转移,是经济领域和企业概念向教育领域和学校迁移渗透的产物,在教育学和学校实践中已有一些探索。就政府导向而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第43条和67条提到,要鼓励“公办学校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这可以说是在理念和政策上,对长期单一封闭的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的一个突破。把这个企业常用的管理模式引到教育中来,“委托管理”也就成了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三次成功托管,涉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基于该学院进行委托管理的个案研究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在实践上,无论是托管的主体,还是托管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发展,值得研究。其实,“委托管理”是建立在各方相互充分信任、管理文化相互高度认同基础上的一种新型的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主体可以是政府、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或社会力量;合作领域可以是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合作层次有咨询诊断、现场指导、团队输出或全面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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