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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汇领域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有效结合研究

2017-05-13课题组

西部金融 2017年2期

课题组

摘 要: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原则性监管方式日益受到监管机构的重视,并且在多国金融监管中实践。我国外汇管理按照“五个转变”的改革理念,自2012年开始引入“展业三原则”,体现了原则性监管要求。本文基于原则性监管国际经验,剖析原则性监管在我国的实践及存在的不足,围绕树立监管理念、确立监管原则、重塑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手段等关键着力点,探索构建我国银行外汇领域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相结合的有效监管模式。

关键词:外汇领域;监管模式;原则监管;规划监管

一、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模式不断演变,国际上现行监管模式以规则监管和原则监管为主。

(一)规则监管(Rule-based Regulation):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各种具体的规则对被监管者设定明确的权利义务,并以此保障各种金融业务运营的监管模式。

主要特点是:(1)监管规范体系中的规则居于主导地位,是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主要依据,原则性条文仅具有昭示监管目标的意义,一般不作为行政依据;(2)规则监管着重于规范过程和行为;(3)对监管者和金融机构而言,具体行为违法与否都是明确的、可预测的。

(二)原则监管(Principle-based Regulation):基本行为准则或原则性条文在监管法律规范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不设定具体的适用条件,也不直接规定被监管者的行为模式,而是通过概括性描述来规定特定的监管结果。

主要特点是:(1)原则性条文在建立和发展监管标准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甚至可以作为独立的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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