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真”
2017-07-28陶正
延安文学 2017年4期
陶正,北京人。1969年赴陕西延川插队,《山花》创始人之一。原北京歌舞团艺术创作室主任,国家一级编剧,中国作协会员。
几天前,《山花》的新掌门联系到我,说《山花》快45岁了,要改版,让我“写几句”。我一时很有些犹豫。
之所以犹豫,一是因为我早就搁笔了,撂荒了;二是因为我写《山花》不少了,写不出什么新东西了。
怎么写呢?写什么呢?
还是那种纠结:《山花》我写了不少了,该说的都说过了,能写的都写完了,无外乎两种誉美——一是“自由”,二是“真”。
当然,“自由”和“真”确实是我对《山花》永远的记忆。
“自由”是文学的天性:天赋的性情,天赋的权利;“真”是文学的核心价值:“真为本”,“真为上”。
以前,在有关的文章里,我就把《山花》称作了“自由花”,把孕育它的土地称作了“自由的土地”;把“没有胁迫感和脂粉气”看成是《山花》弥足珍贵的真实情态,把“真情宣泄还是矫揉造作,个性张扬还是趋炎附势,实话实说还是游戏卖弄,自由挥洒还是隐隐追逐着什么”看成是它是否保有着《山花》基因的试纸。
在《延安文学》发表的散文里,我就写过这样两段儿话:
……插队后的第三个秋天,我被借调到延川县委从事文学创作——又是陕北的好风水,给了我一个自由发展的时机。那几年,文苑仍是禁苑,面向工农兵的样板戏实际上是御花园里的贵族品种,三枝五朵,形影相吊。而我却得以和谷溪、路遥、白军民组班,播种和采集山川间的野花了。我们一边征寻本地的业余文学作品,一边炮制私货……弄出了一本小诗集。今天看来,这本诗集很不够档次,艺术粗糙、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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