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2017-07-21常颖
神州·上旬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权益保护
常颖
摘要:新公司法增强了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应具有的各项权益,包括知情权、表决权、累积投票权等,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法律保障。以此为基础,完善股东会议及其相关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中小股东得到其应有的地位,参与到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中。本文将对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和实施路径进行探讨。
关键词: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前言:
新颁布的公司法新增了一系列法律条款,使中小股东权益得到提升,体现了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比如新《公司法》的第41条,新增了中小股东可以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第102条降低了股东自发召集股东大会的要求,使原来由大股东对股东大会进行绝对控制的局面得到改善。在原来的公司法和股东权益管理办法下,由于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少,许多合法权益都被大股东所剥夺,容易引发股东之间的矛盾纠纷。新公司法的实施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激发股东投资热情。
一、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理基础
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取消资本多数决定原则,解决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本质问题,使中小股东能够介入公司股东决策过程。以往采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平衡公司内部的股东权益,实际上将持股一直上升为公司的决策意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股东投资热情,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但是其本质是维护大股东权益,容易使部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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