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收屠宰税的那些日子
2017-06-05王国军
税收征纳 2017年5期
关键词:农村
王国军
(随笔)
下乡收屠宰税的那些日子
王国军
儿时,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深深地烙下了农村叔叔伯伯们的一句口头禅,那就是“种地交皇粮国税,杀猪先扯税票”,包括我家里也是这样,每年喂大一头肥猪,先要在村会计那儿扯2.5元的税票,有时国家统购,只能留下半边肉,这是天经地义的原则,谁也不能违背。
这遗留下的规定持续了6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也不过是短短的一瞬间,可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发起者”和突破口的税制改革,恰恰就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以“大风起兮云飞扬”的浩荡气势,让我回想起了许许多多我亲身经历和在农村千家万户收屠宰税的故事。
从青年到成熟,不知不觉从事税务工作已经42年了。1971年初,我被分到家乡羊尾区财税所工作,当时党中央提出:“三线建设要抓紧”,这是同帝国主义抢时间的口号,要修通襄渝铁路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沿线十几万人,为了这么多的人生活,仅羊尾一处,就专设出纳双人上岗,每天支付款30—50万元以上,排队取钱从上街排到下街,几乎沒有上下班时间。沿汉江上下,不知还有多少个点在为三线建设服务。1973年财税银分家,我被分到税务所当专管员,所里只有一位姓王的所长、一名会计,包括我在内共3人,管辖着7个小公社,38个村,固定纳税130余户,临时酿酒1100余户,火纸厂28户,其他行业340余户,年税收46万元,还负责全区屠宰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一天下队,我背着县税务局给我发的黄布挎包、军用水壶和一把布雨伞,在会计那领了一本三联税票,这是我第一天下乡,罗会计把我送到二十里外的老官庙村,河对岸是白河县城,罗会计说,就从这里上山到联盟大队找张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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