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村零售”动力机制研究
2017-07-13王绪广代梦阳胡保玲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7年9期
王绪广 代梦阳 胡保玲
[摘要]“互联网+农村零售”能从整体重塑农村零售行业,现已形成政府、企業主导的两种典型模式,它们各有其优势,但都存在动力“缺元”现象。只有将政府、企业、农民三种动力融合起来,形成整体驱动,才能更好地促进“互联网+农村零售”计划的实施。
[关键词]互联网+;农村零售;动力机制;模式
0引言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流通行业对此给予热烈响应,大力开展与互联网的对接并发展电子商务,经过一年多的加快发展,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学界必须要对这一课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近3年来,一些学者认为零售业应尝试在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比如黄益方等(2014)、郭馨梅等(2014)、齐永智等(2015)、李晓磊(2015)。国内学者李骏阳(2015)、严圣艳等(2016)还思考了“互联网+流通”这一问题,分析了“互联网+流通”的内涵、创新意义,并针对面临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但尚未有研究关心农村零售领域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不清楚“互联网+农村零售”的内涵、价值、发展模式和动力机制。
1发展“互联网+农村零售”的必要性
“互联网+农村零售”即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在农村零售业中采购、管理、服务、物流配送和信息运用等环节的融合、渗透、延伸、演进。京东开展的农村电子商务,没有与传统零售业的融合,以及用020模式改造传统零售业部分环节,都不能称之为“互联网+农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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