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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音乐通感体验的实践与感悟

2017-06-10梁华

江苏教育 2017年9期

【摘要】音乐教学中,如何更好地发挥通感的作用,彰显音乐实践活动的价值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要让学生在音乐教学中获得通感体验,教师可以从“培养学生听的能力”和“处理好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关系”两方面入手。

【关键词】音乐通感体验;听觉;感性体验;理性认知

【中图分类号】G623.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33-0049-02

【作者简介】梁华,江苏省镇江市教育局教研室(江苏镇江,212000)音乐教研员,高级教师,镇江市学科带头人,苏少版《音乐》教材副主编。

在音乐教学中,以“通感”为基础的音乐体验活动是音乐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注重音乐课程“实践性”“人文性”“审美性”的同时,力求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丰富学生的想象。目前,对于“音乐通感体验”已有许多富有实效的实践和研究,但如何进一步深化,如何更好地发挥“通感”的作用与价值,仍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体验活动由外向內,培养学生听的能力

要让学生获得真实有效的音乐通感体验,教师需要特别重视其听的能力的培养,因为学生只有在听的过程中,融入想象、情感、思维等心理活动,才能获得丰富而深刻的音乐通感体验。

“听”作为体验和表现音乐不可缺少的能力,主要可从激发想象、集中注意力、发展记忆能力三方面进行培养。

1.激发想象。

教学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将教学与学生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创设生活化的情境,用儿童的语言启发学生。如:指导一年级学生演唱苏少版《音乐》一上《小树叶》时,教师应将树叶飘落的情景与歌曲的力度、速度、旋律、节奏、内容等相联系,并进行音乐化、艺术化的呈现,让学生入情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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