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在学科层面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2017-07-05顾娟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2017年6期
顾娟


作为OECD和欧盟成员国,德国关于“核心素养”的论述虽然受到OECD和欧盟的影响,但引用最多的还是来自于德国的著名心理学韦纳特(Franz Weinert)的表述。1999年,韦纳特在给OECD对“核心素养”的研究做鉴定时,对“素养”做出了如下定义:个人身上可以运用或习得的能够解决特定问题的认知能力和技能,以及与之相联的动机上的、情感上的和社会交往的意愿和能力,后者能够保证个人在变化的情境中成功且负责任地去解决问题。在韦纳特的论述基础上,德国关于“核心素养”的论述一般包括四个维度:第一,“自我与个人能力”:个人对家庭、职业和公共生活中发展的机遇、要求和限制做出思考和判断、发展自我的禀赋以及制定和推进生活规划的能力和意愿;第二,“社会能力”:体验和构建社会交往、理性且富有责任意识地和他人沟通的能力和意愿;第三,“方法能力”:有目的且有计划地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第四,“专业能力”:个人凭借专业知识和技能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并对结果做出评判的能力和意愿。前三个维度是个人组织未来生活和构建未来社会所需要的跨专业素养,后一个维度是专业素养。
韦纳特对“素养”的界定以及四维“核心素养”的论述,成为德国以“素养”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和国家教育标准的根基与灵魂。反过来说,德国国家教育标准中的学科“核心素养”,体现并服务于总体性的“核心素养”。因此,我们可以从德国国家教育标准及其教学中看出德国如何在具体学科层面落实“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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