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及出现的问题
2017-07-05朱思妤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7年12期
朱思妤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6-000-02
摘 要 本文在对以往对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研究进行了总结的基础上,从三个维度具体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进而提出了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普惠金融的背离之处,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普惠金融 小微企业
一、文献综述及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
郑联盛定义,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型金融模式。
(二)普惠金融
我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虽然普惠金融将传统的金融服务向社会下延,但“普惠”与“救济”、“扶贫”有着本质区别。首先,普惠金融本质上还是金融,这意味着所开发出来的金融产品依然是对信用风险的定价,各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需要评估和控制好自身的风险,这样做也可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次,普惠金融的发展依然是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运行的框架下进行的,也不会违背资本的趋利性和理性人假设。在“金融”走向“普惠金融”的过程中,互联网等技术发展带来的正外部性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
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的研究较少。王海军、王念、戴冠等认为互联网金融实现了对金融中介理论的突破,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被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用来提高金融普惠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