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引起的法律问题及其归责制度
2017-06-07金静华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4期
关键词:互联网

(201207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
摘 要:当今社会出现了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的大趋势,政府既是最大的信息采集者和拥有者,同时又是信息技术的最大使用者,信息化时代的电子政务是经济与社会信息化的先决条件,因此电子政府的建设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火车头,电子政务的开展可以带动整个社会的电子信息化,自20世纪90年代电子政务产生以来,受到许多国家的青睐。但是随着政府对公民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侵权问题不断涌现,笔者在介绍电子政务带来现代化便利的同时,以上海市的具体实施情况作出分析,并提出政府在如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行政时可以进一步完善的措施探析。
关键词:电子政务;“互联网+”;侵权;规制
一、电子政务的概念及其巨大意义
电子政务是指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将电子政务定义为,政府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手段的密集性和战略性应用组织公共管理的方式,旨在提高效率、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改善财政约束、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良好的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社区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赢得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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