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研究生培养制度形成的历史考察(1950—1963年)
2017-05-30张吉舜
现代教育科学 2017年2期
张吉舜
[摘要]1950年新中国第一次有组织地招收研究生,并开始进行研究生培養制度建设。经过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构架初建和探索发展,1963 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会议的召开和《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 (草案)》等一系列文件的颁发,标志着新中国研究生培养制度正式建立起来,使我国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为1978年以后研究生教育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关键词]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制度
[中图分类号] G643.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5-5843(2017)02-0135-06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702025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摒弃了民国时期的学位法,开始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研究生培养制度。随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南的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旧教育所遗留的教学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远不能满足新的发展形势的要求,在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方面,很少有或者还没有现成的师资。这就使得在建国初期的一段时间内,国家把培养师资研究生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随着“一五计划”的全面实施,科学技术的作用日渐显现,国家开始有计划地培养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的研究生。经过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构架初建和探索发展,1963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会议的召开和《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 (草案)》及一系列文件的颁发,标志着新中国研究生培养制度正式建立起来。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构架初建(1950-1953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除西藏以外的大陆和部分沿海岛屿的相继解放,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开始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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